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耶律楚材多民族文化融合思想及其对中国历史的贡献 文化 佛教网 般若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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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耶律楚材多民族文化融合思想及其对中国历史的贡献
关于耶律楚材的历史贡献,以往学术界的论述都有一个共同模式,即把耶律楚材的“汉化”作为其历史贡献的基本原因。照此模式,不但难以解释为什么在元初为一特定历史条件下,作出历史贡献的不是具有丰富统治经验的汉族士大夫,却耶律楚材这位少数民族政治家;而且将耶律楚材的历史贡献仅局限于引导蒙古“汉化”,保护中原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这一层次上,不能从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的高度给予充分的、应有的评价。本文试从探讨耶律楚材多民族文化融合思想这一思路出发来论述他的历史地位与作用,以求对多层次,多视角研究耶律楚材,阐发中国各民族共同缔造祖国的思想有所补益。
一、耶律楚材是具有多民族文化融合特点的契丹族人
耶律楚材(1190—1234),字晋卿,号玉泉,法号湛然居士,出生于契丹贵族家庭,生长在燕京,是辽皇族东丹王耶律倍的后裔。这个家庭深受汉文化影响和熏陶。耶律楚材的八世祖耶律倍自幼学习汉籍,精通汉文,能用汉文作诗文,并且知音律、善绘画、精医术。到耶律楚材的父亲耶律履时仍然如此。在这样的家庭环境影响下,耶律楚材“博极群书,旁通天文、地理、律历、术数及释老、医卜之说,下笔为文,若宿构者。”ゝ由于耶律楚材的家庭及他本人与汉文化的深厚关系,所以,以往的许多论者都认为耶律楚材“汉北得相当彻底”或“已完全汉北了”。这只是看到了耶律楚材深受汉文化影响和熏陶的一面,却忽视了他保留本民族传统的另一面。首先,耶律楚材并没有融合于汉族,仍然具有强烈的契丹族自我意识。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自己祖先业绩的崇拜和歌颂,时有沦落亡国之痛。ゞ二是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珍惜与厚爱。典型的事例是他在随成吉思汗西征时,跟随西辽前郡王李世昌学习契丹文字,然后将契丹文的《醉义歌》翻译成汉文,使契丹人的优秀文化遗产得以流传。并且在《醉义歌》自序中对作者寺公大师推崇备至,将其与苏、黄并提。充分表达了他对本民族的深厚情感。
耶律楚材契丹族自我意识的存在是有其社会基础和文化环境的。契丹人建立的辽政权虽然被金灭亡,但直到耶律楚材时期,契丹族仍然存在,成为蒙古政权联络争取的力量。再从耶律楚材生活的环境看,他生长于燕京,燕京是辽金两朝国都,是北方游牧民族传统文化与中原汉族文化交融汇合的中心。使耶律楚材一方面具有大量学习汉文化的条件,另一方面也有掌握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客观环境。如契丹文字,金朝规定,凡贵族子弟,女真、契丹、汉字学会一种就可承袭爵位,说明契丹人建立的政权虽灭亡了,但契丹文字却作为民族传统文化的一种形式并没有立即随之消亡。耶律楚材的父亲就因精通契丹文字被任命为国史院书写。々
既然耶律楚材是契丹族人,那么他就是作为契丹族人来大量学习和吸收汉文化的,因而在他身上呈现出多民族文化融合的特点。“多民族”主要是指北方少数民族与汉族,体现于他的思想、行为、生活各个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民族观方面。耶律楚材同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一样,主张大一统。但他的大一统不是汉族为正统的大一统,而是多民族的大一统,将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看作是对秦汉以来的国家统一事业的继承。表达这一思想的代表作是他的《怀古一百韵寄张敏之》ぁ。在这百韵长诗里,他通论古今,从传说中的唐尧到蒙古帝国的建立,把辽、金政权与宋政权一样放在正统地位,并称为“北朝”和“南国”。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对耶律大石建立的后院不仅作为正统朝代加以评述,而且浓墨重笔,歌颂其业绩。这种非汉族为正统的论古观点在同时代的怀古诗中是很少见到的。由于耶律楚材多民族大一统的民族观,使他能够超越民族界线积极支持蒙古的统一事业。他虽然对耶律大石建立的后辽有着深厚的民族情感,但他在《赠辽西李郡王》一诗中说︰“我本东丹八叶花,先生贤祖相林牙。而今四海归正化,明月青天却一家。”あ将民族情感融入对蒙古统一事业的赞美。他还时常教育儿子努力学习,用以“他日辅翼英雄主,珥笔录明策万言。”ぃ耶律楚材这种多民族大一统的思想是他民族观的鲜明特点。
第二,文学方面。耶律楚材是元初一位杰出的诗人。他使用汉语言文字进行创作,同时又具有少数民族特点。首先在诗的风格上,雄浑豪放、朴实自然,与汉族注重文彩、追求婉丽的倾向不同。其次在诗中所表达的内容和情感上,多以抒发兼善天下的伟大志向,着意刻画西北风光为主,与同时代的汉族文人士大夫国破山河碎的思想情绪极不相同。耶律楚材在诗歌创作上形成自己民族特点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他自身的民族性格。他自身的北方少数民族性格,以及与北方人文地理的深厚感情,反映到诗歌创作中,必然形成与汉族文人不同的风格。例如他在西域写下咏金山、阴山、河山杂咏、游春等诗,都是我国歌咏西域的名篇。热爱西域是重要原因,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异域风光恰如故,一销魂处一篇诗。”い二是对诗的作用有不同于汉族文人的理解。耶律楚材作为北方少数民族学习汉族文学表达形式,是从他自身表达感情的需要出发的,不像一般汉族文人那样带有传统的功利性,以封建创作思想约束自己,因而他写出的诗具有真和实的特点。三是社会地位与一般汉族文人不同。耶律楚材的家世及本人始终处于统治民族的地位,自然在表达思想感情和内容上与汉族文人不同。总之,耶律楚材在文学创作上,汉族文学表现形式与具有民族特点的表现风格和内容相结合,呈现了多民族融合的特点。
第三,思想方面,主要是对待儒佛关系的态度上。耶律楚材提出了着名的“以儒治国,以佛治心”的主张。这一主张既是唐宋以来儒佛合一思想的继承,又具有自身的民族文化特点。主要表现于对儒佛两家的侧重点不同。汉族文人士大夫基本倾向于先儒后佛,即以儒况佛。而耶律楚材恰恰相反,其思想中佛教占主导地位。他在《寄万松老人书》中认为“治天下之道为治心之所兼耳”ぅ,意即先治心、后治国,佛教才是治国根本。耶律楚材这一思想特点形成来自于他本身的民族文化渊源。佛教和儒学对于契丹和女真人来说都是外来文化,不像汉族那样存在以儒排佛的问题。而对于文化发展水平落后于汉族的契丹、女真人来说,更易于接受佛教。因此,信佛在契丹和女真贵族中极其流行。耶律楚材从小就受到佛教的影响和熏陶,他说自己“余幼而喜佛,盖天性也。”う成人之后又在佛门学习三年,受到佛教思想的严格训练。这与一般汉族文人士大夫以接受儒家思想训练为主为先是不同的。
耶律楚材在学习佛教的同时,也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和熏陶。但同他把佛教作为思想信仰不同,主要是作为治国方针。“儒”不仅仅局限于思想领域里,并且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各种制度及礼仪,就是要用汉法治汉地,并且推广到全国。这也是在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背景下,站在少数民族政权的立场上提出的。
总之,在对待儒佛关系的态度上,耶律楚材“以儒治国,以佛治心”的主张,具有多民族融合思想的特色。
第四,风俗习惯方面。耶律楚材的情趣、爱好同中国传统的知识分子一样,热衷于琴棋书画。无论出征还是狩猎,他总是独自欣赏,不善于弯弓骑射。然而由于契丹、女真、蒙古都起自北方,文化风俗上颇有相近之处。所以,耶律楚材仍保留了北方少数民族风俗习性是可以想见的。他在西征中,住穹庐,喝鹿尾浆、马乳,还爱吃兽肉等(11)。他在歌咏西域的诗篇中,屡屡表白“更不忘归程”,“更不忆吾乡”,“何碍过流砂。”(12)他作为北方少数民族适应西北地区的生活条件是主要原因。
综上所述,耶律楚材并未“完全汉化”,而是一位具有多民族文化融合特点的契丹族人
二、耶律楚材多民族文化融合思想特点对其政治活动的影响
耶律楚材生活在元初(13),也就是蒙古人继契丹、女真之后进入中原,南北各民族政治上既相互对立,又要求统一的时期。在这一时期里,作为政治活动家的耶律楚材,其思想、情感、生活方式各方面的多民族文化融合特点,必须作用于他的政治活动,对其方向、方式、结果产生影响。
首先,耶律楚材多民族文化融合特点,使他能够参与蒙古政权,成为元初统治者与中原知识分子双方信任依赖的人。蒙古统治者选拔什么样的人才,是爱其社会文化影响和战略目标制约的。在元初,蒙古统治者开展大规模的军事征服。出于这种需要,对中原地区的地主阶级,蒙古统治者只注意争取笼络地主武装势力,扩充自己的军事力量。而对于知识分子却很冷淡。许多原来有势力、有地位、素受尊重的士大夫都同普通劳动者一样被掳去当奴隶使用。在这种情况下,耶律楚材被起用,少数民族身份起了重要作用。“太祖素有并吞天下之志,尝访辽宗室近族,至是征诣行在。”蒙古统治者利用辽被金灭的亡国之恨来争取耶律楚材。可见在当时民族矛盾紧张的情况下,耶律楚材具有汉族知识分子所没有的天然优势。又由于他善长医卜星相,迎合了蒙古统治者迷信的需要,由此也受到蒙古统治者的器重。当地所占的卜和成吉思汗所灼的甲胛的预兆相符时,成吉思汗立即指着他对窝阔台说︰“此人,天赐我家,尔后军国庶政,当悉委之。”
在耶律楚材受到蒙古统治者信任的同时,他也是汉族为主的中原知识分子信任依赖的人。耶律楚材精通汉文化,熟悉中原典章制度,与中原地区着名的文人士大夫都有着深厚密切的交往。例如他的佛门老师万松行秀、好友李屏山,都在文坛和政界有着相当高的声望和地位。当广大知识分子没有机遇进入蒙古政权时,都把他当作自己的代理人。元好问就曾向耶律楚材推荐了一大批中原知识分子,希望他能“聚养”、“储蓄”这些人才,为他日后政治改革奠定社会基础。
总之,耶律楚材由于其多民族文化融合特点,与蒙古统治者和中原知识分子都有天然的感情联系。在蒙古政权中,成为双方利益代表和被信任的人。
其次,耶律楚材多民族文化融合特点,使他的政治改革措施既有利于保护中原地区,又能够被蒙古统治者所接受。耶律楚材在元初的主要功绩,也就是他的政治改革,其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有三条︰一是采用中原传统的赋税肃削方式,以利于恢复农业生产;二是逐渐改变蒙古贵族屠杀习气;三是尊孔教、用儒术、兴文治。这些内容具有双重意义︰对蒙古统治者来说,是引导蒙古封建化,用汉法治汉地;对中原地区来说,是维护其传统的封建统治方式。在双方中,入主中原的蒙古统治者占主导地位,他们能否封建化,关系到蒙汉地主阶级双方的利益。但由于蒙古原有单一的游牧经济与中原农业文明有极大的反差,引导蒙古封建化就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深受蒙古统治者信任的耶律楚材,既同汉族地主阶级一样,坚持实行汉法,但又比一般的汉族士大夫更熟悉、理解蒙古人。他采取了尊重、利用蒙古旧俗,引导其采用汉制的方法。突出的有这样几例︰
1.利用蒙古贵族迫切要求获得财富的心理,推行课税制,保护中原地区农业经济。蒙古贵族来到中原后,有人曾提出︰“虽得汉人,亦无所用,不若尽去之,使草木畅茂,以为牧地。”集中的反映了他们迫切要求在中原获得更多财富,但又束手无策的状况。耶律楚材利用了蒙古统治者这一心理,不去直接阻挡其将中原变牧地的企图,而是献计献策。他向窝阔台说︰“陛下将南伐,军需宜有所资,诚均定中原地税、商税、盐酒、铁冶、山泽之利,发可得银五十万两、帛八万匹、粟四十余万石,足以供给,何谓无补哉?”窝阔台实行了他的建议后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高兴地说︰“汝不去朕左右,而能使国用充足,南国之臣,复有孵乎?”当日即授为中书令,事无大小,均听其调度。
2.耶律楚材利用蒙古贵族传统的分封制,建立五户丝制度,维护中原地区的中央集权制。蒙古旧制,实行“裂土分民”。窝阔台即位后,准备按照传统习惯把所占领的中原地区的土地和民产,分赐给诸王功臣。耶律楚材竭力反对,认为“尾大不掉,易以生隙”,提出并制定了“五户丝”制度。这是蒙古传统分封制推行到汉地折中的结果,既照顾了旧的传统,相对于分封制,又适合于中原地区封建经济基础和中央集权制度。
3.耶律楚材利用蒙古统治者抢掠旧俗,阻止其屠杀人民。蒙古统治者在草原上形成了掠夺财富而后分配赏赐的习俗,耶律楚材就充分利用了这一点。在汴梁(今河南开封)将下之时,蒙古将领以城中兵民抵拒为由而主张“尽屠之”, 耶律楚材即以“得地无民,将焉用之”为理由进行劝说。窝阔台还犹豫,他进一步以“凡弓矢、甲仗、金玉等匠及官民富实之家皆聚于此城中,杀之则一无所得,是徒劳也”进言,正符合蒙古统治者获得财富的心理。因之,窝阔台诏令“除完颜氏一族外,余皆厚免”。挽救了147万人民的生命。这样的事例还有许多。
4.利用蒙古统治者迫切要求获得财富的心理,尊孔崇儒、兴文教。蒙古统治者在刚进入中原时,还不懂得孔孟之道对维护封建统治的重要意义,以及儒生这些知识分子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同经济改革一样,耶律楚材利用蒙古贵族迫切要求获得财富的心理,实行政治改革。1230年(蒙古太宗二年),在他替蒙古统治者筹画生财之道设置十路课税所时,就奏请使副二人都由儒生充当。这是蒙古最高统治者大批任用汉人儒者的开始。在这些儒生担任课税使取得大批中原财富后,他趁机向窝阔台宣传孔孟之道,大讲“天下虽得之马上,不可以台上治”的道理。此后,窝阔台支持他采取了一系列尊孔崇儒、兴文教的改革,如,封孔子五十一代孙为“衍圣公”,在中都设立编修所,1238年(蒙古太宗十年)开科取士等等。从此,在蒙古的统治中也开始了文治之风。
以上所举的几个例子,概括了耶律楚材政治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他在熟悉、理解蒙古统治者的基础上,因势利导取得的,因而也具有双重性,即代表了蒙汉地主阶级的共同利益。这是他多民族文化融合特点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
再次,耶律楚材多民族文化融合特点,是他坚持实行汉法治汉地。维护蒙古帝国根本利益的思想基础。蒙古统治者入主中原后,仍保留着浓厚的游牧社会传统。所以,大部分蒙古贵族为了维护他们落后的统治方式和旧有利益,对“汉法”抱着敌视、抗拒的态度。就连蒙古前四汗中最倾向于行汉法的窝阔台本人也常处于徘徊状态。这就使得耶律楚材的改革困难重重。几乎每项措施的出台,都伴随着与蒙古贵族的保守势力进行坚持的斗争。如,当他提出军、民分治的时候,就曾遭到强烈攻击,“诬构百端,必欲置之死地”。当他提出括籍户口以户定赋的建议后,也引起一场激烈的争辩。由于他一再坚持,才采纳了这一建议。耶律楚材的行为从根本上看是为了维护蒙汉地主阶级的总体利益,但作为个人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活动还有着自己的特殊性。
耶律楚材出身于契丹贵族家庭,父祖又在金朝做官,没有一般汉族士大夫那样对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敌对心理。相反的是,他素有继承祖业,以儒家思想为蓝本,建立多民族大一统国家的志向。他曾说︰“衣冠异域真余志,礼乐中原乃我荣。”然而,对于他这位亡国之人来说,在当时的条件下,只有蒙古政权才是他可以寄托依靠的政治力量。所以,他的一切政治活动和实行汉法的改革主张,都是从蒙古政权长治久安的根本利益出发的。他斗争的对象是一切保守势力,就连蒙古大汗本人也无所畏惧。当窝阔台同意回鹘商人实行扑买课税时,他“反复争论,声色惧厉”,,以至于窝阔台说︰“当欲斗搏耶?”继此以后,乃马真皇后称制,更加重用回鹘商人,下令“奥都刺合蛮奏准事理,令使若不书填则断其手。”耶律楚材则凛然说︰“军国之事,先帝悉委老臣,令史何与焉?事若合理,自是遵行;若不合理,死且不避,况断手乎?”充分表现了耶律楚材无私无畏的精神。
与耶律楚材坚持实行汉法相反,在他之后姚枢、许衡、窦默、刘秉忠等虽曾被召或任官,却都因不能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而先后隐退,采取了妥协退让方针。这些汉族士大夫与耶律楚材具有不同的思想基础,是重要原因。他们在蒙古进入中原以后,同普通劳动人民一样遭受灾难和痛苦,丧失了他们原有的社会地位。他们一方面对蒙古落后的统治方式不满,另一方面又找不到可以代替它的力量。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希望能够进入蒙古政权,帮助蒙古统治者改行汉法,恢复中原原有的统治秩序,从此自己也有了出路。忽必烈时期的郝经就曾说过︰“今日能用士而行中国之道则中原主也。士于此时而不自用,则吾民将膏斧钺、粪土野,其无孑遗矣。”他们着眼于中原,而不是像耶律楚材那样着眼于辅佐蒙古统治者建立多民族大一统国家。因而他们辅佐蒙古统治者遵循着传统的为官原则︰从则进,不从则退。与耶律楚材中心耿耿大相径庭。所以,在元初的历史上,引导蒙古汉化,保护中原地区经济和文化的不是汉族士大夫,而是耶律楚材这样具有多民族文化融合特点的少数民族政治家,是必然的,符合中国民族关系发展的特点。
三、耶律楚材多民族文化融合思想特点与其对中国历史的贡献
谈耶律楚材的历史贡献,实际上就是如何评价他。他是元初一位卓越的政治家,在当时社会上就有很大的影响,在他去世时,“蒙古诸人哭之如丧亲戚,和林为之罢市绝音乐者数日。天下士大夫,莫不涕泣相吊。”受到各族各阶层的爱戴。在以后各朝代中关于他的评价都是肯定的,几乎没有任何非议。但这些评价都受到历史和阶级的局限,充满着民族对立情绪。今日对耶律楚材的评价,是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上,用民族平等的原则,给予他应有的历史地位。并且通过对他历史功绩的评价,更有利于今日各民族团结。近年来,许多人对他引导蒙古封建化,保护与恢复中原地区的经济和文化,给予充分的肯定。但按照“汉化”这一思维模式作出的评价,不仅不符合耶律楚材本身的特点,而且将他的贡献局限于中原地区。如果我们能够转换思维模式,站在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的高度,从探讨他多民族文化融合思想特点与其对中国历史的贡献这一思路出发,则意义更为深远。
中国自秦汉以来,以长城为界,形成南北并立和相互依存的两大体系,即南部以汉族为主体的农业民族集团,和北方游牧民族集团。中国发展成今天这样幅员辽阔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就是由于这两大民族集团政治、经济、文化日益融合,完全形成了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但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是在两大民族集团之间一次一次地相互交往、征战和融合,从政治分裂走向统一,再分裂再统一的反复曲折中形成的。中国历史上曾有过魏晋南北朝、宋辽金元和明清三次民族融合高潮,既是中国历史上三次政治大分裂的时期,也是重新在更大范围内、更牢固地形成大统一的时期。元朝前面的隋唐统一,是在经历魏晋南北朝后,北方各民族大融合已经完成的基础上实现的。这时,先后活动于中原地区的匈奴、竭、氐、羌、鲜卑、乌桓、丁零、各族已同汉族完全融合在一起了。自晋末年以来,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的形势已经缓和了下来,南北朝间民族对抗状态已基本消失,中国南北统一已水到渠成。再看元朝后的清朝,在它统一中国前,在元朝原有版图内,政治上分为以汉族为主建立的明朝统治区和以蒙古族为主建立的统治区。在这两大统治区之间,经过隋唐到元近千年的民族交往融合过程,经济文化联系比以往更加紧密。尤其是明朝统治区,封建政治制度日益巩固和成熟,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当崛起于东北地区的满族征服两大统治区后,就实现了全国性的大统一。由于统一是在南北两方民族政治上并立,经过融合之后形成的,所以建立统一的统治集团都具有多民族,主要是汉族和北方游牧民族文化融合特点,从而才能够联系、团结南北双方,被南北双方共同接受。如,隋唐是与鲜卑有密切联系的汉族地主集团,既是中原大族,又长期生活在少数民族地区,与鲜卑贵族互为姻亲,掌握了北朝政权后,进而统一全国。潮朝统治者与北方各族,主要是占地辽阔、人口众多的蒙古族有密切的经济、文化联系,同时又接受吸取了大量的汉文化。以满族皇帝为代表的统治集团既善于弯弓骑射,又都谙熟儒家经典和中原的封建统治制度,与蒙汉地主阶级建立了巩固的政治联盟。从此将南北两大民族集团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再也没有出现分裂的局面。
然而,元朝在建立统一时,无论客观情况还是自身条件,都被前后这两个大一统王朝更为特殊,尤其在元初更为明显。自从唐末藩镇割据以来,中经五代十国的分裂,出现了辽宋和宋金对峙的局面。这是继魏晋南北朝后更大范围内的南北朝。在长期的对峙中,北方政权为了能够稳定自己在中原地区的统治,学习接受了大量汉文化,包括政治、思想、经济、文化各个方面,南北双方日益接受,统一的条件逐步成熟。但在当时任何一方又都不具备统一的能力。这时,蒙古族崛起于北方草原,依靠它强劲的武力,在空前广阔的地域内建立了政权。不仅包括宋、金,而且包括西夏、高昌、哈刺汗朝、西辽、大理、叶蕃等民族政权。蒙古族统治者采取了“因俗而治”的统治方式。但对于中原这一封建文明高度发达地区的治理,蒙古统治者却极其生疏。因为它不像契丹和女真在进入中原以前就已从事粗放的农耕,受到汉文化较大的影响。其国内虽有勃海等较先进的民族,但基本上也是受汉文化影响的。蒙古人在经济生产上处于单一的游牧业,在文化上除汉族文化外,更主要还受到西域等地以至国外文化的影响。就是说,在客观条件上,蒙古的统一不是经过魏晋南北朝及以后的明清那样充分的民族融合后形成的,它面临着更突出更广泛的民族矛盾。在它的主观条件上,蒙古贵族本身不具备隋唐、清朝统治者那样能够联系南北两方面的多民族文化融合特点和素质,他们所信任和依赖的色目人也如此。这些在蒙古前四汗时期表现得更为突出。宋子贞曾描写过这一时期蒙古政权的状况是︰“加以南北之政,每每相戾,其出入用事者又皆诸国之人,言语之不通,趣向之不同,……。”说明蒙古统治者并没有像中国历史上其他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那样,网罗大批汉族知识分子组成智襄团,以有利于对中原地区的统治,维护政权长治久安。在这种历史条件下,耶律楚材作为具有多民族文化融合特点的少数民族政治家,既深受蒙古大汗的信任,又熟悉汉族文化,所以在辅佐蒙古统治者的过程中,就起到了联结南北两大民族集团的作用,为以后忽必烈行汉法、做中国主,建立淬一统奠定了基础。因此,谈耶律楚材多民族文化融合特点与其对中国历史的贡献,正是从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的意义说的。
在这里强调耶律楚材多民族文化融合特点在其历史贡献中的作用,旨在给予他历史贡献应有的评价,不能将其绝对化,还要看到其局限性。由于耶律楚材的作用是通过影响蒙古统治集团政治、经济、文化决策间接实现的,成功的程度取决于蒙古统治集团采纳的程度。在他最受蒙古大汗信任的时期,提出的建议与措施“见于设施者十不能二三”。随着保守势力当权,他便完全丧失了影响蒙古统治集团决策的能力。所以,他的历史贡献不能同在历史上建立大统一的汉、蒙、满统治集团等量齐观。
注释
ヾ《元史》卷146《耶律楚材传》。以下引文凡不注明出处者,均见《元史》本传及《元文类?中书令耶律公神道碑》。
ゝ《湛然居士文集》(以下简称《文集》),第270页,《为子铸作诗汁韵》。第60页,《过云中和张伯坚韵》中有“自怜西域十年客,谁识东丹八叶孙”。
ゞ见《文集》第171页。
々见《文集》第375页《耶律文正公年谱余记》。
ぁあぃいぅう《文集》第259页、第153页、第75页、第133页、第293页、第256页。
(11)以上参见《文集》第98页《游河中西圆和王君玉韵四首》;第175页《西域河中十咏》其七;第72页《寄贾博霄乞马乳》;第301页《遗龙岗鹿尾二绝》;第214页《扈从冬狩》。第22页《扈从羽猎》。
(12)《文集》第114页《西域河中十咏》。
(13)这里的元初指成吉思汗立国到忽必烈改国号以前,也称大蒙古国时期。
(14)《元文类》卷三七,元好问︰《上耶律中书书》。
(15)见《文集》,《和武川严亚之见寄》。
(16)《陵川集》卷三七《与宋国两淮制置使书》。
本文关键词:论耶律楚材多民族文化融合思想及其对中国历史的贡献,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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