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 解读_科学技术处-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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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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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16-05-26 点击次数:0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6年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6]239号),2016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结合高校自身发展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高校科研优势与特色,主动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整体提升高校科研工作水平;优化科研机制,进一步推进科教融合,加强高校科研队伍建设,促进科研为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服务,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创新人才。
二、项目设置
(一)项目名称及限额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四类,各类项目的主要支持对象、应具备条件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二)项目面向
1. 重点项目面向省属本科院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博士、硕士学位点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6年1月1日止),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职务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2. 优秀青年项目面向省属本专科院校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到2016年1月1日止),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 一般项目面向所有省属普通高等院校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6年1月1日止)。
4. 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面向教育厅立项的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湖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平台专职或兼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到2016年1月1日止),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职务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三)项目任务
1. 重点项目:围绕学科前沿、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重大课题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
2. 优秀青年项目:围绕学科知识体系建设,服务社会领域的关键问题和现实需求开展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
3. 一般项目:围绕学科知识体系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
4. 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围绕创新平台的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开展系统深入的研究。
(四)项目要求
1. 创新引领。项目应充分体现创新性。
(1)研究内容创新:项目应立足本研究领域前沿,具有较大创新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研究方法创新: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
(3)研究机制创新:项目研究应与人才培养、团队和平台建设等紧密结合,在项目研究、运行机制等方面有创新。
(1)自然科学研究重点支持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相关的关键技术创新与系统集成,主要包括: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种业、健康产业、节能环保、新能源、文化创意、公共安全和科技服务业等。
”等。
3. 科教融合。项目研究应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教师成长成才相结合。
(1)项目选题应围绕学科方向,着力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有利于传统专业改造和新专业建设,有利于更新课程教学内容。
(2)项目团队须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和本科生,项目研究应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项目研究应有利于提升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促进教师成长成材。
4. 成果转化。项目研究成果应具有可转化性,能向现实生产力和教育教学转化。
(1)项目研究成果应着眼于转化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观点、新体系,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产业进步。
(2)项目研究成果应能向专业教学和课程内容转化,要服务于教育教学,有利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五)项目申报限额
学院按研究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型学院限额申报。申报项目数总数(不分类型、不包括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分别为研究型学院7项、教学研究型学院6项、教学型学院5项。每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开放基金项目1项。
三、申报要求
1.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基本条件、程序要求、材料格式及查新要求等,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10〕6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资格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1)凡承担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准再申请;每人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已经获得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项目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和年龄要求严格按项目管理办法审核执行。
(3)有合作单位的须由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章同意;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本人亲自在申请书上签字。学院科研秘书对申报材料中已有的研究基础、前期成果等材料是否真实等方面把好关。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项目负责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并减少学院下年度项目申报指标。
(4)教学研究、教改实验探索及一般性工作研究项目不属于申报范围。
3.超限额申报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1.校内评审
(1)本通知附件中的申请书模板仅用于校内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需在教育厅管理系统中重新下载申请书模板进行填写。请申请人选择相应项目申请书进行填写。注意申请书模板为固定格式,表格大小可以自行调整,但不能做表格新增、删除等修改操作。
(2)学院需在6月13日之前上报材料,材料包括汇总表一式1份,,申请书一式五份,相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申请情况汇总表和项目申请书请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报送格式:建立二级文件夹,其中一级文件夹以申报学院名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以“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命名,申报书根据申报项目类型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文件夹中。申报书以“序号+申报人姓名”命名,其中序号与申请情况汇总表一致。
(3)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项目需要进行答辩。请申请人提前准备好PPT,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2.网上填报
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凭学院的账号及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将申请书上传至系统,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经科技处、社科处审核同意后下载打印项目申请书。个人账号及密码由科技处、社科处通知学院秘书。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6月28日。
3.材料报送
经学校评审和在系统中推荐的项目,需再提交推荐后带水印的纸质申请书2份,学院需提交1份汇总表。申请情况汇总表和项目申请表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最终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报送。
科技处联系人:倪 黎 电话:85623153 Email:znlkjc@163.com
社科处联系人:刘灵犀电话:85623963 Email:znlskc@126.com
附件:
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
2.重点项目申请书
3.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书
4.一般项目申请书
5.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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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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