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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 生存证明要求_社保领取生存证明_这“生存证明”怎么开?

发布时间:2016-06-19 18:00

  本文关键词:生存证明,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据悉,莱阳市为了防止有人冒领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要求离退休的老同志领钱时先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生存证明”。 每年年底,莱阳市社会保险机构还在各养老金代发点张贴告示,要求离退休老人必须在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生存证明”,并报该机构备案。(2001年11月20日《 齐鲁晚报》)

    读了这条消息,让我感觉不是滋味。首先,不得不承认,这招儿够“绝”。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堵住有人冒领养老金的漏洞,可见莱阳市搞社保的同志真是绞尽了脑汁。也应了一句大家常说的话:办法总比困难多。

    其次是想到阎王爷的生死薄。“生存证明”是针对曾经为国家奉献出毕生精力、现已进入迟暮之年、本来应该安度晚年的老同志的。领取养老金是社会文明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还是政府和人民对这些退下来的老同志的认可和关心,可在领的时候却要出示“生存证明”,这不是仿佛在说:“你还活着吗?活着就来领养老金吧!”这不是对老同志的一种侮辱和嘲弄吗?我不知道,那些离退休老人要抱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去派出所开具那个该死的“生存证明”,是不是有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如果是一个重病在身的风烛老人到派出所去开“生存证明”,会不会暗喻着“老不死”的心里语言?本应该要对这些老同志关怀备至,甚至应该送钱上门,可现在却要“生存证明”才能领到那份救命钱,这是何等残酷、何等不人道啊!

    再就是想到“生存证明”怎么开。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生存证明”的开法是不是有这么几种:该老同志活着,该老同志健在,该老同志还在,该老同志没死。不论那一种写法,怎么措辞,对于那些本来就有一定程度失落感的离退休老同志来说,都是十分不吉利不舒服的,活得好好的却要找人证明自己未死,这是一种怎样的刑罚?

    在11月21日《中国青年报》“冰点”文章中,我看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案例,十分地感人。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治疗学副教授高天屡屡纠正他人对接受音乐治疗的称谓:“不要用病人而用客人这个词,因为心理问题是每个人都有的,只是轻重不同。”这是对人的一种关怀一种尊重,也是一种人道主义的新理念。

    本来是“病人”却要别人称其为“客人”,本来是离退休老同志活生生地生活在世上,却要常去开“生存证明”。试问,如果一个60岁的离休老同志可以活到80乃至90、100岁,这种“生存证明”要开多少次呢?是不是要常想着自己还没死?如如高教授说的“心理问题是每个人都有的,只是轻重不同”,我也要说,人都会老,,相煎别太急。

    (网友:朱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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