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论文百科 > 栽培种植论文 >

进口产品_货物进口证明书真伪

发布时间:2016-12-07 20:15

  本文关键词:进口证明,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货物进口证明书真伪

篇一: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4号关于《货物进口证明书》相关事宜

关于《货物进口证明书》相关事宜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4号

为规范《货物进口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管理,便利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货人”)办理证明书签发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明书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际公约的要求,海关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应进口货物收货人的申请所签发的证明文书。

下列情况,收货人可在办结进口货物放行手续后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

(一)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

(二)有特殊管理规定,明确需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

(三)我国所加入或缔结的国际公约要求缔约国履行签发证明书义务的进口货物;

(四)海关同意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

下列情况,海关不予签发证明书:

(一)暂时进境、修理物品、加工贸易、租赁贸易等将复运出境的货物(包括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下同);

(二)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

(三)自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的保税货物;

(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保税货物。

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外商常驻机构及其常驻 人员、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等从境外进口的车辆,以及海关罚没、变卖的进口车 辆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二、对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收货人可在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后,通过相(转 载 于: 博威 范文网:货物进口证明书真伪)

同报关单预录入系统补充并提交汽车、摩托车具体数据,向海关申请签发证明书。

汽车具体数据包括商品项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动力类型、发动机号/ 电动机号、排气量/ 电动机功率、车辆识别代号、颜色、原产国、出厂日期;摩 托车具体数据包括商品项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发动机号、排气量、车辆识 别代号、颜色、原产国、出厂日期。

三、海关办结货物进口放行手续后,对符合本公告第一条签发条件的进口货 物,可应收货人申请签发证明书。

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实行“一车一证”管理,即一辆汽车或摩托车 仅签发一份证明书,证面签注内容获取自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收货人向海关提交的 补充数据;其他进口货物证明书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即一份进口报关单仅签 发一份证明书,因报关单申报商品项较多而无法打印在一份证明书上的,实行分 页签发。

四、收货人应自进口货物放行之日起三年内向海关提出签发证明书申请。因 报关单申报或补传数据错误原因造成证明书数据错误的,收货人应当自证明书签 发之日起三年内向原签发地海关提出换发申请。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因 故遗失的,车辆合法所有人应当自证明书签发之日起三年内向原签发地海关提出 补发申请,其他货物证明书一律不予补发。

对于超出前款规定受理时限的,海关不予受理其申请。

五、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因故遗失的,当前合法所有人可向原签发 地海关申请补发,并递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如实说明车辆及证明书合法获得的来源,以及丢失的时间、地点和过程等有关情况;委托代理人的,应出具代理权限明确的《授权委

托书》;

(二)申请人为原进口货物报关单经营单位、收货单位或其代理人的,需提供原进口单证复印件,其他申请人需提供购车发票、合同、协议或其他合法获得证明;

(三)公安部门报案丢失的受案证明;

(四)在省级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五)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类似证明材料;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补发手续的,还应当递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六)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海关受理申请后对原进口事实和证明书签发情况进行核实,并向公安部门核 查上牌信息,经核实无误的,海关向申请人补发相关证明书。

六、已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因故需退运或复运出境的,收货人应将证明书 交还原签发地海关,并由海关对证明书予以作废。

七、证明书一经签发,不得在证面直接进行涂改,对于确需修改的,收货人 应当在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时间内向原签发地海关申请换发。

八、证明书签发内容应与进口货物办结海关验放手续时的状态信息相符。货 物在境内因故发生变化或更换部件,造成与证明书签发内容不符的,海关不予受 理换发或更改申请。

九、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仅限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核发进口 汽车、摩托车牌证手续时使用,不作抵押等其他用途使用,也不具有作为其他行 政管理机关管理依据的效力和作用。

十、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和其他进口货物证明书的签发商品范围及

相关管理要求,仍按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商务部2005年第44号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5年7 月29日

篇二:货物进口证明书的补发程序

汇业海关律师指出,货物进口证明书是指为满足进出口公司及企事业单位的不同需要,海关对已实际监管进口的货物事后开具的证明文书。如果遗失了,怎么处理呢?汇业海关律师为大家讲解如下:

海关签发的进口车辆《货物进口证明书》如因故丢失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可向海关申请办理有关补发手续,但对申请补发《货物进口证明书》之日两年以前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海关一律不予补发。如何申请补发呢?

首先,货主或其代理人向原签发《货物进口证明书》联系单的现场海关提出申请。 并递交

(1)申请补发《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报告,并说明《货物进口证明书》丢失时间、地点和过程等有关情况;

(2)丢失的《货物进口证明书》、许可证、配额证、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复印件;

(3)公安部门报案丢失的立案证明;

(4)在省、市级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5)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单据。

其次,现场海关核实后,手工填制《进口车辆〈货物进口证明书〉换发、补发联系单》和《进口车辆〈货物进口证明书〉换发、补发审批单》并制作关封。

最后,货主或其代理人将联系单关封递交上海海关监通处,办理有关补发手续。并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补发《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报告,并说明《货物进口证明书》丢失时间、地点和过程等有关情况;

(2)丢失的《货物进口证明书》、许可证、配额证、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复印件;

(3)公安部门报案丢失的立案证明;

(4)在省、市级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5)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单据。

更多关于海关法律知识的了解,欢迎持续关注《海关法网》由海关律师解答。

篇三:进口车辆购置说明

各港口都有一些稀有进口车,但是诸如此类的稀有进口车的上牌问题的确是我们所不了解的,只能说,能够买得起这类稀有车型的人不缺银子,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只要有购买需求,经销商都会给你全程服务,由此引起的稀有进口车上牌的神秘感更强烈了。 国家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凭海关签发的进口证明书,才能给进口汽车办理核发牌证的手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核发进口汽车、摩托车牌证手续时,要首先查验有无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无此证明书的,一律不予办理牌证手续。海关签发该证明书时,应说明进口车辆的厂牌型号、车身颜色、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出厂日期和制造国等内容。证明书上的海关印章式样及真伪识别方法,由直属海关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通过我们的了解,稀有进口车上牌和一般正规的进口车上牌流程差不多,只是麻烦的就是“一致性证书”购车者需要凭这个才能去车管所上牌;而天津等地保税区提的车,有时候这个一致性证书不全……这样的话,上牌会遇到一些困难,车管所会要求经销商提供一致性证书,所以问题就是什么样的稀有进口车,通过什么渠道的稀有进口车有“一致性证书”?这里又牵扯到了中规进口车和非中规进口车的问题了。

目前主要进口汽车类型有多种合法程序:中规车和非中规车、大3C、小3C、免税车、援助车、外国人或外商自带车、其他特殊用途车。

我们常见的稀有进口车遇到的问题: 1、非中规车大多数是中东版汽车和美规版汽车,从进口汽车的类型上讲,一般的稀有进口车都属于非中规车辆。所以一般稀有进口车都没有“一致性证书”。

2、只有中国规格的进口车辆才有一致性证书,所以稀有进口车没有这个证书无法实现上牌。

3、按小批量程序进口的车辆,国家级的汽车检测中心(中国一共有三家:天津中心、上海中心、重庆中心)会向进口商出具车辆小批量检测报告,该报告一车一份,等同于中规车辆的“一致性证书”,全国的车管所均可以挂牌。(如兰德酷路泽、中东版霸道、美版丰田塞纳、美版卡宴、奔驰GL系列等)

4、按小3C程序进口的车辆,国家级的质量认证机构会向进口商出具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但该证书所列车辆相关信息是进口商申报的改装车辆的信息,有可能与关单、商检单上的相关车辆信息不一致,有可能导致小3C手续的车辆在中国部分管理严格的地区上牌难,稀有进口车也遇到了这个问题。

5、一般稀有进口车都属于小3C车型,小3C车型手续的车辆虽然是中国大陆合法进口程序,比如在丰田某款车在日本生产,然后又在中东的某个改装厂改装或者加装设备。又比如美国房车是通用底特律工厂生产的空堂底盘车,又在加利福尼亚改装厂改装各种房车设施。这样往往造成汽车原产制造地址、制造厂名称和二次改装厂地址、名称不同,车辆数据不同。体现在进口货物证明书和其他相关报告会出现两个产地、两个厂名、数据不同等现象,应该以国家颁发的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为准,但是个别地方车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不熟悉此情况,经常会质疑,需懂行人员进行沟通解释,并提供车管部门要求的资料。(如各款改装房车、特种车、医疗车、各款警车、其他小范围改装车)。

6、一般来说,进口商应该将小批量检测报告正本或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正本随同进口货物证明书、商检单、发票等原件一起交付给消费者。不过,因为天津港保税区销售车辆的公司并不一定都是自己订车的进口商,不懂进口流程,不给消费者提供相关手续的情况时有发生。车商不懂没给提供上述证书,请向销售商索要即可正常上牌。 7、不管我们购买中规进口车还是非中规进口车,都应当在购买进口车时应该搞清楚自己买的是哪种车,应当与经销

商签订购销合同,并谨慎检查合同内容,尽可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有些厂商售后保修政策比较到位,比如宝马公司实行的是全球联保政策,即使我们买的是美版或是中东版宝马车,咨询经销商、办理相关手续同样可以获得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售后保修政策。

8、一般的稀有进口车都不在国家环保目录上,所以上不了牌照;即便验车上牌的时候,关单也通不过上牌的要求,或者有的进口车没有关单。

9、一般稀有进口车没有厂家合格证,因为很多稀有进口车的厂家没有出口到某国家的资格,这样的话不可能把新车合格证翻译成该国的文字,所以,稀有进口车不会有厂家合格证,这样也会上不了牌照。

关于车辆一致性证书:

1、企业在出厂的每一辆车辆上须附带1张经企业盖章和/或车辆一致性主管人员签字的车辆一致性证书。

2、车辆一致性证书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车辆总体信息部分。

第二部分为车辆一致性证书参数部分,用于M1类完整车辆或多阶段制成车辆。

自2010年1月1日起,制造商须制作完成经认证机构认可的车辆一致性证书,获证车辆出厂时须随车附带该证书,并接受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的认证执法监督。 4S店必给的东西: (1)发票

共有发票联、报税联、注册登记联共三联, 有的店也会将最后的抵扣联也交给客户)

(2)货物进口证明(即:关单)

上面有海关的章

(3)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即:商检)

分1、2联,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章

(4)车辆一致性证书(不知道进口车有没有这个)

(5)车辆基本信息表

信息表为A4纸打印,右上角会有二维码,

切记不要把二维码污染,更不能折叠

车辆信息表是和发票一并开出的

如果出了问题,需要重新开发票

很麻烦

(6)保单(交强险和商业险)

(7)车辆外观照片(验车时用的,非4S店必给,但最好有)

(8)发动机拓印号

自行办理验车、上牌流程需要的东西:

1、进口车检验单 2、车辆信息表(有二维码) 3、货物进口证明(关单) 4、一致性证明(不知道进口车有没有) 5、三联发票

6、购车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书

7、购车指标<北京个人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8、发动机拓印号

9、保险单

(提前复印各种证照A4纸4份,B5纸1份)

另外,准备黑色笔和胶水。

一、网上编制号牌

拿到关单之后方可在交管局网站上进行,尾号为9。

注意网上选的号有效期只有三天,必须在三天之内办理手续。号选好之后预约办理时间,打印出机动车注册申请表和预约单,在申请表上签好字。

二、工商验证

所谓工商验证,就是在货物进口证明书(关单)上盖一个工商局的条形红章。

需要:关单、发票、身份证、指标证明

三、缴纳购置税

购置税是孝敬给国税的,车价除11,发票让4S店以最低报税值开。

拿到购置税小本之后到柜台上自己盖个章(在购置税正本和副本的备注栏上盖),选择是更新指标还是配置指标。柜台上面有示范,照着做。

上交的手续只有车辆信息表和报税联。

取得的文件有:购置税证明及副本、购置税发票

需要:(若税务所没有信息的话需要另外提供购车合同、4s提供的3种税单)

1、发票报税联(原件);

2、车主身份证(复印件);(代办的需要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关单(复印件);

4、车辆信息表(4S给的,带二维条码的那张纸);

5、随车检验单(复印件);

6、中签通知书。

7、钱,只能刷卡。

四、验车

分外观(拓印号、照相)和环保两部分,可同时进行。

1、拓印号和填表

要有两个号,一个车架号,一个发动机号。车架号工作人员当时就能做,发动机号要4S给拓好后带过去。

2、照相

准备三角牌、灭火器(注意保质期和填充量)

3、办环保标志。

先填写一份环保外观检查登记表,一张绿色的单子,在窗口对面的柜子上自己拿,自己填。需要:

1、货物进口证明书,也就是关单,要原件;

2、购车发票第一联;

3、新车环保外观检查登记表(将车主信息填写完整);

4、购车指标。

五、上牌 需要: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购车指标; 3、发票原件; 4、关单原件; 5、购置税副本; 6、交强险副本; 7、检测场的档案。 8、签好字的机动车注册申请表。 六、交车船使用税 交管局可能给地税信息较慢,年底前交即可。 需要:行驶证

篇四:货物进口证明书的签发

货物进口证明书的签发

一、 业务概述

保证金/保证函的销案是指担保人在担保期内履行了事先承诺的义务,凭有关证明向海关要求退还已缴纳的保证金或注销已提交的保证函,以终止所承担义务的海关手续。

二、 办事准备

1、 应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

担保人应为对货物的进出口或税款的缴纳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 出具保证函的担保人必须是中国法人。

2、 需交验以下材料:

(1)《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

(2)海关在接受担保时所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证金收据》;

(3)报关人留存的《保证函》;

(4)暂时进口货物的出口报关单或暂时出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

(5)申请担保时因故不能及时提供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6)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有关单证(如发票、合同、装箱清单等);

(7)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的减免税证明;

(8)有关部门对进出口货物的归类、价格确认证书;

(9)其他足以证明已完成担保事项的书面单证、材料。

三、 办事机构

上海海关通关管理处审单中心

上海海关各口岸海关

上海海关各区、县所在地海关

四、 办事机构义务

1、现场海关对担保销案申请和有关书面单证进行审核,并将签署意见的《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传送通关管理处。并根据通关管理处审批意见进行相关销案操作,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证金收据》。

2、通关管理处对现场海关报送的申请进行审批,对电子报关数据进行相应处理,并打印《退转保证金联系单》、税单或开具《海关领款书》。

五、 办事程序

保证金销案

第1步:担保人向业务现场提出保证金销案申请。应填写《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并随附足以证明已完成担保事项的书面单证、材料:

(1)海关在接受担保时所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证金收据》;

(2)暂时进口货物的出口报关单或暂时出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

(3)申请担保时因故不能及时提供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4)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有关单证(如发票、合同、装箱清单等);

(5)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的减免税证明;

(6)有关部门对进出口货物的归类、价格确认证书;

(7)其他足以证明已完成担保事项的书面单证、材料。

第2步:现场海关对《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和所附单证、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签署意见的《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和有关单证传送通关管理处审单中心。

第3步:通关管理处审单中心审批后,对电子数据进行相应处理,并将经审批的《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传送有关现场海关。

第4步:有关现场海关进行保证金的帐面核销,,签退有关单证,打印《退转保证金联系单》。需要转税的,由业务现场海关打印税单;需要退保证金的,开具《海关领款书》,凭此到海关财务部门办理退款手续。

保证函销案

第1步:担保人向业务现场提出保证函销案申请。应填写《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并随附足以证明已完成担保事项的书面单证、材料:

(1)报关人留存的《保证函》;

(2)暂时进口货物的出口报关单或暂时出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

(3)申请担保时因故不能及时提供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4)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有关单证(如发票、合同、装箱清单等);

(5)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的减免税证明;

(6)有关部门对进出口货物的归类、价格确认证书;

(7)其他足以证明已完成担保事项的书面单证、材料。

第2步:现场海关对《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和所附单证、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签署意见的《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和有关单证传送通关管理处审单中心。

第3步:通关管理处审单中心审批后,对电子数据进行相应处理,并将经审批的《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传送有关现场海关。

第4步:现场海关进行相应的销案操作。

六、 办事时限

通关管理处审单中心自收到现场海关传送的销案申请之时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保证金、保证函申请的审批工作和相关电子数据操作,并将审批结果传送有关现场海关。

篇五:中国国际贸促会证明书

中国国际贸促会证明书

中国国际贸促会证明书,产地证、发票及各类商业文件的认证/加签(咨询办理 Q Q 142 029 3495 T E L 138 2323 1363 张 先 生),目前可在香港、上海、北京使领馆办理。注意事项如下:

一、 香港埃及大使馆认证

代理各国大使馆加签/认证,东盟产地证,进出口报关,各种商检,以及各种非物种许可证

认证时间:香港领事馆为3个工作日; 认证文件要求:

1、目前香港埃及领事馆只接收广东省、香港地区的文件认证,包括货物起运港以及出口公司的地域限制(第3栏)。

2、认证文件必须注明详细的出口公司地址,如果是双抬头的,必须同时注明详细地址(产地证第1栏)。

3、食品、饮料、药物以及动物类和化工类产品,香港埃及领事馆暂不受理(第7栏)。

4、除CO外其它文件必须在贸促会做成证明书格式,并要求在证明书第一页显示发票号码。香港地区发票和其它文件可不做证明书,但货物如系大陆生产,需要由大陆公司VIA香港公司。

5、如果CO和发票或其它文件同时整套认证,必须所有资料保持一致(产地证第1、4、7、10栏)。

6、详细、严谨地列明货物名称等资料,禁止用英文简称或者不通用的英文单词(第7栏)。

二、上海埃及大使馆认证

认证时间:上海埃及领事馆为5个工作日 认证文件要求:

1、产地证只接受江、浙、沪出口商的认证文件。其它省份如要认证产地证,要接受O/B的形式。不分港口限制。

2、除产地证以外的文件要做成证明书形式。如产地证是O/B的,发票和其它文件可以用自己公司抬头。

4、除产地证外,其它文件上海领事馆认证不受省份限制。

三、北京埃及大使馆认证

认证时间:北京大使馆为6个工作日。

文件要求:北京大使馆对文件无特别要求。可以接受全国各省的民商事文件的认证。时间为4个工作日。

各国大使馆加签的知识

一、什么是使馆认证、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由于领事认证的特殊作用,可以形象地将其比喻为发给涉外文书的“签证”。 什么时候需要办理领事认证?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或外国驻华使(领)馆〕使用前一般需要办理领事认证;中国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官方机构申请原产地证、发货清单、形式发票、规格证明、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或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商品检验证明书、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等,这些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也需办理领事认证。反过来,外国有关文书在送中国使用前,也需办理相应的领事认证。

为什么要办理领事认证?领事认证的目的是向使用文书的外国机构证实文书的真实性,避免因其怀疑文书上签字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使用。比如说,国内公证处出具出生公证书,当事人如果不办领事认证直接拿到A国使用,A国主管当局无法核实这份文书的真伪,因此将拒绝接受,A国当局会要求当事人将文书经过A驻华使(领)馆确认。而A国驻华使(领)馆也没有中国内公证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本身的真伪,因此又会要求文书先经中国官方机构认证,证明有关文书中出证单位的印章及官员签字属实,然后A国驻华使(领)馆再确认中国官方机构的印章、签字属实。此后A国主管当局才会接受此文书。

二、 使馆认证和领事认证的区别?

要搞清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大使馆和领事馆的区别? 大使馆是一国在建交

国首都派驻的常设外交代表机关。领事馆是一国政府派驻对方国家某个城市并在一定区域执行领事职务的政府代表机关。两个国家断交,一定会撤销大使馆,但不一定撤销领事馆。 大使馆代表整个国家的利益,全面负责两国关系,馆长是大使,由国家元首任命并作为国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职责。大使馆的首要职责是代表派遣国,促进两国的政治关系,其次是促进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的关系,使馆同时具有领事职能。促进两国关系和人民间的往来是领事馆的重要职责,但其最主要的职责是领事工作,比如:维护本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向本国公民颁发或延期护照、向外国公民颁发签证。 大使馆的职责范围遍及驻在国各个地区,领事馆只负责所辖地区。大使馆通常受政府和外交部门的直接领导,而领事馆通常接受外交部门和所在国大使馆的双重领导。 许多国家在多数国家只设大使馆,不设领事馆。设不设领事馆、设哪个级别的领事馆,主要看侨民和领事业务的多少以及所在地区的重要性,并依照对等原则进行。如中国在美国设有大使馆和5个总领事馆,负责各自辖区内的领事业务。在个别小国,外国只设领事馆和派驻领事官员。目前,中国在166个建交国设有157个大使馆、60多个(总)领事馆。 顾名思意,大使馆和领事馆所认证出的文件在该国家一样承认,所以出口的商业文件,在北京大使馆、上海领事馆、香港领事馆都可以一样做认证的,不同的是北京是大使馆,其它地方的是领事馆拉,有些国家在北京只有大使馆,在其它地方没有领事馆的,由于北京大使馆的权威,所以出口企业商业文件很多都是在北京加签的。 所以,大家常见的词:使馆认证、领事认证、使馆加签,大家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同一表面意思

三、使馆认证的内容:

1、使馆认证包括商业类文件使馆领事认证,和涉外民事类使馆领事认证等。 商业类:例如出口合同、发票、产地证、箱单等等; 民事类:例如出生公证书、未刑公证书、婚否证明、学历证明等等涉外民事类4其它政府外交类等......

四、商业文件使馆认证存在的另一原因: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向中东,拉美,非洲等国这和地区的出口贸易是益增长,大量物美价廉的商品大量占入了这些国家的市场,给他们本国的企业造成的冲击,因此这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和市场, 纷纷制定贸易保护措施和产品限制政策,要求我国出口的货物的有关单据必须经过其驻华使馆的认证,方可办理进口该国海关的通关手续。 常见的有阿根廷和埃及,该国海关就明确规定,凡是我国出口到该国的货物,必须出具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并由其驻华使馆审核后,在证书背面加盖印章,对证书加以确认,该批货物方能顺利通关。这种在有效单证上由驻华使馆盖章认证的做法,就叫“涉外商业文件的使馆认证”!:

五、如何做使馆认证

企业和个人可通过代办机构代办(咨询办理 QQ 142 029 3495 TEL 138 2323 1363 张先生)由于部分使馆不接受企业和个人直接送递资料,加急的企业可找使馆所在地专业代办机构或公司代办。个人民事类,可在当地涉外公证处做成公证书形式,然后公证书交给代办机构或者官方机构代办。

六、申请使馆认证应注意问题

1、使馆认证时间问题。不同的国家对办理使馆认证的时间有不同的规定。但其关于出证时间的规定又不具有法律保证性,例如:阿根廷使馆公布的出证时间为7个工作日,08年初,由于阿根廷使馆加签量增多,其实际出证时间不能确定;而埃及使馆规定的出证时间也是为7个工作日,而实际上内部的代办机构3个工作日就可以取出证。 所以由于各种因素,使馆公布的出证时间仅供参考,为避免到港货物的及时清关,建议您提前15天--20

天左右办理。

2、使馆认证的价格问题。使馆认证的全部费用包括:大使馆的官方收费、外交部领事司的收费,另外如要加急需加急费用、需做证明书的文件需收证明书的费用。咨询代办机构时可让代办机构给您报总价格。

3、使馆认证的验证问题。每份加签认证的文件,外交部领事司在其后的盖外交部领事司章的黄色标签上会有一认字号码(详情见本帖附的样本),凭此认字号码可通过外交部领事司官方查询电话查询。(咨询办理 QQ 142 029 3495 TEL 138 2323 1363 张先生)

相关热词搜索:


  本文关键词:进口证明,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207730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shenghuobaike/207730.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14c8b***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