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买论文涉抄袭,卖家应付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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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庆师范大学2012届毕业生金鹏举报称遵义师范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副教授赵井春,2013年公开发表的《论刘震云官场小说的批判性》一文,抄袭自己的本科毕业论文。赵井春称,论文是自己花3000元在中介处购买。记着搜索“论文代写”,查询到星论文网、无忧论文网、第一论文网等多家代写机构,且网站首页均有代写咨询的对话框。(2016年8月16日新华网)
事情一出大家都在纷纷指责买家赵井春,赵井春也为此付出了被学校解聘的代价,,那么这件事真的就只是买家的责任吗?卖家不也是帮凶,为何大家都纷纷指责买家?而卖家却丝毫没受到影响。购买论文要受处罚,卖论文就没有处罚?在笔者看来,卖家才应该付主要责任。
追本溯源,若是没有这种论代写中介机构,赵井春就不会寄希望于此,更不会“东窗事发”最后工作丢了,诚信也丢了,为人生画上了一个大大的污点。也怪他“倒霉”原作者怎么就随手去搜了搜自己根本就没有发表过的论文?而且该论文是原作者2012本科毕业的时候写的,时隔四年,真正做到了“天知、地知、卖家知、买家知”。可想而知,应该有众多“教授”们,通过中介买论文用着别人的“知识”坐着自己的“位置”。
不止教授要写论文,任何一个大学毕业生都要面临写毕业论文,但是并不是任何一个大学生都能写出一篇优秀论文获得优秀的毕业成绩,所以会有很多高价购买毕业论文的情况,代写论文的中介才能混得“风声水起”。如果说这些代写中介消失,其实就算写不出优秀论文的学生也能写出符合自己水平的论文。
笔者希望能严格查封、惩罚论文代写机构,还知识一个“公平”。
蜉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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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97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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