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执法谈
本文关键词:环境执法,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编者观点:长期以来,中国的环保领域一直存在一个矛盾,一方面环境污染事故频频发生,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另一方面,环境相关处罚手段(如罚款、限期整顿、补交排污费等措施)有限,未能击中违法企业要害,环境相关执法(如环评审批、“三同时”制度的履行等)也因为各方面因素不能执行到位,污染行为屡禁不止,生态环境的破坏日益加剧!在这个过程中,环保部门、地方政府、公众各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如何才能调动各方力量,真正实现环保领域的和谐的、法治的、健康的发展?如今,环保总局、地方政府频频出招,能否实现预期效果?
中国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终归还要靠法律和制度,而国家环境保护部作为统筹环保问题的最高管理部门,他们的行动是环保领域的风向标,也是地方政府行动的引导者和监督者。环保总局如何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如何针对一些突出问题、老大难问题、疑难问题等展开行之有效的整治,对实现中国环保领域更加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期待看到环保部门的铁腕。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然而为什么很多地方总是有遗漏的、被忽视的环境污染?很多严重的环境污染都不是一蹴而就,而是日积月累所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的日趋严重,究其原因,不外乎有这些方面:有的企业见利忘义,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大肆违法排污;有的政府官员不顾国家法律法规,为污染企业的产生、生存与发展当“保护伞”……
环保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公众是其中最大的利益关系者,应该对环境状况、周边企业的排污情况有绝对的知情权。环境信息是政府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开环境信息,才能使公众全面了解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决策和规划,准确把握地方政府在保护环境方面的措施和实施进程;才能有效防止某些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等公共事务方面的长官意志和权力滥用;才能发挥媒体和社会的力量及时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纠偏。
执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专项法律20多件。与此同时,国务院制定了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行政法规近百件。可以说,我国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环境保护法》为基本法,,以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比较完备的环境与资源法律体系。但是,同面临的生态和环境建设的紧迫而繁重的任务相比,加强生态治理的法制保障体系,做到自觉依法治理环境,仍然任重而道远。
·社会不能放任没有底线的企业总是“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环保行业已成为高风险行业,规避环境执法风险,应根据环保部门工作特点,坚持法制教育与事前防范并举,机制创新与岗位管理同步。
·环保部门对环境质量负不了全责,环保部门的职责应该是国家环境的“看家狗”,承担有限责任。
·处罚设置很低的“上限”,属于“自废武功”,更给一些污染企业吃了“定心丸”。当排污赚钱、罚款合算成为规律之后,还有谁会害怕处罚?简直是拿10万元买一张排污通行证。
·环境污染和生态危机的总根源在于人与人关系的制度性扭曲。
工厂排污三十六计本文关键词:环境执法,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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