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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煤矿安全监管与效益分析

发布时间:2016-06-29 07:14

第 1 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地位的日益增强引发了全球社会的关注,然而伴随着经济增长,越来越大的问题逐步显现出来,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自然资源逐渐枯竭,都成为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临的问题。为此,中国付出了巨大的社会成本。由于煤矿资源的需求增加和过度开采,随之而来的劳动安全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2009 年我国共发生 110 起煤矿可查事故,死亡、失踪人员总共达 800 余人;其中,冒顶坍塌事故 19 起,造成 62 人死亡;透水事故 21 起,死亡 125 人,机电事故 7 起,死亡 29 人;瓦斯爆炸、燃烧与中毒窒息的死亡人数最多,在分别发生的 16 起事故中,死亡 212 人和 86 人;此外有 40 余起其他事故,45 人死亡。国家安监局在 2012 年发起了一项联合全国 14 个省区进行对煤矿安全欠账进行的调查,内蒙古、河南、河北、山西、陕西、安徽、四川、云南、湖南、湖北和新疆等省份都参与了协同调查。通过调查以后,对结果进行分析,在接受调查的省区中,在规模以上的煤矿多达 317.03亿元的煤矿是安全欠账的,安全欠账金额约 38.38 元/吨煤;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欠账已经达到 291.1 亿元,安全欠账金额为 52.96 亿元/吨煤。分析和推算调查结果,全国所有的煤矿安全欠账接下来将达到 535.62 亿元,其中,原有重点煤矿安全欠账就将达到 376.88 亿元。

在我国,报纸、互联网、媒体和新闻到处都能看到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的报道,在互联网发达的现代社会,消息的快速传播给整个国家、人民的精神带来了伤害,给国家财产带来了威胁。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今年因为煤矿死伤的人数比全世界各国因煤矿死亡的人数总和还多 4.6 倍。每开采百万吨煤,我国死亡率竟然是美国死亡率的近 200 倍;即使与印度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是其死亡率的 12 倍。这些数据,确实令人触目惊心。然而,即使国家领导和全国各界人士都对煤矿安全高度重视,但纵观全国,煤矿安全事故的总发生数和死亡人数不但没有下降,反而还呈现出上升态势。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煤矿安全监管仍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这种安全事故频发、安全隐患长存的实际问题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间的差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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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1.2.1  国外研究综述

煤矿安全监管效益既包括经济效益又包括非经济效益。美国、德国、俄罗斯、波兰等国家对于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研究比较成熟,这些国家在煤矿安全监管系统的建设上,采取的措施办法都比较完备。孙庆刚在“波兰矿山救护组织”总结了波兰对于矿山救护的先进经验;康丽华分析了“俄罗斯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等,但是,文章对于煤矿安全监管与效益分析的相关研究显得不够具体。耿兆瑞和王显政分别在其文章“当代美国煤炭工业”和“美国煤矿安全监察体系”里研究了美国的煤炭工业发展历程与监管现状,文章介绍了美国煤炭检查管理采用的先进技术,对于我国煤矿安全管理的发展具有及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作用;

William  Graebner 的文章“TheCoal-mine  Operator  And  Safety:  A  Study  Of Business  Reform  In  TheProgressive  Period”  构建了安全立法中的利益攸关方团体,文章将其放在一个框架中进行分析,从而可以从多个角度来考虑其利益诉求,这些团体具有的行为取向是不同的,这在煤矿安全立法中是被允许的。利益攸关方不同的行为取向之间都存在着斗争,这影响了美国安全立法进程的构成,从而给美国煤矿安全的产生造成了悲剧。不过,要采取怎样的措施,才能解决煤矿安全监管中的疲软性问题,是政府目前仍没有给出明确规定的地方。

Philipp  Wiemann 将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环节利益相关的集团放在一个分析框架下进行深入分析。相关利益集团的不同行为动机是导致煤矿企业安全事故发生的首要机制,他对利益集团进行了多角度分析,这可以让后面的学者在利用多中心理论研究煤矿安全监管中得到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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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煤矿安全监管的相关理论


2.1  煤矿安全监管的概念

政府监管由依据法律授权的政府行政管理机构部门实施,监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通过对市场行为部门的跟踪检查、监控来实现,对于相关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并予以处罚,从而可以对特定领域的市场行为进行直接的控制。作为一种特殊的监管活动,煤矿安全监管的主体是政府,客体是煤矿生产企业,政府对于煤矿安全进行监管管制的行为,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运用行政力量,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达到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最大化。煤矿安全监管有着其自身的特殊性,在这种特殊性条件下,从生产、运行到管理都有着特殊的规律,它专业技术性强,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然而在该市场领域,垄断或交易不公的现象容易产生在个别或少数参与者中,市场行为很容易受到利益的驱动,从而造成过度的竞争,这样就会极大的浪费社会资源。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就要对煤矿安全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管,包括安全建设、生产、投入,生产技术与安全标准,矿工的劳动保障与安全培训,以及安全责任追究等各个方面。

凌源市当前的煤矿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应遵照以下原则展开研究:

(1)独立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具有统揽性和决定性,是当前的安全监管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包括组织机构和人财物以及监察职权的独立,坚持这种独立性原则的根本原因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公正性,如果监管缺少公正性,那么产生的后果必然是监管的无效或者收效甚微。

(2)专业监管原则。煤矿开采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行业,对其的监管措施必须由专业的监管人员实施,缺乏专业知识的监管只能是走过场,这样不仅不会发现凌源市煤矿安全检查过程中所存在了实际性问题,更是解决不了存在的安全隐患。

(3)注重监管原则。企业日常运营状态是最真实的状态,日常的管理水平也就最能反映企业的真实状况,因此凌源市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需要注重日常和生产一线的监管力度,而不是仅落于书面和表面上虚张声势,忽视了对于日常的现场监管。

(4)公开性原则。煤矿安全监管要遵循事故公开的原则,由社会对安全监管进行监督,提高安全监管的透明度;调查、处理和整改过程也要公开,从而提高监管人员公正执法的水平,从而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工作的准确性。同时,事故公开使广大民众的知情权发挥积极作用,为广大民众提供了广阔的参与空间,不仅可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更能提高社会与公民的安全意识,意义深远。对于安全监管的公开宣传也必须转变思想观念从正面进行,从而树立国家监管开放、民主、务实的形象,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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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煤矿安全监管的目的和意义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法规规定,对于煤矿安全监管的具体方式应该由煤矿安全监管目的所决定。在法规下,凌源市政府是由主体针对客体所采取的一种行政行为,其中包括安全监管的各种方法、手段和措施等内容。

目前,关于加强我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目的和意义:第一,国家依照以人为本的原则进行改革,那么凌源市政府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监管也要按照劳动人民的生命安全。第二,凌源政府对煤矿加强安全监管工作,还可以有效的防治社会安全体系混乱,对社会的和谐稳定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凌源市的煤矿基础薄弱,在生产体系上还不健全,存在很多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处理,不仅会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而且还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会给受害者和其亲属带来难以抚平的心理创伤,这些损失叠加在一起很有可能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所以加强监管工作的落实,才能使煤矿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降到最低。第三,在法治社会中,凌源市政府借着对煤矿的安全监管,加强对煤矿管理的法制化。这不仅有利于实现我国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还能依靠法律来治理煤矿安全,减少煤矿非法开采和加工。

在现在经济体制下,经济改革以市场经济为主导,在凌源市政府的有效监管下,做到了煤矿的安全生产,有效的实现了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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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凌源市煤矿劳动安全监管与效益存在的问题 ..................... 14

3.1 问卷设计 .................... 14

3.2 凌源市煤矿劳动安全监管与效益现状 ........................... 14

3.3 凌源市煤矿劳动安全监管与效益存在问题 ....................... 18

第 4 章 凌源市煤矿劳动安全监管与效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24

4.1 上级监察与地方监管权责不清晰 .................... 24

4.2 地方利益和监管理念的制约 ............... 25

第 5 章 提高凌源市煤矿劳动安全监管与效益的策略 ..................... 29

5.1 加强对煤矿安全的投资 ............... 29

5.2 合理划分监管部门职能 ....................... 30


第 5 章  提高凌源市煤矿劳动安全监管与效益的策略


针对凌源市煤矿劳动安全监管存在的实际问题及其深层次的原因,提出以下对策及建议。


5.1  加强对煤矿安全的投资

凌源市的煤矿开采企业大都缺乏有效的安全措施,机器设备简陋,煤矿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不高,缺少必要的高技术人才。在利益的驱使下,企业的安全自自律很差,在没有有效的安全措施下进行生产工作,导致频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使得社会对煤矿企业缺乏信任,危害了社会的稳定,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凌源市政府务必要彻底摒弃麻痹大意的思想,采取超常举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密度,大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煤炭企业必须加大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投入,降低风险系数,确保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煤矿生产经营活动平稳有序进行。

煤矿企业实现了安全生产,既可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些损失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又能给企业形象、信誉以及生产效率等诸多方面带来提升,这些无形的看不见的东西,比如:信任等,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同样至关重要。安全生产的最终实现,一方面可以激发煤矿职工的工作热情,让他们感到自身的安全是有保障的,职工的工作热情得到提升,继而有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最终实现了经济的平稳增长。煤矿企业是一个复杂的生产系统,它一般是由人、机、环境和管理等诸多方面构成的,这些方面相互存在关联。也就是说煤矿企业安全投资可以降低安全事故,从而有效保证了职工生产和生活的安全。目前,,这也是影响煤矿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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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结论与展望


6.1  结论

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与效益的问题上,凌源市显得十分突出,煤矿安全事故经常发生,给国家和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本文以凌源市煤矿劳动安全监管与效益与安全效益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阅读法、问卷调查法和案例分析法,对有关劳动安全监管的理论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梳理,建立煤矿安全监管的分析框架,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通过对凌源市煤矿劳动安全监管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凌源市煤矿劳动安全监管资源整合工作进展缓慢,非法违法开采严重;在对煤矿安全基础的管理上显得十分薄弱,缺乏高学历、高技术的人员,安全漏洞隐患十分严重;从事煤矿生产的人员素质普遍偏低。

(2)根据凌源市煤矿劳动安全监管与效益现状分析,得知凌源市煤矿劳动安全监管主要存在监管职能交叉,监管手段落后等问题,监管标准随意性大,依法惩处力度不足,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薄弱等。主要原因在于上级与地方监管职能不清晰,地方利益和监管理念制约,安全监管机制不健全等。

(3)通过对凌源市煤矿特点分析,相关的监管部门要提高加大对煤矿安全监管的重视程度,逐步建立健全具有完整体系结构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例如:切实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落实责任制度;加大对监管人员的培训以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6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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