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国人在苏州就业证件须知
办理外国人在苏州就业证件须知 时间: 2011-11-15 14:03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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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用人单位应在外国人入境之前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a. 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二份;
b. 营业执照、注册证或登记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复印件);
c. 拟聘用外国人的申请书(由聘用单位出具,说明聘用原因和理由以及所在地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出具的证明);
d. 聘用意向书(由聘用单位出具,如聘书、任命书、委任书、决定等);
e. 外国人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的经历,须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章。如履历证明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章);
f. 外国人任职的相关资格证明(此证明指有关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格或技术技能证书,如无此证书,应由该外国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资历证明或学历证明。如资格证明和学历证明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章);
g. 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
h. 无犯罪记录证明(可由国外派遣机构或组织提供);
i. 拟聘用的外国人有效护照复印件。
※注意事项: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有效,过期不办有关手续的,许可证书自动失效。
(2)申办《外国人就业证》:
a. 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二份;
b.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c. 用人单位与被聘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属境外派遣且劳动报酬等由境外支付,以及涉外项目中的技术人员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由境外派遣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注明聘雇期限。如劳动合同或相应的证明材料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章);
d. 本人的有效护照及职业(“Z”)签证(正本及复印件);
e.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正本及复印件);
f. 临时住宿登记表;
g. 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三张(其中二张贴在表格上,一张制作就业证)。
※注意事项:
上述对象的就业证期限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同时不能超过护照有效期和营业执照或注册证、登记证的有效期;
持《外国人就业证》,在该外国人入境后三十天内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居留许可手续。
(3)外国人在外国(地区)企业苏州代表处担任首席代表、代表申办《外国人就业证》:
a. 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二份;
b. 单位申请书;
c. 境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证(复印件);
d. 本人的有效护照和签证或居留许可(正本及复印件);
e. 本人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作证》(以下简称《代表证》)(正本及复印件);
f.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正本及复印件);
g. 临时住宿登记表;
h.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三张(其中二张贴在表格上,一张制作就业证)。
※注意事项:
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和代表的就业证期限,可根据登记证和《代表证》的有效期确定,但不能超过本人的护照有效期;
持《外国人就业证》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居留许可手续。
(4)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人就业证》两证合办:
符合规定条件,持L、F字签证入境并在本市就业,可申请一并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外国人就业证》。
a. 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各二份;
b. 单位申请书;
c. 营业执照、注册证或登记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复印件);
d. 外国人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的经历,须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章。如履历证明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章);
e. 外国人任职的相关资格证明(此证明指有关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格或技术技能证书,如无此证书,应由该外国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资历证明或学历证明。如资格证明和学历证明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章);
f. 无犯罪记录证明(可由国外派遣机构或组织提供);
g. 用人单位与被聘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属境外派遣且劳动报酬等由境外支付,以及涉外项目中的技术人员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由境外派遣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注明聘雇期限。如劳动合同或相应的证明材料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章);
h. 符合两证并办条件的证明材料(具体参阅申办两证并办的条件及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i. 本人的有效护照及签证(正本及复印件);
j.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正本及复印件);
k. 临时住宿登记表;
l.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三张(其中二张贴在表格上,一张制作就业证)。
申办两证并办的条件及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对执行中央或地方政府与外国签署的国家级和省(部)级合作项目、重点工程协议等项目的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员,提供所签协议和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函件(复印件);
注册资金在300万美元(注册资金到位)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外方派遣人员, 提供董事会决议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证明、外方派遣证明、验资报告或已注明资金到位的营业执照(均为复印件)。
※注意事项:
上述对象的就业证期限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同时不能超过护照有效期和营业执照或注册证、登记证的有效期;
持《外国人就业证》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居留许可手续。
(5)申办《外国人就业证》延期:
申办《外国人就业证》延期,应在《外国人就业证》有效期满前30天内办理。
a. 填写正确的《境外人员在江苏就业延期年检申请表》二份;
b. 单位申请书;
c. 营业执照、注册证或登记证(复印件);
d. 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原未签订劳动合同,仍应提供境外公司的相应证明,并注明聘雇期限,如劳动合同或相应的证明材料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章)(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和代表可不提供劳动合同);
e. 《外国人就业证》(正本及复印件);
f. 本人的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正本及复印件);
g. 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代表证》(正本及复印件);
h. 如住址变动,另提供临时住宿登记表;
i. 如《外国人就业证》的延期附页用完,须带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以制作新证。
※注意事项:
上述对象的就业证期限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同时不能超过护照有效期和营业执照或注册证、登记证的有效期;
持《外国人就业证》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居留许可手续。
(6)申办《外国人就业证》变更就业单位:
a. 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二份;
b. 单位申请书;
c. 原用人单位离职证明(说明离职原因及离开时间,由原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如原单位已注销或关闭的,应提供有关部门的批文;
d. 现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注册证或登记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复印件);
e. 《外国人就业证》(正本)(原在外地工作的需提供当地发证部门签发的就业证迁移或注销的证明);
f. 现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属境外单位派遣且劳动报酬等由境外支付,以及涉外项目中的技术人员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由境外派遣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注明聘雇期限。如劳动合同或相应的证明材料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章)(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和代表可不提供劳动合同);
g. 被聘人员的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的经历,须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章。如履历证明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章);
h. 本人的《外国人居留证》(正本及复印件);
i. 本人的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正本及复印件);
j. 境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中任首席代表或代表的,提供《代表证》(正本及复印件);
k. 临时住宿登记表;
l. 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三张(其中二张贴在表格上,一张制作就业证);如本市的《外国人就业证》变更附页用完,须带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以制作新证。
(7)申办《外国人就业证》变更职务:
a. 变更申请书(说明变更原因、新任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b. 改任新职的相关资格证明(此证明指有关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格或技术技能证书;如无此证书,应由该被聘人员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资历证明;如资格证明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章);
c. 《外国人就业证》(正本);
d. 如就业证的变更附页用完,须带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以制作新证。
(8)申办《外国人就业证》单位名称变更:
a. 变更申请书(说明变更内容,用人单位盖章);
b. 有关部门同意更名的批文(复印件);
c. 更名后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复印件);
d. 《外国人就业证》(正本);
e. 如就业证的变更附页用完,须带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以制作新证。
(9)申办《外国人就业证》护照号码变更:
a.变更申请书(说明变更内容,用人单位盖章);
b. 变更后的本人有效护照(正本及复印件);
c. 《外国人就业证》(正本);
d. 如就业证的变更附页用完,须带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以制作新证。
(10)申办《外国人就业证》住址变更:
a. 变更申请书(说明变更内容,用人单位盖章);
b. 新临时住宿证明或已变更的《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
c. 《外国人就业证》(正本);
d. 如就业证的变更附页用完,须带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以制作新证。
(11)申办《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国籍变更:
a. 变更申请书(说明变更内容,用人单位盖章);
b. 本人的有效护照及签证(正本及复印件);
c. 《外国人就业证》(正本);
d. 如就业证的变更附页用完,须带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以制作新证。
(12)申办《外国人就业证》遗失补办:
a. 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二份;
b. 补办《外国人就业证》的申请书(说明原因,用人单位盖章);
c. 《外国人就业证》的遗失启事或登报声明;
d. 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三张(其中二张贴在表格上,一张制作就业证)。
(13)申办《外国人就业证》迁出:
a.《外国人就业证》原件;
b.原用人单位离职证明(说明离职原因及离开时间,由原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如原单位已注销或关闭的,应提供有关部门的批文;
c.迁入单位聘用协议;
d. 迁入单位营业执照。
(14)申办《外国人就业证》注销:
a.《外国人就业证》原件;
b.原用人单位离职证明(说明离职原因及离开时间,由原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如原单位已注销或关闭的,应提供有关部门的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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