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关于遴选2014级法律硕士参与律师方向联合培养
发布时间:2017-02-28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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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关于遴选2014级法律硕士参与律师方向联合培养的通知
2014年09月12日 浏览次数为次
为加快推进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完善,为社会培养德才兼备的复合型、应用型、实务型的法律人才,律师学院在培养四届律师方向法律硕士的基础上,现就2014级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新生参加律师方向硕士生联合培养的遴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
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从今年入学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当中,选拔若干名学生参加律师方向硕士生的联合培养。律师学院具体负责学生的学习指导工作。
律师方向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校外导师均由在法律实务领域有丰富实战经验、热爱教学、关心学生、责任心强的资深律师担任,与校内导师共同负责对学生的指导。
入选学生将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的相关培养方案学习,在原有的硕士生基本培养方案的基础上,专门为律师方向法律硕士研究生开设如下课程:
1. 基础教育课程,共4个模块:
(1)律师执业基础:包括律师与律师管理、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基本规范、律师执业风险防范、律师执业基本素养等;
(2)律师诉讼实务:包括刑事与行政诉讼律师实务、民商事诉讼律师实务;
(3)律师非诉讼实务:包括非诉讼律师实务基础、公司法律师实务、房地产法律师实务、合同法律实务、知识产权法律师实务、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律师实务、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师实务等。
以上三门课程为指定选修课,选择本培养方向的研究生必选,在研究生第二学期、第三学期、第四学期、第五学期进行。上述指定选修课每门课36课时,共计20学分。
(4)学分外课外实务活动
增加学分外课外活动,不定期邀请法官、律师、教授参与各类型模拟法庭、合同谈判、律师礼仪等实务活动,多角度、多方面、真实地模拟实务训练,提升毕业后职业技能水平。
2.社会实践
本专业法律硕士研究生需要进行相应的实务课程性质的必修环节,共四门实践课程,12学分,包括法律文书写作、模拟法庭训练、法律谈判课、法律实践课。时间安排在第四和第五学期。同时与著名律师事务所建立联系,作为律师方向法律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安排律师方向法律硕士研究生不定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3.专业实务课程
律师学院不定期面向全国律师开设专业高端律师实务研修班,入选律师方向法律硕士研究生可以免费参加学习。
以上课程由法学院、律师学院选派资深律师承担专业实务课程的讲授,并指导学生的论文。
2011级律师方向法律硕士研究生就业情况喜人,本专业学生毕业有意从事律师等相关法律职业者,律师学院将向各律师事务所、企业等用人单位优先进行推荐。
二、选拔条件
1.法学院2014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2.对律师职业感兴趣,有意从事与此相关的工作;
3.有良好的品德,全面发展,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4.学习成绩优秀,实践能力较强;
三、申请方式
由学生本人提交如下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书面申请书一份(不少于1000字,应有手写签名。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方向理由、学习研究规划,及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和电子邮箱);
3.其他相关证明、奖励材料等的复印件。
四、工作程序
1.纸质版申请材料请于9月15日11:00前交至明德法学楼617室钟小红老师处;个人简历及申请书需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awyerschooljwb@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申请律师方向硕士”。
2.确定考核安排
律师学院将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予以审核,届时公布有关具体考核安排。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10-6251571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14年9月12日
附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4级法律硕士(律师方向)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适用学科专业
法律硕士 (学习年限:全国统考非法律专业全日制3年,非全日制3-4 年)(学科门类:法学 一级学科:法学 )。
二、培养目标
为社会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律师人才和企业、社会组织法务管理人才。
三、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见附表)
攻读法律硕士(律师方向)学位研究生期间,需要获得学位课程总学分不少于79学分。必修课不少于39学分;选修课不少于20学分;社会实践不少于12学分;学位论文8学分。
四、社会实践
没有法学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法律职业实务背景的法律硕士(律师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要进行相应的实务课程性质的必修环节,实践时间安排整个法律硕士(律师方向)课程中。同时与著名律师事务所建立联系,作为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第四学期或第五学期安排学生不定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五、论文撰写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完成的论文包括:课程论文和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选题以理论联系实际为原则。论文可以采用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学术报告等形式。在论文选题上应避免进行单纯的宏观性或纯理论研究;应尽可能结合作者本人的实践经验,研究当前律师业务或律师制度建设中的重要实际问题,要求论文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并做到具有一定的开创性或创新性。第五学期开学初作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4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律师方向)研究生培养方案
1、方向必修课(8学分)
课程设置 学分要求 开课时间
律师执业规范 2学分 第3学期
(Code of Conduct for Practicing Lawyers )
律师思维 2学分 第3学期
(Think Like a Lawyer)
刑事诉讼实务 2学分 第3学期
(Social Practice:Criminal Litigation Practice)
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实务 2学分 第3学期
(Social Practice:Civil and Commercial Litigation and Arbitration Practice)
2、方向选修课(8学分)
房地产法律师实务 2学分 第3学期
(Lawyer Practice in Real Estate Law)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师实务 2学分 第3学期
(Lawyer Practice in Marriage, Family and Inheritance Law)
知识产权法律师实务 2学分 第3学期
(Lawyer Practice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Law)
律师工作技巧 2学分 第4学期
(Lawyers, work skills)
合同法律实务 2学分 第4学期
(Social Practice:Contract Legal Practice)
公司法律实务 2学分 第4学期
(Social Practice:Corporations legal practice)
非诉讼律师实务 2学分 第4学期
(Lawyers Civil Non-litigation Lawyer Practice)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律师实务 2学分 第4学期
(The Management of Enterprise Legal Risk Lawyer Practice)
上述课程为法律硕士(律师方向)研究生指定选修课。除此外,法律硕士(律师方向)研究生可以在上述选修课及法学院或在全校开设的研究生课程范围内再选修课程。
3、社会实践(12学分)
法律文书写作 (律师方向) 3学分 第 3学期
模拟法庭训练 (律师方向) 4学分 第 3学期
法律谈判课 (律师方向) 2学分 第 4学期
法律实践课 3学分 第 5学期
4、学位论文的撰写,依照法律硕士基本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但必须与律师方向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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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4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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