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分类法简论
发布时间:2020-04-20 23:05
【摘要】:《隋书·经籍志》标志着四部分类法的最终确立,是对汉、魏晋南北朝长期以来目录学工作实践的总结,继承和发展了这两个历史时期图书分类学的成就。佛、道书目由见附至于入四部之子部,是文化冲突与相融在目录学领域中的反映。中国古籍综合目录分类法以四部分类法占主导地位,从唐至清,千余年来,其经、史、子、集四部内、外的变化,都不足以动摇四部之基本框架。被称为对四部分类法起“彻底破坏”作用的《通志·艺文略》的十二分类法,四部之框架仍隐含其中。因此,与其说这是一种破坏,不如说是一种复古,复古刘向、刘歆、阮孝绪等人的分类法。四部分类法寓含着封建等级思想,大体体现了封建学术思想特点。它的解体,是封建学术内部之“异端”思想与近现代西方目录分类学思想共同作用的结果。
【学位授予单位】:南昌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5
【分类号】:G257.2
本文编号:2635063
【学位授予单位】:南昌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5
【分类号】:G257.2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张丽英;中美图书分类法比较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08年
,本文编号:2635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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