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院召开2015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海南高院机关2015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新华网发(黄叶华 摄)
新华网海口1月1日电(方茜)12月31日上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2015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全面回顾2015年法院工作情况,并对2016年工作进行部署。
2015年是海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开局之年,按照党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和中央政法委、省委批准的海南司法体制改革两个《方案》的要求,抓住法官员额制这一改革的“牛鼻子”,以考试加考核、全员参加、全程公开的形式,全省法院联动同步推开,,完成了初任法官入额候选人选任,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核投票通过,三级人大任命入额法官1116人,实现了法院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从3月1日起,全面推行“谁审理谁裁判,谁裁判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配套立案登记制改革、信访司法化改革、诚信诉讼制度的推行,在法官员额减少28%,收案增加17%的情况下,全省法院干警齐心协力、努力奋斗,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据统计,截止12月25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3881件,办结119248件,结案率96.26%,其中,高院本级受理各类案件6641件,办结6378件,结案率96.04%。按入额法官计算,全省人均办案111件,收案最多的龙华区法院法官人均办案达414件。
董治良指出,2016年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关键之年,全省法院将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审判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重点做好七项工作:一是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十三五”经济发展新形势。立足审判职能,准确把握服务和保障“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积极投身于法治海南、平安海南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秩序,护航“全面小康”建设。二是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已完成44项“司改”任务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通过改革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形成可复制的规范模式,让改革成果充分体现在人民群众公平正义获得感、司法公信力和审判质量及效率的提升上来。三是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继续推广特色便民巡回法庭;完善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站、“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全面推广陵水、琼中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经验;完成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总体审批,强化信息技术在深化司法公开中的应用;强化审判管理,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四是进一步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弘扬“乐东精神”和邹碧华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强化法院干警担当意识;以国家法官学院海南分院为平台,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营造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生态。五是进一步强化司法廉洁机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做好最高人民法院第二轮司法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全省法院第二轮司法巡查;按照《海南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试行》要求,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六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继续推进法院“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进一步拓宽基层法官选调招收渠道,完善法官遴选和挂职交流制度,充实基层一线办案力量,建立有利于基层法官成长的人才培养、使用和交流机制。七是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监督。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省人大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不断创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积极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会上还对海南高院2015年度表现突出的集体及个人进行嘉奖,对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和解能手、调研工作先进个人、服务大项目工作先进个人等进行了表彰,以弘扬正气、激励队伍,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促进审判事业全面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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