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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江西省重点新产品 计划管理工作总结暨推荐优秀管理人员、

发布时间:2016-05-29 07:04

  本文关键词:江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近年来,我省通过实施重点新产品计划,开发了一大批创新性强、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的高新技术产品,为促进我省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总结经验,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江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工作总结和优秀管理人员及优秀科技新产品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和南昌高新区管委会撰写2012年度实施省重点新产品计划工作总结。内容主要包括:
  1、重点新产品计划在本地方/部门的组织管理与执行情况;
  2、重点新产品计划在地方取得的主要成效;
  3、对省重点新产品计划将来工作的打算与建议;
  4、产品典型案例;
  5、工作总结(附电子版)请于2013年1月1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及省科技评估中心各一份。
  二、评优条件
  (一)优秀管理人员
  1、推荐条件
  (1)积极开展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工作,热心为申报单位服务,在组织推荐国家、省级重点新产品,推荐国家、省级新产品计划项目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突出。
  (2)在市、县科技局或省直有关部门从事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工作2年以上。
  2、推荐名额
  (1)各设区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1~2名。
  (2)有关部门各1名。
  3、推荐程序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和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填写“2012江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优秀管理人员推荐表”一式3份并在签署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1月1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二)优秀科技新产品
  1、申报条件
  凡在列入江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并2011年12月10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省级重点新产品鉴定的项目,均可申报。
  2、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填写《2012年度江西省优秀科技新产品申报表》及电子版递交所在地设区市科技局审核、盖章、推荐、汇总。
  (2)提供材料:新产品鉴定证书、合同书、附件材料(检测报告、专利证书、企业技术标准、其他奖励证书)等一式3份纸质材料(附电子版)报设区市科技局审核盖章。
  3、申报要求、时间
  (1)《申报表》必须注明申报企业所属县、市;
  (2)《申报表》中技术领域按规定的八大行业领域填写,并相应填报十大新兴产业类;
  (3)各设区市科技局填报《2012年江西省优秀新产品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及有关材料(附电子版),于2013年1月15日前上报省科技评估中心;
  (4)省直行业所属企业可以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申报,也可以通过属地设区市科技局申报,但不得双重申报;
  报送地点:省科技评估中心(北京东路171号省分析测试研究所二楼)
  联系人:李玉萍余鹤龄
  电话:0791-88165862、88165446
  
  
  江西省科技厅
  2013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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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51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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