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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至民国晋北地区山林禁约与纠纷——以宁武清居禅寺碑刻为依据的考察

发布时间:2022-01-02 11:23
  清居禅寺地处三县交界,紧邻汾河沿岸,地理条件优越。禅寺在明代为地方王府的香火院,清朝建立后,随着王府政治庇护与税赋豁免权的终止,周边山林成为清居禅寺倚重的寺产。围绕山区的林木资源,禅寺多次立碑刻石,订立禁山约定,并两次就林权归属问题诉诸官府。究其原因,主要与林木资源的经济利益、强制性约束力的缺失、林木权属模糊以及政治变动的影响有关。山林禁约与一系列纠纷,维护了寺院在周边村落的威望,提升了乡村民众原始的环境保护意识,并扩大了地方行政体系在乡村的影响力。 

【文章来源】:忻州师范学院学报. 2020,36(03)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1 清居禅寺概况
    1.1 元明两代地方王府的香火院
    1.2 多次遭受灾害及数次重修
2 禁山约定与林权纠纷
    2.1 旨在“禁伐禁牧、保护山场”的禁山约定
    2.2 围绕“林权属寺、保林护寺”的林权诉讼
3 山林禁约与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3.1 林木资源的巨大价值
    3.2 强制性约束的缺失
    3.3 林木产权归属模糊
    3.4 政治变动的影响
4 山林禁约与纠纷对周边村落的影响
    4.1 寺院在周边村落的威望得到了维护
    4.2 乡村生态保护意识得到提升
    4.3 地方官府扩大了对基层社会的影响力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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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府势力下的特殊宗教空间:明代山西王府香火院中的利益互动[J]. 吕双.  史林. 2018(03)
[4]明清时期佛教在宁武地区的传播探析[J]. 王利明,王杰瑜.  文物世界. 2015(04)
[5]试论清末民初(1895—1916)的佛教寺产所有权问题[J]. 许效正.  世界宗教研究. 2012(01)
[6]清代山西碑刻中乡规民约的“约”与“罚”[J]. 郭春梅.  文物世界. 2010(06)
[7]明清时期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演变与民间控制[J]. 王尚义,张慧芝.  民俗研究. 2006(03)
[8]山西编村制度研究[J]. 董江爱.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01)



本文编号:356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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