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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五名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被通报

发布时间:2017-03-07 11:17

  本文关键词:蚌埠电大,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一些领导干部打着“兼职”的幌子,官场风光无限,商场照样拿钱。然而再高明的掩盖手法也只是机关算尽,“权”“利”双收只不过是违纪分子的黄粱美梦罢了。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及经商办企业等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违规违纪问题。最近,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五起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中心副调研员杭献如违规兼职取酬

2012年6月至2014年9月,杭献如违规受聘担任蚌埠某艺术学校校长,每月从该校领取3000元薪酬。兼职期间,杭献如从养老保险中心正常领取工资。2015年12月21日,市纪委给予杭献如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8.4万元上缴国库。

龙子湖区政协社会与法制工委主任乔治业经商办企业

2010年11月,龙子湖区政协社会与法制工委主任乔治业用其子名义注册成立蚌埠市安惠菜源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本人实际运作该企业,并未向组织报告。2015年12月21日,龙子湖区纪委给予乔治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龙子湖区人大副主任朱宏为谋取高额利息,在明知乔治业借款用于企业经营的情况下仍借款给该企业,且没有如实向组织报告,造成不良影响,市纪委给予朱宏党内警告处分。

市科协副主席常先波经商办企业

2010年6月,,常先波和其妻徐云出资成立某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且没有向组织报告。2015年12月21日,市纪委给予常先波党内警告处分。

龙子湖区人社局副主任科员乔烈武违规兼职

2005年5月乔烈武通过公开招聘被龙子湖区录用为工作人员后,继续私自从事律师执业。2013年8月,乔烈武在某律师事务所注册为专职律师。2015年12月21日,龙子湖区纪委给予乔烈武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规所得30120元上缴国库;对负有监管责任的龙子湖区人社局局长王宗宝予以诫勉谈话。市司法局已报省司法厅撤销乔烈武律师执业行政许可。

蚌埠电大五河工作站党支部书记王浍中违规兼职取酬

2011年11月至2015年10月,蚌埠电大五河工作站党支部书记王浍中在五河县某招商引资企业帮办工作,并领取工资。2015年12月3日,五河县纪委给予王浍中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5.8万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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