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丧偶者再婚不用提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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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在建立完整的婚姻登记数据库、法院离婚数据库后,北京市已建成全市公民死亡数据库,在北京市办理婚姻登记的丧偶当事人无需再提交丧偶证明。
据介绍,按照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及《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要求,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提交丧偶证明(包括结婚证明及配偶死亡证明),实际操作中当事人提交此证明比较困难,且容易伤及感情。
北京市民政局积极协调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民委等部门,将各部门登记的人口死亡数据同民政局殡葬火化数据整合,形成本市完整的人口死亡数据,作为当事人丧偶的依据。
近年来,北京市民政局先后与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残联、市卫计委、市高法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按照“让信息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的宗旨,积极开发利用共享数据,在加强社会管理、推进诚信制度建设和婚姻登记合法审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具体措施
首先是建立了婚姻登记系统异常名录。将禁止婚姻登记的无民事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信息纳入异常名录,在办理婚姻登记审查时发出警示,有效防止办理无效婚姻登记。日常办理婚姻登记时发现的当事人使用伪造证件、冒名顶替和虚假声明等问题一并录入异常名录,有效防止了当事人利用全市跨区办理制度侥幸闯关的弊端,建立当事人的信用记录。
此外,还积极与市高法共享法院调解离婚、判决离婚及无效婚姻信息,完善全市婚姻信息数据;与全国婚姻数据库对接,充分利用全国审查资源;及时录入当事人所持法院历史判决,逐步完善历史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审查手段,有效避免当事人骗婚、重婚、骗补证件等行为。
婚姻数据的完善为北京市打破区域限制办理婚姻登记提供了数据支撑;死亡数据共享提供丧偶证明、婚姻记录代替查档证明等举措,践行了“百姓少跑路”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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