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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

发布时间:2017-03-11 20:59

  本文关键词: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

权力事项类型 法定期限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期限

实施机关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咨询电话 0574-55888317

责任处(科)室 综合计划处(行政审批处)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9186810

办事对象 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办事窗口的最少次数 0次

办理地点、时间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宁波市扬帆路999弄B3楼2楼)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事项为“部分委托下放”。

本事项已完全委托下放至各县(市、区)办理,市级一般不提供办理,请切换到所在县(市、区)站点查看办理。

本事项已交县(市、区)属地管理,市级一般不提供办理,请切换到您所在的县(市、区)站点查看。

本事项因有关规定限制,暂不提供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常见问题解答  

本事项无相关条件限制。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

下载:[空白表格]

纸质材料 A4纸,用电脑打印,一式二份

必要

申报单位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注册后登陆申报系统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四十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制定产业、财政、能源、环境保护等政策,,引导、促使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淘汰技术落后的设备、工艺,停止生产技术落后的产品。”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附件第18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含基地)审批。实施机关:科技部。”三、《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1997〕503号)第十三条:“各地区和部门评审合格的项目,经择优排序后,汇总上报国家科委。国家科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认定。……列入新产品计划的项目,将由国家科委等部门联合颁发《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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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50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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