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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青海地方政府处理涉藏地区案件纠纷的问题探析

发布时间:2022-07-16 17:45
  清代青海地方政府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处理所辖涉藏地区的案件纠纷。青海地方政府在处理所辖涉藏地区案件纠纷时所采用的方式不仅与该地区的社会习俗、管理体制有着密切的联系,还与其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有一定的关联。乡老主要由地方绅耆、部落头人、宗教首领组成,它虽是民间力量,但在青海地方政府处理涉藏地区案件纠纷的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政府的主导之下,乡老对司法两造进行说理、劝解、调和,并借此提升自身在当地的影响力,这是青海官方与民间力量各自实现其在青海涉藏地区社会影响力的重要途径,亦是青海涉藏地区社会秩序形成的主要方式。青海地方政府在处理涉藏地区案件纠纷的过程中,受到了专制中央集权、等级制度、隔离政策等因素的制约。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清代青海地方政府处理涉藏地区案件纠纷的方式
    (一)重视调查
    (二)传调乡老
    (三)武力震慑
二、青海地方政府处理藏区案件纠纷的特点
    (一)笼络为主,控制为辅
    (二)注重实际,不拘于法
    (三)政府主导,民间参与
三、青海地方政府处理涉藏地区案件纠纷的局限性
    (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破坏了处理案件纠纷的稳定性
    (二)等级制度阻碍了处理案件纠纷的公平性
    (三)隔离政策限制了处理案件纠纷的灵活性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清末甘肃循化厅应对少数民族诉讼策略探析[J]. 马成俊.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2017(02)
[2]清代藏区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以藏族习惯法为范围的考察[J]. 冯志伟.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1)
[3]试论近代藏边社会纠纷解决中的司法实践——以甘青藏族聚居区为考察中心[J]. 高晓波.  青海民族研究. 2015(03)
[4]论清王朝涉藏刑案处理的司法特色[J]. 冯志伟,闫文博.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01)
[5]论清王朝“因俗而治”的治藏政策——基于涉藏刑事案件处理问题的考察[J]. 冯志伟.  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6)
[6]宋代藏族部落地区纠纷解决的法律机制[J]. 陈武强.  西藏研究. 2013(05)
[7]晚清藏边民族纠纷解决中的角色职能析论——以光绪年间循化厅所辖藏区为例[J]. 高晓波.  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01)



本文编号:3662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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