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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重点新产品款_新产品发微信怎么写好_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6-07-23 13:10

  本文关键词: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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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

时间:2007-02-01来源:咸阳科技网 点击: 次

 

    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以下简称新产品计划)是一项激励企业自主开发新产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政策引导类计划,是省科技计划体系中政策引导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计划旨在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提高产业竞争力,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
    一、2007年度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的重点及立项原则
    (一)省新产品计划支持的重点及领域、范围
    本计划支持的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任一方面比老产品有重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改进型产品。
    2007年省新产品计划将继续采取政策引导和财政补助措施,引导和支持企业的新产品开发、试制及产业化工作。
    2007年陕西省新产品计划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产业化前景好、有望形成国内、国际自主知名品牌的新产品;对环境保护具有明显贡献、在能源和原材料利用方面开辟新渠道、属于国家重点发展领域的新产品。
    1.支持领域:
    人口与健康、信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材料、制造业、能源、资源、环境、农业、交通运输、城镇化和城市发展、公共安全等。
    2.优先支持范围: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有望形成国内、国际知名品牌的产品;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并按照国际产品质量、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标准生产的新产品;
    ★对环境保护与治理,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新产品;
    ★公共健康与安全的药剂、仪器设备及防护用品等的新产品、新装备;
    ★装备制造和换代产品、在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产品;
    ★国家及省部级科技计划成果,特别是“86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陕西省科学研究发展计划等各类国家、省部级计划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过程中形成的新产品。
新产品计划原则上不支持: 
    ★常规食品、饮料、烟、酒类产品;
    ★化妆品、服装、家具、小家电等日用产品;
    ★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
    ★引进技术和设备的消化吸收国产化率较低的产品;
    ★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
    ★传统手工艺品;
    ★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动、植物品种资源;
    ★高能耗、污染环境的产品。
特例情况:
    ★ 一般纺织品原则上不予立项,但对能起到更新换代并有较大技术突破的纺织材料,
可考虑在立项范围内;
    ★ 军用产品不在新产品计划中立项,但军转民项目属新产品计划立项范围。
    (二)省新产品计划立项原则
    ★ 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并已有市场销售的新产品;
    ★ 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采用先进技术标准,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行业政策的新产品;属于国家优先扶植的重点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的重大新产品;
    ★ 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较高,具备国内先进水平,竞争力强,产业化前景好,在同类产品中性能突出,有望形成国内、国际自主知名品牌的新产品;
    ★ 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有很好的市场发展前景的新产品;满足国家或我省迫切需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大的新产品;
    ★ 地方政府予以配套政策重点支持的新产品。
    ★ 没有与所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的新产品。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单位
    凡在陕西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和生产符合新产品计划支持范围的产品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联合研制开发或生产的单位,在明确所申报新产品的产权后,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通过技术转让获得新产品生产许可的单位,可单独申报或与原技术持有单位联合申报。
    (二)申报渠道
    1.各市、县内的企、事业单位,经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科技厅申报。
    2.中央、省直有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经各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同时提交电子版)(可在陕西省科技厅网站下载);
    2.必备附加材料(可提交复印件)
    ·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证书、新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登记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凡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资质证明等);
    ·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辅助附加材料(可提交复印件)
    ·为了对申报表和必备材料未充分说明的内容做进一步阐述,帮助评估机构(咨询专家)了解情况,申报单位可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酌情提交下列材料:
    ·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同时提交电子版数据):简述所申报新产品的技术路线、技术水平、市场需求和风险、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鉴定证书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说明)材料;
    ·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
    ·由省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用户使用意见(报告);
    ·产品图片、照片;
    ·其它相关材料(如列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的批准证明、省级以上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书、银行信用评价证明、国家核准的企业从事申报产品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等)。
    (四)申报要求
    1、陕西省级新产品项目申报材料请登录陕西科技信息网站()查询,并认真阅读有关说明后填报;书面申报须提供的材料包括《2007年陕西省重点新产品项目申报表》及“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一式五份和电子数据盘一张。申报表可在该网站下载。
    2、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书面申报材料(含项目申报表及电子数据软盘)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书面申报表用A4纸打印,内容必须与电子数据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3、产品名称不要使用商品名或“商号”。不要使用“系列”、“研制”、“开发”、“技术”等不属于产品名称的称呼,系列产品应注明型号。字数不超过36个汉字。
    4、申报表须签字盖章,复印章无效。附加材料要注意时效性。相关证明材料应在3年之内方为有效。
    5、2007年度新产品计划项目网上申报及书面材料申报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31日。各地方、部门的项目申报、审查及推荐上报工作应在此日期之前完成。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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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07年度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2007年度陕西省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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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7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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