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6区转学攻略,转给有需要的你!
上海16区转学攻略,转给有需要的你!
今年的升学大战算是告一段落。升学季,除了正常的幼升小小升初,最近家长们也在后台询问转学的问题。那么,在上海如何转学呢?要满足哪些条件,,又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周到君帮大家仔细梳理了一番并附上16区转学要求和指南,有意向的家长可以早做准备。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可以转学的情况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可以申请转学:
1、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
2、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
3、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
4、 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5、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市居住的。
普通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可申请转入本市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
1、学生为本市户籍;
2、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信息需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3、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
4、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海外证。
5、本市范围内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原则上不转学。因动迁等原因可申请转入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转学学生当年参加本市中考分数需达到转入学校当年的统一招生录取分数。
6、转学申请时限:申请转学手续一般应在新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5个工作日。
不能转学的情况情况1:同区内公办学校之间不能转学
同区内的公办学校之间,是不允许转学的,比如说你在杨浦的公办A校,要转到杨浦的公办B校,就不行。不过,上海的浦东新区特别大,比如说从浦东的滴水湖一下子搬到外高桥了,还是同区,但相当于市区跨了几个区了,这种情况需要咨询教育局。
情况2:本市高中不能转学
本市的高中一般不允许转学,只允许跨省的迁入和迁出。高中如果可以转学,那么中考的公平性就会受到极大的质疑。
情况3:学生受处分期间不能转学
学生因为在学校里闹事,受了处分的时间段是不能转学的。
情况4:公办学生已入学后不能再转入民办
公办学生已经录取公办学校后,原则上不能再转入民办学校,当然,民办学校都是选拔的,如果当时没考上,现在读到一半让你转进去,是无法操作的。
转学所需材料一、上海市内转学
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学生成长记录册;
学生健康卡、预防接种卡;
原学籍证明(电子学生证)等。
二、非上海市学校转入上海学校
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学生家长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预防接种卡;
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普通高中转学还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学生初中毕业证书、中考成绩单;
学生家长的引进人才单位证明;
学生家长的《上海市居住证》、学生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办理通知书等。
中小学转学基本流程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4、学生家长需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房产证、蓝印户口本、有效期内《上海市居1住证》等有效证明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手续。
5、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及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6、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学生及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1住证》的引进人才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7、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初中。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嘉定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准备转入民办初中,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学生在嘉定区民办学校接受初中教育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注意事项1、同区内公办学校不予转学;
2、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3、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及学籍材料的学生;
4、本市学生转学,接受学校应将其编入原就读年级,不得擅自决定其升、留级;外省市转入的学生,学生可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5、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
6、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学。因市政动迁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学期中途要求转学者,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办理转学手续。
普通高中阶段:第一步:学生及家长提供基本材料,向学校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转学。
第二步:转入学校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对申请转学学生的材料,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对学生进行测试。
第三步:测试合格并经转入学校所在区县的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学生到原就读高中开具转学证明(当地教育部门加盖公章确认),转入学校所在区县的教育行政部门盖章予以接收。
注意事项1、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
2、学期中途其他时间一般不予转学。高一第一学期、高三两个学期不予转学;
3、除了基本材料,高中学生转学还需提供初中毕业档案材料、高一新生录取通知(原件)、高中学籍卡(加盖校章的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或证明)、省级会考(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需省级考试机构盖章);转入示范性高中的还需要相关机构证明省市(县、区)示范性高中(原件)。
上海16区中小学生转学办理指南(点击蓝色字体进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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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杨青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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