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论文
者的医疗费用,维护参保者权益。
7.建立合作医疗信息网络和统计报告制度,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分析、传递、贮存、反馈、上报合作医疗信息。
8.进行年度工作考核、总结,表彰先进,惩处违规行为。
9.定期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监督委员会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治理中心或结算中心)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具体工作有:
1.执行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治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具体负责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业务治理工作;
2.审定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卫生气构;
3.设立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切实做到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储存、专账治理、专款专用、专人负责,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公平、公正、合理使用;
4.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基金治理办法和基金财务核算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筹集、治理、使用合作医疗基金;
5.审批医疗转诊,审核报销医药费;
6.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气构的服务行为和执行合作医疗治理规章制度的情况,包括医疗行为、服务质量、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报销程序、补偿兑现等;
7.及时向社会公布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参保农民的监督;
8.按时准确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设立新型合作医疗治理委员会,,由政府领导任主任,以农民代表为主体、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县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在乡镇政府设立派出机构(人员),设办事人员2-3名。派出机构办事人员和工作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得从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
--村级也可以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治理小组,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任组长,村民代表为成员。
(二)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治理(供方)
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卫生气构医疗服务治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服务费用,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1、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满足服务,是实施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
要在深化农村卫生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前提下,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大农村卫生投人,全面加强农村县、乡、村医疗卫生气构建设,保证其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的条件。在农村建立起基本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到位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和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这是推行新型农村医疗制度的前提和保障。
2、加强农村卫生全行业治理和监督,是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气构治理的要害。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气构的监管,严格农村卫生气构、人员和卫生技术应用的准入治理,规范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市场,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和非法行医。
3、为参保农民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是合作医疗治理的基本内容
要引入竞争机制,在农村医疗卫生气构中择优选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后,应与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医疗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并在实施中加强监管力度,实行动态治理。定点医疗卫生气构应做到:改革服务模式,优化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态度,提供优质服务,降低服务成本,简化就诊手续、方便患者就医,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确保参保者的权益。
4、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是合作医疗健康运行的保证
县、乡(镇)、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气构都要建立健全各项治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合作医疗章程和治理规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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