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在线
班主任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使班主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好班级学生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承担班主任工作是每一名教职员工的工作职责。
第三条 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是班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
第二章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第五条 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具有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条 热心学生工作,关心学生进步,工作责任心强。
第三章班主任的聘任
第七条 全日制教学班设专、兼职班主任。
第八条 原则上每个教学班设一名班主任,一名教师可以兼任两个教学班的班主任。
第九条 班主任由学院教师或管理人员担任,尤其是中青年教师中聘任,并报学生处备案。
第十条 班主任一般以负责一届学生从新生入学到毕业为一个聘期,无故不得随意终止班主任工作,特殊情况
需个别调整的,应经所在院(系)同意,并报学生处备。
第四章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本班学生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使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二条 加强学风、班风建设,熟悉和掌握学生个人情况及其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听取和反馈学生意见。每学期应分别与班级所有学生谈话一次。
第十三条 指导班委会、团支部等学生组织的组建或改选,组织制定班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班会(毕业班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班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团支部活动。
第十四条 具体做好本班学生的综合测评、评优、助困、贷款、考勤、管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 每月至少深入学生宿舍两次,,了解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 组织和引导本班学生开展文体、科技等活动,评阅学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参加国家级考试的监考工作。
第十七条 新生班的班主任要做好新生入学接待、入学教育及参与学生军训管理等工作;毕业班的班主任要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及推荐等工作。
第十八条 每学期初拟定班级工作计划,学期末对班级工作
进行总结、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学院。
第十九条 协助辅导员做好其他学生工作。
第五章班主任的考核
第二十条 对班主任的工作每学期末考核一次,由各
院(系)组织实施,学生参与,着重进行个人总结、学生评议和组织考评,考核以工作记录、证明材料及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考核结果报学生处,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在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按优秀、称职、不称职评定班主任考核等级。对于不称职班主任的处理将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担任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历。初级职称晋升中级职称,原则上要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中级职称晋升副高级职称,原则上要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副高级职称晋升正高级职称,原则上要从事班主任工作2-3年。
第六章班主任的津贴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班级学生人数,每年按10个月的标准核拨班主任津贴,经考核班主任工作业绩后发放。
第二十四条 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班主任,按班主任数进行评选、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
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本文编号:2303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huodongcehua/230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