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 阳 市 教 育 局关于切实做好2016
本文关键词:浏阳市教育局,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各乡镇、街道初级中学,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教师交流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全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现就2016-2017学年度教职工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聘任基本原则
1.定编、定岗、定责的原则。学校按规定的编制数,根据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需要设岗,按岗位和职责定人员,不因人设岗。
2.择优竞争的原则。学校根据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经过绩效考核,择优聘任。对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先聘任。
3.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学校要做到聘任程序公开、岗位及职数公开、聘任结果公开,严禁暗箱操作,确保聘任工作客观公正。
4.双向选择的原则。校长根据本校教师各方面情况、教师应聘意向及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等对教师实行聘任,教师有受聘、拒聘的权利。
5.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各学校教职工聘任方案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聘任必须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
二、聘任工作基本要求
1.先聘用再聘任。教职工聘用由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组织实施。现在编在岗教职工与市教育局签订的聘用合同有效,2016年入编的教师由市教育局与之签订聘用合同,2016年以前入职的教职工,其聘任期限已满的,应与市教育局签订续聘用合同,由各初级中学和市直学校负责组织。聘任由乡镇、街道初级中学校长和市直学校校长组织实施。各单位只能聘任已与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
2.严格控编。严格执行《浏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严格人员编制管理规范人员录(聘)用调配安置工作的规定》。各学校之间的在编人员编制异动,原则上暑期办理一次,其他时段不办理人员编制异动手续,中层干部的轮岗交流参照全市在编人员轮岗交流的办法执行。学校调出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校在编教师总数的2%(超编单位在确保本单位用人的前提下可不受此限制),同一调入单位在同一调出单位选调交流人数不得超过3人,同一学科不得超过2人。鼓励超编学校教师交流调入缺编学校,超编单位除对等调整的人员外,原则上不得调进(聘用)人员,确因改善学科结构需要调进(聘用)人员的,须由市教育局报市编委办提交市编委领导审查或市编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3.严肃劳动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浏阳市学校教职工请假暂行规定〉的通知》(浏教通〔2012〕39号)和《浏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请假待遇的通知》(浏教通〔2013〕37号)精神,坚决杜绝在编不在岗(含请人代岗)现象。不允许教职工承包学校商店,学校自营商店不得由教职工专职管理。未经市编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委常委会议同意,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批准教职工借调到外系统工作。对违反相关人事管理规定,造成本单位出现在编不在岗现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公平公开、科学合理地组织聘任。各单位应严格遵循教职工聘任基本原则实行聘任。应优先聘任本单位原聘教职工,不得拒聘因工致残、被确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怀孕、哺乳期的原受聘教职工。年龄偏大但能基本胜任岗位工作的教职工,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聘任。各乡镇、街道初级中学聘任的农科教、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教育学校工作人员总量不得超过1个人的工作量。
5.规范临时用工。各学校不得擅自聘请代课教师,确因缺编需聘请代课教师的,必须在8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经市教育局研究核准后,严格按照《浏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浏编委发〔2015〕5号)文件精神聘请。各单位聘请代课教师及其他临聘人员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6.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任何学校不得自行从各乡镇学校和市直各学校聘任教师,也不得借调教师。
7. 申请调动交流的教师必须在现学校(含初中辖区,下同)工作3年以上,方可办理调动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流动调配:(1)当年申报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2)新录用教师自录用之日起工作年限不满三年的;(3)公费定向培养的师范毕业生未满服务期限的。
8. 人员异动后的岗位聘用等级,由调入单位根据本单位岗位结构空缺情况和本单位岗位竞聘方案,并按原办理岗位设置的程序和要求报市人社部门审核批准。
9.教职工正常流动必须严格遵循以下程序:①用人单位于7月8日前向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书面呈报用人计划及进人方案;②市教育局核定用人单位编制,审批用人单位呈报的用人计划及进人方案;③用人单位按照经市教育局批准的进人方案初定拟调名单,告知本单位岗位聘用情况,在征得调出单位同意后,通知相关教师填写《浏阳市教师交流异动审批表》,并由双方校长签字认可;④报市教育局初审;⑤市编委办审核进人单位和被调动(分配)人员的编制情况后,确认是否符合编制结构要求;⑥市教育局凭市编委办下达的调整(聘用)计划办理人员编制异动(聘用)手续。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进人、擅自组织进人考试,也不得安排拟调入教师上岗。申请异动人员的《浏阳市教师交流异动审批表》经调出单位、调入单位签字盖章同意后,由调入单位收齐汇总,填写《2016年学校人员异动交流申报汇总表》,于8月10-12日将《汇总表》和《审批表》统一交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503室,逾期不予受理。调出单位也必须在8月10-12日将《2016年学校人员异动交流申报汇总表》交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503室。《2016年学校人员异动交流申报汇总表》中调出和调入交流人员要求按排名先后顺序填写。市教育局不接受教师个人递交的《浏阳市教师交流异动审批表》。
10. 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师交流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鼓励教师从城镇学校交流到乡村学校、优质学校交流到薄弱学校,确保每学年教师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在职称评聘、工资福利、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对参与交流的教师实行优惠倾斜政策。
11.聘任工作结束后,各单位于9月30日前送交一份教职工聘任花名册,交市教育局档案室存档,并将电子文档(Excel格式)发送到政工人事科办公平台。
三、拒聘和擅自离岗人员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拒聘人员
①本人不参加学校竞聘的;
②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③不服从市教育局协调上岗的。
2.拒聘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拒不到校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3.一学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教职工,各学校应及时申报材料,由教育局发文解除聘用关系。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1.市教育局成立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汤显华任组长,赵科发、钟晨曦任副组长,鄢平建、黎新辉、胡伏珍、何绍益为成员,负责协调全市教职工聘任工作。各聘任单位应成立5-7人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聘任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张榜公布。
2.教职工如对学校教职工聘任工作有异议,可以向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请求复议,学校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接到教职工书面申请7日内予以答复,如教职工对学校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向市教育局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3.学校领导要正确行使权力,秉公办事,,遵守民主程序,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全体教职工要以大局为重,全力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学年度教职工聘任工作。
附件:1.浏阳市教师交流异动审批表
2.2016年学校人员交流异动申报汇总表
3.2016-2017学年度学校教职工聘任花名册
浏阳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7日
附件1:
浏阳市教师交流异动审批表
学校: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籍 贯
民 族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毕业学校、专业及时间
教育工作
年限
职务(职称)
岗位等级
现工作单位
及任教年级、科目
交流原因
意向学校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工作
简历
近三年奖励
现任学校
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流入学校
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教育局
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编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16年学校人员交流异动申报汇总表
学校(签章): 校长签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异动类别
排名顺序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所学专业
任教学科
已聘岗位等级
拟聘岗位等级
中、高级职称及取得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调出到何处
或从何处调入
调出
1
2
3
4
调入
1
2
3
4
注:调出和调入人员要求按排名先后顺序填写,请用Excel格式制作此表上报政工人事科电子政务平台。
附件3:
2016-2017学年度学校教职工聘任花名册
学校(签章): 校长签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学历
职称
(中高、中一、小高、初级、未定级、高级政工师、政工师、工人、其他)
所学专业
任教科目
任教学校名称
学校类别
(普高、职高、初中、小学、其他)
备注
注:所填信息务必准确无误,任教科目填写主要任教科目,请用Excel格式制作此表上报政工人事科电子政务平台。
本文关键词:浏阳市教育局,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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