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与中国档案分类法的析微察异,图书馆档案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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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与中国档案分类法的析微察异
发布时间:2011-06-14 点击次数:次
[摘要]本文对《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和《中国档案分类法》进行了比较研究,着重阐述了这两种分类发的主要联系和区别,求同存异,以期推进图书档案一体化服务。
[关键词]图书分类法;档案分类法
比较《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与《中国档案分类法》的析微察异张敏(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泰州225300)《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以下简称《中图法》)与《中国档案分类法》(以下简称《中档法》)是我国目前图书界和档案界广泛使用的两部文献分类法,它们在各自的领域中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图书档案管理日益走向一体化的今天,再次探讨二者之间的同异,有利于推动图书档案一体化的管理,进而实现不同信息资源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共享,也为整个社会的资源整合与利用服务工作奠定一定的理论基础。
《中图法》与《中档法》的联系《中图法》与《中档法》同属文献分类系统,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首先,从编制原则上看,《中图法》与《中档法》都体现了“五性原则”的结合。即以思想性作为分类的政治方向和指导思想,将科学性作为分类的客观依据和排列方法,将实践性作为分类的目的要求和实际效用,同时兼顾稳定性原则及文献保证原则。它们都是按照一定的分类体系将浩繁芜杂的文献进行合理的分类编制,进而实现为利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使利用者能最快地利用到相关图书或档案资料。其次,从编制体系上看,《中图法》与《中档法》在逻辑上都依据体系分类法(或等级体系分类法、列举式分类法)的原理编排,采用了概念的划分与概括的逻辑方法,因而所建立的分类结构体系相同。《中图法》按照从一般到具体,先内容概括后形式的综合,理论指导实践的原则分22大类,如:A大类是“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哲学”类,其下又分设A1马克思、恩格斯著作、A2列宁著作等类目。各大类及分类目录均是按学科体系采用列举式方式列出各类目所包含的子类目。《中档法》根据档案的职能特性标准组成一类后,在这一类中根据其他属性标准再进行复分。这样一层层地按逻辑系统复分下去,便成为一个有层次、有规则、有内在联系的类目展开系统。如:《中档法》分19个基本大类,其下又分设政治类、文化类及经济类,其中政治类又分设A中国共产党党务、B国家政务总类等子类目。第三,从编制结构上看,《中图法》与《中档法》都由编制说明、分类表、使用手册等部分组成。分类表都包括了大纲、简表、主表和辅助表。如《中图法》由基本部类、基本大类、简表和详表组成。将反映人类全部知识的图书资料分为5个基本部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为22个基本大类;由基本大类再作一、二度区分后的类目和基本大类一起构成简表,在简表的基础上,根据各门学科的发展和图书资料的出版情况,再逐步展开由一切不同等级的类目组成详表。
《中档法》主表由基本大类、基本类目(主要类目)表、详细类目构成,首先把档案分为若干大类,进一步分为若干主要类目,构成简表;然后一层层地复分下去,便构成一个有序的、分层次的详表。第四,从编制的检索方法上看,分类法和主题法是图书档案工作中常用的两种提示文献内容的主要方法。分类法是在图书、档案分类工作中以反映文献内容特征的类目为基础,用分类号进行标引和检索的一种检索语言。它集中体现子类目的系统性,反映了文献内容的从属派生关系,方便用户按类目进行族性检索。它的基本结构是按类目的逻辑次序,从总到分,从一般到特殊,从简单到复杂,逐级展开的层累制的号码检索体系。图书、档案分类法的检索词汇是分类号,可供参考的检索词典分别有《中图法》、《中档法》等;主题法则是图书、档案分类工作中使用的一种以规范化的自然语言作为文献主题标识和查找依据的检索语言。它主要从具体事物、对象和问题的主题名称字顺系统来揭示文献的知识内容,能够把同一主题的文献加以集中,以适应人们对事物对象与问题进行特性检索的需要。其结构是网络状的。它的检索词汇是主题词。可供参考的检索词典分别是《中国图书主题词表》、《中国档案主题词表》等。同时,《中图法》与《中档法》都采用了等级列举、系统排列、集中设类、交替类目、相互参见、类目注释、共性区分、仿照复分、混合号码、层累制、八分法、双位制、辅助符号、组配轮排等多种现代文献分类法的成熟技术,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分类法的检索功能。第五,从分类的概念、目的和任务上看,就分类的概念而言,《中图法》与《中档法》的分类对象分别是图书与档案,追根溯源,它们都是属于文献范畴,都是知识载体,从文献的角度来讲,《中图法》与《中档法》都是对特定文献进行系统地揭示和组织的一种分类方法和手段。就分类的目的与任务而言,图书和档案资料随着时代的发展,其数量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了妥善的保管和迅速、准确地查找利用相关图书及档案资料,必须借助于一定的方法将它们有系统地组织起来,并揭示其本质特性。分类正是将相同的文献集中在一起,不同的区分开来,,各部分具有一定的内在逻辑联系,方便日后的查找及利用工作。
《中图法》与《中档法》的区别《中图法》和《中档法》虽然具有上述所说的五个方面的共性,但它们的研究对象毕竟是两种不同的事物,图书与档案也有着本质的不同,所以《中图法》与《中档法》在编制时抓住了两者的本质属性,体现了各自的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分类标准上看,由于图书与档案的本质属性不同,就决定了它们拥有不同的分类标准。《中图法》是以图书资料为本质属性,因而其特有的学科知识内容作为图书分类的主要标准,以图书资料的其它属性作为图书分类的辅助标准。《中档法》是以档案内容的职能特征作为分类的主要标准。这是档案本身所特有的、最主要的、决定性的、为其他属性所依附的属性。而档案的其他属性(如来源、作者、年代、人物、文种、载体等)作为分类的辅助标准。其次,从用途上看,《中图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组织分类排架和编制分类目录两个方面。众所周知,图书馆情报机构收集的图书资料数量众多,对收集的图书资料必然要按一定的方法加以组织,使每一本书都有一个明确的排列位置。《中图法》结合图书学科知识的系统性,为图书的分类排架和编制分类目录提供了理论依据。此外,《中图法》还广泛运用于国际标准书号(ISBN),国际标准刊号(ISSN)、检索刊物和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如图书、期刊论文的在版标引)之中。《中档法》的作用是为了统一档案检索分类方法即为编制档案分类目录提供一个较为科学的规范的分类方法,以便实现档案分类检索体系的规范化,便于组织档案分类目录,促进档案的信息共享和交流,建立档案目录和咨询中心。它解决不了档案整理排架的问题。这是《中档法》与《中图法》在用途上最根本的区别。概而言之,《中图法》用途较广,通用性也较强,档案馆对于馆藏图书资料仍然采用的是《中图法》的分类方法和整理排架工作。第三,从分类体系的繁简程度上看,《中图法》体系庞大、类目详细、分类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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