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赵树理 40 年代小说的乡村伦理书写
一 从传统到现代:乡村共同体的转变
(一)“血地二缘”分裂中的乡村
“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乡土性”不仅道出农民以土地为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还道出在乡土世界中,村落之间的孤立、封闭和人口的固定。因此,在这一人口不流动的乡村社会中,人们生于斯、死于斯,在彼此的眼中都是熟人。这样的熟人社会也就大多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一族一姓宗族结构的乡村社会,即便杂姓聚居,也常常是世代为邻,并且通过“拟似的血缘关系”,把村内“杂姓”整合到“主姓”血缘关系中去。这样的乡村社会就自然而然形成了家族势力或宗族势力,以保持本家族的利益,维护整个乡村的稳定、团结。所以,在这一传统的乡村社会,“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地域上的靠近可以说是血缘上亲疏的一种反映,区位是社会化了的空间”。
在人口不流动的乡村社会中,血缘和地缘几乎是完全合一的。然而,从历史上看,这样血地二缘相合一的乡村,在近代的天灾人祸下渐渐发生变化。山西其独特的地理环境,致使水旱灾害影响相对较小,再加之相对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和与河北、河南地缘的相近、文化习俗的承续亲和,冀豫的人口在灾害、战乱之下,纷纷移民晋地。尤其是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和抗战的影响,山西抗日根据地相对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的吸引,使得冀豫乃至鲁地的人口大量迁徙山西。“晋省境内处在与冀、豫交界地带的晋东南屯留县、沁源县,晋中的左权县、和顺县的冀鲁豫移民明显多于其他县区。”这些地区也正好是山西宗族势力较强的区域。“山西农村,从地域上看,家族观念和家族势力较强的地区主要是晋南河东一带。”而当时农村的人地矛盾已十分突出。“帕金斯(Dwight H.Perkins)估计,从明初到 20 世纪 40 年代,中国人口增加了七至九倍,而耕地面积扩大不到四倍。”所以,正是由于大量的人口迁徙,使原本人多地少的矛盾渐趋激化,而宗族势力也在维护当地地方稳定和自身利益时,难免不与移民产生激烈冲突。出生、成长乃至从事革命事业于晋东南、太行山区的赵树理,在他 40年代的小说中反映了血缘和地缘几乎完全合一状态的分离乃至尖锐地冲突。在赵树理塑造的文学作品中,一系列的因“逃荒”而被迫移民的农民形象——《李有才板话》中“老槐树底下的人”,《李家庄的变迁》中的张铁锁等人,《刘二和与王继圣》中的老刘,《邪不压正》中的聚财、进财——使原本基于封闭、稳固的“血缘关系”构成的乡村社会产生了移民同原住民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而这一矛盾和冲突的解决预示了乡村新共同体的产生。《李有才板话》和《李家庄的变迁》可说是最显著的代表。在《李有才板话》中,赵树理如此写到:
阎家山这地方有点古怪:村西头是砖楼房,中间是平房,东头的老槐树下是一排二三十孔土窑。地势看来也平,可是从房顶上看起来,从西到东却是一道斜坡。西头住的都是姓阎的;中间也是有姓阎的也有杂姓,不过都是些在地户;只有东头特别,外来开荒的占了一半,日子过倒霉的杂姓,也差不多一半,姓阎的只有三家,也是破了产卖了房子才搬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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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村伦理亲情的异化
自近代以来,血缘和地缘几乎完全合一的乡村共同体,不仅面临着血缘和地缘的分裂乃至对立,而且随着资本主义经济方式对乡村的逐渐渗透,催生了金融高利贷,这种赢利型的经营方式。“旧中国的高利贷,属于封建性借贷关系,与资本主义社会的信用制根本不同。……农村高利贷者不仅榨取农民的金钱与粮仓,同时还利用高利贷兼并农民的田产,甚至侵占农民的妻女。高利贷没有任何全法的依据,它的唯一保障,就是地主阶级和商业资本家的封建特权。”②这就不仅加重了对农民的剥削,而且因其经营者大多是地主、绅士,这就使得具有血缘亲情关系的乡村共同体不可能不受到影响。赵树理小说《福贵》鲜明的说明了这一问题。
小说《福贵》讲述了主人公福贵的堕落和再获新生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精干、漂亮,通晓各路庄稼活的农民,可给王老万做了五年长工,没有抵得了所欠的三十块钱,反而赔上了仅有的四亩地,从此,福贵走向了堕落,偷、赌、骗乃至做最为村里人不齿的“忘八”吹鼓手。最后经过抗日政府的改造,获得了新生。福贵的堕落史无疑反映了乡村深重的阶级剥削和压迫,但赵树理的视角却不完全以此立意。《福贵》的创作,是赵树理于抗战胜利后回家探望,得知自己儿时同伴冯富归在解放后的沁水悲惨死去的遭遇,从而联想到二十多年前的本家各轮原本勤劳却因“自己种不上好地,坏地又受死也不出粮,他无以为生,改学梁上君子”,最后被族长下令活埋的痛苦回忆。③赵树理创作的批判意识直指当时的基层干部的封建意识,“我们有些基层干部,尚有残存的封建观念,对一些过去极端贫穷的、作过一些被地主阶级认为是下等事的人(如送过死孩子、当过吹鼓手、拾过轿子),不但不尊重,而且有点怕玷污了自己的身份”。④这是赵树理对传统乡土伦理某些负面因素(扭曲的善恶观、等级尊卑意识)渗入革命意识之后,革命干部囿于习俗、伦常,不能在实际调研的基础上,使受压迫却被乡土伦理所排斥的所谓“二流子”翻身,反而使其死于解放后第二天的焦虑与痛心。因此,在《福贵》中,赵树理虽然写到了阶级剥削和压迫,但重心却在对某些不良的乡土观念(扭曲的善恶观)及冷酷的宗族家法进行批判,最终使福贵在新政权的教育之下,通过劳动改造重获新生的团圆式结局。
福贵十二岁丧父,由母亲一人抚养,家里虽有四亩地和两座房,福贵手头活能抵住一个大人,可毕竟没有主要劳动力。在主要从事体力劳动的乡村,福贵一家明显处于劣势。福贵长到二十三岁,他的母亲去世,这无疑对福贵一家来说是雪上加霜。“守望相助”、“同族相恤”本是血亲同族应做的事,然而作为“老家长”的王老万除了放债赚钱就是谋夺别人的产业。“王老万常教训自己的孩子说:‘光生意一年能见几个钱?全要靠放债,钱赚钱比人赚钱快得多。’”①后文中,福贵对银花说道:“咱给人家(王老万——笔者注)住半个,一月赚人家一块半;咱欠人家九十块,人家一月赚咱三块六,除给人家受了苦,见一月还得贴两块多。”由此可见,王老万利用放债这种赢利的方式,不仅严酷地盘剥了福贵的劳动,使欠债越滚越大,而且将福贵变成自己土地上的奴隶。有一年秋后,福贵因偷了老万亲家村里人的萝卜,罚了二十块钱,扣在了村公所。文中如此表述道:“老万觉得他的四亩地虽交给了自己究竟还没有倒成死契,况且还有两座房,二十块钱还不成问题,这闲事还可以管管。”王老万作为“老家长”完全不顾血缘亲情,全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不仅想将那四亩地压死而且还想霸占福贵的两座房产。原本应充满温情和体恤的血缘亲情在金钱面前完全异化为了自私与冷酷,唯利是图成了“老家长”王老万的行事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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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从压抑到自由:婚恋家庭伦理的嬗变
(一)婚恋自由
婚恋自由本为人性之自然,然而在传统乡村由于自然地理的限制和民风习俗的延承,传统的婚恋价值观和婚姻制度使得门当户对成为唯一的择偶标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为最主要的择偶渠道,买卖婚姻、童养媳等陋婚陋俗大量存在,传统的婚恋价值取向仍被人们所固守。然而,随着革命在乡村的持续深入、乡村社会的不断变革,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于 1941 年起相继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以男女平等自愿为原则,旨在建立新婚姻制度的新婚姻法规,如《婚姻暂行条例》与《妨害婚姻治罪法》。新婚姻法规虽然初步改变着乡村承继了几千年的封建婚姻制度,但传统势力依然强大,婚恋自由、婚恋伦理的嬗变呈现复杂状态。
1. 多重势力纠葛下的自由恋爱
《小二黑结婚》是根据发生在山西辽县一桩因恋爱纠纷引起的乡村杀人案件为原型写作的。事件中小二黑的原型名叫岳冬至,他因与智英祥(小芹原型)自由恋爱,引起追求智英祥但被拒绝的村长和青救会秘书的不满,从而被村长等人以“腐化”的罪名斗争至死。岳冬至的遭遇并没有得到村里人的同情,“事后村里人虽然也说不该打死他,却赞成教训他”,他们两家的家人也不同情两人的自由恋爱。②小说创作的直接目的虽然是为了进一步宣传、普及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布的新婚姻法规,然而正如董均伦所言,这是赵树理为农村的新人寻找出路,“指导青年和封建习惯作斗争的方向”③。虽说小说在某种程度上掩盖了乡村生活矛盾的残酷性,具有理想化的倾向,但是文本却呈现了这种看似理想化中的复杂状态,深层次的反映了婚恋伦理的嬗变。
“山西乡村,庙宇遍布,庙宇多为巫神性质”,敬神信巫之风浓烈④。小说一开始就塑造了抬脚动手都要论一论阴阳八卦,看一看黄道黑道的二诸葛,每年初一十五都要顶着红布摇摇摆摆装扮天神的三仙姑,这两个“邻近各村无人不晓”的刘家峧神仙。随后作者以调侃的笔调,叙述了二诸葛“不宜栽种”和三仙姑“米烂了”的故事,这些看似轻快的叙述无不在渲染刘家峧这一被八路军解放了的村庄依然存在浓厚的神巫迷信氛围,绝大多数村民仍拜倒在封建迷信的脚下。二诸葛和三仙姑不仅具有神巫的身份、行迷信的举动而且他们是小二黑和小芹的父与母,在反对小二黑与小芹的自由恋爱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二诸葛以家长的权威、封建迷信和道德名声为由反对小二黑与小芹的婚恋。他认为“小二黑是金命,小芹是火命,恐怕火克金;小芹生在十月,是个犯月;三仙姑声名不好”。①即使是在区长面前,他先是破口大骂,“看见小二黑跟小芹坐在一条板凳上,他就指着小二黑骂道:‘闯祸东西!放了你你还不快回来?你把老子吓死了!不要脸!’”②然后是极力申辩他们命相不对,要求区长“恩典恩典”,不许小二黑与小芹订婚。相对于二诸葛的强硬和对小二黑真心的关心,三仙姑就显得自私而且冷酷。“三仙姑爱的是青年们,青年们爱的是小芹。小二黑这个孩子,在三仙姑看来好像鲜果,可惜多了一个小芹,就没了自己的份儿。”③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三仙姑想方设法将小芹嫁出去,可当小芹反对时,“她起先责备于福管不了家,后来说小芹跟吴先生是前世姻缘,还唱些什么‘前世姻缘由天定,不顺天意活不成……’”④当小二黑和小芹被“拿双”之后,三仙姑不慌不急,在心里暗喜小芹的吃亏,甚至在被区上的交通员传唤时更是大声说:“闺女大了咱管不了,就去请区长替咱管教管教。”⑤由此可见,二诸葛和三仙姑都将超验的神巫谶言和俗世人伦相结合,以神验、道德和个人私欲对小二黑和小芹的自由恋爱进行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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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翻身自立
传统中国“家国”同构,家庭是“维系整个社会凝结的基本力量”。②妇女在家庭中要服从“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等因血缘、婚姻而产生的伦理准则、行为规范,进而将妇女束缚于家庭日常生活之中,排除于社会主体活动之外。这致使妇女在经济上是寄食于人者,从谁便寄食于谁;在心理上是受制于人者,从谁便屈服与谁。③而对于乡村妇女来说,她们虽不一定受到传统家庭伦理严苛地规约,但在繁杂的家务劳动和辛苦的农忙劳动中,她们自身的生存处境和心理状态更使人担忧。“在经济和文化相对落后的中国,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是农民的解放。农村妇女曾占到中国妇女总数的 80%,农村妇女得不到解放,就谈不上中国妇女的真正解放,也会制约整个国家解放的进程。”④再加之,抗战时期,男性劳动力的短缺,妇女作为巨大的潜在人力资源,对解放区的生产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乡村民主建设也需要广大的妇女参与其中,以实现乡村的转型。因此,解放区积极推进妇女的解放,颁布法令法规以保障妇女权益。
1. 政权意志与妇女共谋下的翻身
“中国女性解放运动总是与阶级/民族/国家的革命绞合纠缠在一起,中国女性阶级/民族/国家的群体意识总是高于或超越于其性别主体意识,甚至中国女性的觉悟和行动总是要借助于超越性别的社会革命来带动和促发。”⑤中国女性,具体而言中国乡村妇女,不仅在经济、政治乃至话语上没有自己的权力,而且在传统、封闭的乡村世界中,被死死的“囚禁”于家庭的贫困和子嗣的养育之中,根本没有能力打破这一环境的束缚。妇女在族权、夫权的压迫下,沉沦于乡村社会的最底层,如蝼蚁般生之死之。40 年代的解放区,因为各方面的原因,革命政府大力宣传、推行男女平等,以实际的政策法规保障妇女的权力权益,鼓励妇女从事劳动生产,以实现家庭富足与妇女自身的解放。于此同时妇女也逐步响应新政权的号召,积极投身到生产建设、乡村公共事务之中,妇女物质生活改善,妇女的能力、价值开始得到认可与尊重,妇女的自主意识逐渐萌发,初步实现了妇女的翻身。因此,某种程度上,妇女的初步翻身正是双方为着共同的利益、共同的目标达成同盟相互扶持的结果。
写于 1940 年的《变了》可以说是赵树理对妇女问题的第一次书写。小说文本讲述了在较为巩固的根据地,牛老旺一家的家庭内部矛盾特别是婆婆与媳妇两代人之间的家庭伦理观念的分歧和分歧最终得到解决的故事。在小说中,老旺老婆最讨厌媳妇识字,对原为妇救会秘书的媳妇参加社会活十分反感,更对儿子得山不听自己的“劝告”,不管住媳妇深为不满。“新媳妇家那么随便你也说对,你以后只用听她的话,看你惯得她胆子大了以后还怎么拿得住她?”①很显然,老旺老婆以“老规矩”来衡量“新时代”、“新世界”中的家庭伦理关系。老旺老婆以家长的权威、婆婆的身份认为媳妇应当柔顺,应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在家里伺候公婆并无条件服从公婆;丈夫则应该有“男子气概”,能降住妻子,对妻子该骂就骂,该打则打。相对于婆婆的“强大”,媳妇就显得较为“弱小”,“李同志问了一会她出嫁以后的情形。谈到她的公婆,她说:‘唉!我的婆婆太难对付了……她看不惯如今的年轻人,教她看起来,女人家见不得人,年轻人主不得事。她看见现在的年轻人做事有些跟她见过的老规矩不一样,她就是都‘变坏了’。……唉!’她说着摇摇头。”②两个感叹词“唉”将媳妇的无奈表现的淋漓尽致,媳妇没有能力也没有方法去动摇婆婆所秉持的乃至整个乡村所习焉不察的传统家庭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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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从身份缺失到当家做主:权力秩序的变化 ............................ 34
(一)革命政权与农民合力下的秩序重建 ................. 34
(二)乡村秩序重建中的迷失与复归 .................. 37
1.权力下的迷失 .......................... 37
2.伦理中的复归 ......................... 41
三 从身份缺失到当家做主:权力秩序的变化
(一)革命政权与农民合力下的秩序重建
《李有才板话》中的阎家山是由阎氏家族控制下的乡村,在抗战以前老户主阎恒元年年当村长,抗战后则扶植亲信继续掌控着乡村政权,对村民特别是老槐树底的村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榨。面对乡村压迫,,老槐树底的人们在新政权下开始了自发的反抗。在改选村政权中,老槐树底的人们不再听从阎恒元的安排——将刘广聚选为村长,而是让陈小元仅仅两票之差惜败给刘广聚。在丈地减租问题上,李有才、陈小元揭穿了阎恒元们的阴谋诡计。李有才的快板道:“丈地的,真奇怪,七个人,不一块;……坐到小晌午,叫过家祥来,三人一捏弄,家祥就写牌,前后共算十亩半,木头牌子插两块。……从沟里到沟外,平地坡地都不坏,一共算成三十亩,管保恒元他不卖!”①阎恒元们丈地的丑态被刻画的淋漓尽致。当老秦说阎恒元们丈地公道时,小元道:“只要把恒元的地丈公道了,咱们这些户,二亩也不出负担,三亩还不出负担!”②这足以见得“小”字辈对阎恒元们险恶用心的清醒认识。然而,老槐树底的人们终究敌不过阎恒元们的老奸巨猾,阎家山的村政权不仅依然攥在他们手中,还以此权力来打击老槐树底反抗的人们。李有才被以“造谣生事”和汉奸的罪名赶出了阎家山,陈小元则被以“拨壮丁当兵”的名义送到县里受训。旧有的权力秩序抑制着乡村萌动着的反抗力量。在如此复杂的乡村斗争中,革命干部章工作员虽说积极地下乡督促工作,结果却被阎恒元们糊弄住了,不仅没有察觉到阎家山尖锐的阶级矛盾,更没有发觉阎恒元们的诡计,阎恒元不仅成了开明士绅,阎家山也成了“模范村”。究其原因,章工作员作为“外来者”,对乡村缺乏同情的理解,未深入阎家山了解实情而且其思维和行为方式都处于乡村逻辑之外。李有才对章工作员的评价就很好的说明这一点。“章工作员开会,一讲话还不是一大晌?……不论什么会,他开头总要讲几句‘重要性’啦,‘什么的意义及其价值’啦,……”③章工作员从政策条令着眼,将政治性话语强行灌输给农民,忽视了农民对新事物的认知力,同时也排除了农民在新事物的接收过程中所看重的实用性与实利性。政治的意义固然高妙,但对于基础物质生活都无法满足的农民来说,高妙的政治显然不是首先在他们的接收与认同范围内。再则,章工作员利用阎家山原有的伦理——权力秩序——这一秩序显然以维护自身团体利益为目的——以上传下达的方式,以期发动老槐树底的人们积极参加村政权改选和丈地减租。在没有深入老槐树底去体察民情民意的前提下,章工作员就势必会对阎恒元们的政策法令执行没有辨别能力,会以表面现象而非对农民的实际作用为评判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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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周扬说:“赵树理,他是一个新人,但是一个在创作、思想、生活各方面都有准备的作者,一位在成名之前已经相当成熟了的作家,一位具有新颖独创的大众风格的人民艺术家。”①“成名之前已经相当成熟了”的赵树理以乡村知识分子式革命干部和农民的儿子的双重身份,以实际工作和文学书写积极投身于乡村社会重构。他 40 年代的一系列创作,暗合了后期延安文学“党的文学”②的要求。这一暗合正是乡村亟待变革的内在诉求、乡村阶层的尖锐对立与矛盾的即将爆发与中国共产党的乡村改革的历史性相遇,中国共产党也确实有一套在不断摸索中形成的切实可行的乡村动员机制——“群众路线”,即使这一机制是与阶级斗争意识紧密相连。也正是因为这是暗合,赵树理虽然是新意识形态的信仰者与实践者,但他所具有的“集体无意识”并不能因新意识形态的影响而一笔抹杀。文学的创作之所以叫做“白日梦”,是因为它会突破意识的设防,将无意识深处的情感、经验以言语重新包装与之呈现。所以,赵树理笔下所建构的乡村世界并没有阶级意识的强势入侵,即使在革命深入乡村的过程中,也并没有去划分阶级,因为在他的眼中,一切受压迫、被权势不公正对待的穷人,不论是贫雇农还是中农,哪怕他是富农都属于同一“阶级”——受压迫阶级。而革命之所以能够进入乡村,是因为共产党自愿的站在受压迫者一边,愿意作为受压迫者中的一份子,动员、组织乡村内部自发的反抗势力,满足乡村受压迫者最低的生存诉求。
在家庭这一场域中,赵树理对新政权所提倡的婚恋自由和妇女翻身,无疑是赞成和积极实践的,这是因为在他的生命历程中,见过太多不幸福无温暖的家庭和被虐待致死的女性。小说中的新政权代表,如区长、工作员和工作队等,在赵树理看来,他们要做的仅仅是改良和维持乡村新的婚恋观念和新的家庭伦理观念。同时,去纠正新的伦理观念形成过程中的种种问题,而不需要无孔不入的进入农民的日常生活领域,即使进入,也需要进行某种转化以遵从日常逻辑,更不需要如政治训令般的对农民日常行为乃至心理认知进行强行的规划,要留给农民逐渐主动转变的时间与空间。乡村的基层民主建设,是赵树理同样关注的问题。这不仅仅是重构乡村行政组织的问题,更是在这一重建之中,受压迫者应当如何被对待的问题,也即人的自由、尊严、价值等如何得到新政权认同的问题。赵树理一再的书写基层干部的不纯和蜕化变质,这暗示了共产党在 40 年代基层组织中存在的人事问题、权力监督问题和农民是否真的翻身、掌握话语权问题。如果说这是特殊时代的特殊问题的话,那“十七年”文学中出现的“干预生活”类作品,如:《组织部新来的年轻人》等,也同样对行政组织内存在的“阴暗面”进行了书写,这是否说明共产党组织内部本身就有某种先天不足的缺陷,而赵树理囿于时代和个人原因没有一针见血的深刻的将其“书写”出来。总之,赵树理笔下建构的新乡村世界既不是将传统乡村全盘打碎,也不是完全隶属于政治机器的统治之下,而是在革命、新政权组织的介入下,自我调整并与外界秩序整体相协调,动态平衡中的新共同体。
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11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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