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件的法律证据地位研究
发布时间:2020-06-23 09:29
【摘要】: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和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的飞速发展,使得信息的传播实现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与快捷,人类社会步入了“电子世界”。电子文件充斥着我们的生活,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但是,这种信息载体革命性的变革在带给我们高效率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法律问题,有关于电子文件的案例也越来越多,不仅仅是档案学领域,在法律学领域也越来越更加密切的关注电子文件。所以,研究电子文件的法律证据地位问题,是迫切也是必须的,它不仅需要档案学界的专心研究,也需要法律界、计算机技术界的共同努力来解决这一问题。 本文共分6个部分来进行论述: 第一部分:引言,主要论述国内外关于本课题的研究综述,国外主要有英国、美国以及欧洲在确立电子文件法律证据地位过程中颁布的诸多法律条规等,国内诸如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以及2005年4月颁布实施的电子文件签名法对确立电子文件法律证据地位的影响,以及国内学者在研究电子文件法律证据地位的成果等。同时,还重点阐述了电子文件以及证据的概念,以及本论题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第二部分:论文的第一章,电子文件法律证据地位的原因探析。主要从电子文件的依赖性、可分离性和易更改性等特点入手,分析电子文件与传统纸质文件的不同以及对档案学理论的冲击。引用两则案例,旨在论述电子文件法律证据地位确立的现实必要性。尽管电子文件的新特性与传统纸质文件有很大区别,但电子文件仍然具有原始性的特点,本章主要从“原件”概念新内涵以及电子文件原始性和真实性认定两个方面来论述。 第三部分:论文的第二章,电子文件法律证据效力探析。电子文件作为信息时代的产物,集利弊于一身,由于其本身具有的技术特点,如果仍旧按照传统的观点去衡量必将使我们的理论研究走入死胡同。本章在第二部分论述的基础上,分别从电子文件的法律证据价值、电子文件的证据能力以及电子文件的证明力三个方面进行论述,阐明论题的法律依据。 第四部分:论文的第三章,电子文件法律证据地位类型的定位。本章主要分两节来进行论述,第一节主要论述法律界对于证据的概念以及类型划分,以及档案学界对于电子文件证据类型的传统划分。第二节从档案学界关于电子文件证据类型的种种看法出发,作者认为由于电子文件的特点以及电子文件作为证据与电子证据、计算机证据的不同,电子文件应具有独立的证据地位。 第五部分:论文的第四章,电子文件法律证据地位实现的影响因素及保障对策。在前几个部分论述的基础上,分析其在现实中所遇到的难题,并从技术、管理、立法等几个角度提出了解决对策,阐明了要确保电子文件的法律证据地位,不仅需要档案界的努力,也需要法律界、通信技术界等的大力配合和支持。 第六个部分:小结,总结全文,突出论题立意的迫切性和可行性,并对电子文件的证据立法的前景持乐观的态度。 对于电子文件法律证据地位的研究,将档案学与法律、计算机以及通信技术有机的结合,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有利于丰富档案学的学科内涵。解决这一难题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我们要坚持不懈的进行研究,以确立电子文件的法律证据地位。
【学位授予单位】:安徽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G276;D920.4
本文编号:2727128
【学位授予单位】:安徽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G276;D920.4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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