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制度
引言
第一节 选题背景
完善我国国有独资公司尤其是以央企为代表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是现阶段我国我有企业改革的首要任务,国有独资公司的建设不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也是各级国资委的重要职责所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国有独资公司在深化改革进程中的重中之重。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董事会制度的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从 2004 年开始,以宝钢公司为代表的中央企业作为第一批试点,拉开了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制度改革的序幕,通过对试点建设的分析,笔者发现我国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制度在工作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如董事会职能不到位、董事职责义务虚置以及董事会运作机制不规范等突出的问题,究其根本原因,在于传统制度环境影响下我国尚未确立起正确的公司治理理念,董事会制度和机制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以及行政色彩的浓厚阻碍了现代公司制度的运行,因此规范董事会建设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和充善。本文在众多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有独资公司的特点,通过查阅央企董事会的试点情况,发现近年来关于国有独资董事会制度的研究与分析已较为完善,并呈现出了系统化的模式,列举并揭示了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制度在实践过程中所显现出来的问题,并针对各种缺陷的原因展开了深入分析并提出完善的建议,如应该在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下,进一步拓宽外部董事的来源和比例,加强董事会的评估考核机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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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论文研究综述
随着国企不断深化改革,近些年围绕国有公司独资公司的理论探讨、制度构建和实践探索一直在稳步地进行。许多学者对国有独资公司的性质、监督管理体制和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如李建伟的《国有独资公司前沿问题研究》中提出国有独资公司法人治理的关键在于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方面,要强化国有独资公司法人治理的独立性。国有独资公司的存在是必要的,但应当是有限存在的;在国有企业格局中,应以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以国有独资公司为主。①徐晓松著《国有独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研究》提出,国有独资公司除不具有资本社会化特征之外,还有很多难以攻克的缺陷,政企分开难以实现、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的制衡机制难以建立,债权人利益容易遭受侵害等等,所有这些局限性,都决定了国有独资公司制度并非现代国有企业的理想制度选择,而仅仅是现有制度下的一次次优选择。王国平主编的《现代国有企业治理研究》则指出,必须要综合现代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联系公司董事会基本理论,并结合中国的特色需要,有效配置改革中资源要素、因地制宜的创新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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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研究方法
笔者在阅读大量文献资料中受益匪浅。然而由于上述研究多限于理论层系统的公司制度建设层面的讨论,且对于专门针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法律制度的研究缺乏系统性。笔者在参考以上学者的成果的同时,翻阅了大量国外独资公司资料,主要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通过查阅有关美国国有公司、德国国有公司以及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的文献资料,经过深入的分析得出不同国家董事会制度中所包含的一些共性,最后总结出我国如要进行董事会制度的改革,就必须严格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本文还总结了历史上国资委董事会试点工作情况,参考公司法人治理理论以及公司董事会制度的一般理论,指出了我国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在面向现代化企业改革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重点问题,并对其原因进入理论层面的详细分析,尝试找到完善我国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具体系统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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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制度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的界定与演进历史
根据我国的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在性质上,可谓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①我国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外延也很宽泛,除了国家垄断的特定产品的行业之外,还存在着一些基础性领域及生产经营一般性产品的公司。这些多数属于国家战略性或自然垄断行业或是基础设施建设的产业,有着鲜明的产业特征。本文主要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指由国家单独出资,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模式,且由国务院或者地方各级国资委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作为我国公司制度中极为特殊的一种形式,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并不是必然会产生的,其产生需要依据一个特殊的背景,这种背景即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与重组。我国国有独资公司在符合《公司法》关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的基础上,还拥有一些譬如在股权行使和组织结构方面的特殊规定。事实上,国有独资公司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下的一个产物,可以说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人公司”,因此,看待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要将它放在国有企业改制得到大环境下。综合来看,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征有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其股东主体的构成结构比较单一。股东可以代表不同的利益关系,因此,这也是公司为什么一般会有两名以上股东的原因。国有独资公司的出资主体是的单一的,而且必须由特定的国家机构来担任这一出资主体,即唯一的股东必须由国家来担任。但国资委的很多权利如人事权等并不能得到完全的行使。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国资委只是代替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责任,真正的出资人是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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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董事会制度的基础理论
董事会是在现代公司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并发展起来的,但经济学家对于董事会以及相关代理问题的关注由来己久。董事会来源和形成过程就是以规避风险、追求利润、提升公司价值为目的的过程,而委托或代理是实现这一目的手段。公司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后,作为股东的投资人不直接管理公司,经营者受所有者委托,从事经营管理,从而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这种关系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双赢董事会为解决委托代理问题,而在大型组织内内逐渐发展所形成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内部结构。也就是说,鉴于代理这一制度的蓬勃发展,在企业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的形势下,为了降低这种分离所带来的更高的成本,董事会制度在这种大环境下应运而生。①尽管董事会存在着比较法上的差异,但有三个原则是相对共同的:董事会代表着公司最高权力;董事会内部实行一人一票的集体决策制,对公司的运行负最终责任。关于公司治理,李维安(2000)②认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治理主要是用来说明股东或者其他企业的所有者对企业业务实际操作人员进行监管的制度。这种意义上的公司治理的最重要的特征在于利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领导阶层对企业的内部形成的治理方式。而广义的公司治理则是在拥有一套机制的前提下,协调公司与股东、债权人、政府、社区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笔者认为,董事会应该是仅次于股东大会的权利执行机关,并要以此为中心进行权力的转化;综合来讲,董事会就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由全体董事组成、集体决定公司业务执行的必设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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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现存主要问题.... 16
第一节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现存的主要问题.........16
一 董事长权力过大,集体判断缺失....16
二 运作管理方式落后,形成“内部人控制”.........16
三 董事会成员来源单
一,职能虚化....17
四 董事的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激励制度的缺乏.......18
第二节 我国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制度缺陷深层次.......19
一 未树立正确的公司治理观念.....19
二 现行董事会制度缺少完善法律保障.......19
三 行政级别对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体制的不利影响........20
第四章 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制度的对策建议...... 22
第一节 完善国有独资公司必须遵循的原则.......22
第二节 完善我国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具体措施.........23
第四章 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制度的对策建议
第一节 完善国有独资公司必须遵循的原则——市场化原则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的发展突飞猛进,这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关于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各项改革措施都离不开国家、企业以及市场等因素,比如说关于企业去行政化的各种改革,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公司的有效治理,保障国家这个股东的利益。这个过程中我们积累了许多实践经验,因而也提醒了我们关于市场经济这个大环境的重要性,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尽量减少行政的干预和指定。第一,董事会制度本身就是建立在市场机制之上, 董事会通过市场机制把最适合自身的、专业素质强、经验丰富的董事成员集结起来,最终组成一个专业化系统化的团队,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董事会,用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从而现国有资产最大化的增值保值。但是可惜的是,目前很多国有公司认识不到董事会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市场功能,只是按法规要求建立董事会, 缺乏对董事会价值的真正认识,无心去构建一个真正的战略性董事会。第二,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管更要依靠市场的功能,这种市场体制一方面体现在,董事会必须有权利选聘和解聘经理层,使成员的选任市场化,更加透明;另一方面是通过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来最大限度地调配资源,让经理人才资源在全社会得到最佳配置, 使每个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都能通过市场机制得到最适合该企业的经营者。再者,对于经理层的评价考核、薪酬制定也是要参考市场为前提。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完善必须应围绕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遵循市场经济原则,更加深入的运用市场经济自身的特点,趋利避害,最终从最大程度上显现出董事会这一制度在公司治理模式中的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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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国有独资公司规模巨大且处于国家经济关键领域,对国家发展和国民生活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目前央企内部的董事会相关制度建设已经取得一定进展,一整套运作体系也初具雏形,董事会制度对于健全企业发展模式、优化风险管理以及促进企业进一步改革等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项制度的形成也标志着企业管理已经朝着更加个性化的方向发展进步。 但是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建设毕竟还不成熟,中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的新阶段,在迎接新体制的同时要突破固化的制度藩篱,这种阻碍必将长期存在,需要改革理论的不断深入和探索实践的长期推进。本文结合了我国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相关情况,指出了目前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分析了问题存在的根源,,如公司治理理念的缺乏、法律规范的不足、以及行政色彩浓厚等原因。并结合公司治理理论,就以上提出的几点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系统的措施。可以确定的是,董事会制度的建设是当前国有独资公司改革的重中之重,这已经成为当前领导人和众多专家学者的共识。对于董事会制度的相关立法必然会趋进完善。由于本人的水平有限,对于一些基本理论的学习仍缺乏深度,对一些具体制度的设计都有着疏漏之处。通过日后系统的学习和研究,希望自己可以更加深入地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制度提出更有价值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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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4168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lwfw/416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