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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赐宴”和“赐食”

发布时间:2017-12-18 19:09

  本文关键词:明代的“赐宴”和“赐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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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代的皇帝钦赐筵宴按规格有大宴、中宴、常宴和小宴之分,前三种宴会属于常例赐宴,小宴基本是皇帝对臣下的特例赐宴,此外,与钦赐筵宴相配合,皇帝会以各种名目对臣民进行常例和特例的赐食,如果因日食、灾荒等情况取消宴会,则会以赐节钞、领宴或折宴等方式予以补偿。中国号称礼仪之邦,宴会之上对礼仪的强调自然在所难免,预宴者的座次安排、行酒次序、宴席和宴食,以及乐舞的演绎,因出席者的身份和宴会的规格而等级有别。 为宴会服务的有食物备办机构光禄寺,侍者的担当者鸿胪寺和音乐的承应者教坊司,光禄寺负责宴席的安排和宴食的供应,鸿胪寺负责宴会出席者的班次排序、搬放桌椅、斟酒递汤等工作,教坊司安排乐工和舞者为宴会提供歌舞表演。如果皇帝特例所赐的食物,则由内廷机构尚膳监、甜食房等机构造办,食物准备完毕由行人司或内官送予受赐者。 无论宴会规模大小、食品种类多寡,明代皇帝的“赐宴”和“赐食”行为有着深远的政治意义,通过这种方式,促进了君臣之间的交流,加强了君主对臣民的控制,更是为了严明等级,实现朝廷秩序化;对内营建了太平之世的景象,对外可以抚慰远使,宣扬国威;既体现了重文崇儒的基本国策,也引领了尊老务农的社会风俗。
【学位授予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K248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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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曹娟;“朝天录”中的明代北京藏传佛教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130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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