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刘若宜_2016年新疆师范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本文关键词:新疆师范大学招聘,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注:招聘岗位未要求的材料请不要上传
步骤七:选择职位并提交简历。选定相应的“招聘计划”,仔细查看岗位详情,误选、错选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系统无更改功能,请慎重。点击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应聘”并提交;
步骤八:请在“用户控制”下的“简历状态”查询审核状态,如遇“岗位被退回”,请点击“查看退回意见”,在“操作”栏下点击“删除”后可申请其它岗位;
步骤九:“附件”中要求的材料请妥善保管纸质版,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纸质版原件进行复审。
3.网上报名期限: 2016年6月16日至 6月24日18:00时。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截止后,报考人员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和新疆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6.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7.同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8.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也可咨询新疆师范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张老师、侯老师 联系电话:0991-4112131。
(三)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专业编辑岗位参照教师岗位进行考核。
1.笔试
笔试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1)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2)教师岗笔试
①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各学院命题交纪检委监督,卷面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等。
②应聘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③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非教师岗笔试
①笔试委托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命题及监考阅卷,采用闭卷方式,卷面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测试。
②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③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可一同入围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岗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和新疆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公布。
2.面试
面试由新疆师范大学招聘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学院专家组成,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环节。
(1)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教学、答辩、综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满分100分。
<1>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科研业绩及言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应变能力、组织能力、人际交往能力。
教师岗综合成绩10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相同者,由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非教师岗面试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演讲及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满分100分。
<1>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和新疆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进行通知,并按照相关要求领取面试资格证。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面试资格证和笔试准考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因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和新疆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上进行通知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非教师岗综合成绩10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相同者,由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拟招聘人员的确定及体检
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的拟招聘体检人员,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组织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组织另选到县级以上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拟招聘人员的考察
新疆师范大学招聘领导小组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应聘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拟招聘人员的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拟招聘人员,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和新疆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可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师范大学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博士学历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报到期限)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师范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新疆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工作人员一览表。xlsx(下载)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下载)
附件3.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下载)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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