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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考核制度_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_华靓:加快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

发布时间:2016-05-31 19:02

  本文关键词: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干部考核评价工作非常重视,相继制定出台一系列制度措施,对提高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我们同时也要看到,,部分违背科学发展观的“形象工程、政绩浮夸、数据虚报”等行为仍然存在,既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些行为虽然与部分领导的道德品质、素质能力密不可分,但同样反映出当前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依然存在着如下问题。
  考核“对量不对质”。当前,干部考核指标一方面存在着“重经济、轻民生”的问题,与经济数字的增长相比,社会民生的改善往往更为看不见、摸不着;另一方面又在经济工作考核中,还存在着“重经济产出性指标、轻经济发展质量指标”的问题,过于强调“GDP、财政收入、招商引资”等发展数量指标的重要性,相对轻视“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可持续发展、绿色经济”等发展质量指标的贡献作用。
  考核“对今不对后”。当前,干部考核工作存在着“重当期考核、轻远期考核”的问题,例如,在干部考核周期上,主要是以干部“年度考核”为主,又因干部在任期内频繁调动等因素,相对缺乏干部的“任期考核”,且缺少对干部向前追溯、向后追溯的“追溯考核”,使得难以对干部政绩进行连续性、科学性的考核评价,造成部分干部淡化任期责任、透支发展资源,甚至存在带病提拔等问题。
  考核“对上不对下”。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存在着“少数人选少数人”的问题,同样,干部考核工作还存在着“少数人评少数人”的问题。虽然干部考核工作中有“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程序,但对其他干部来讲,一方面认为无关自身利益,另一方面认为自己无足轻重,大多扮演着“沉默的局外人”角色,不愿、不真、不全表达现象较为普遍,而“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大多只是走个形式而已。
  考核“对内不对外”。当前,干部考核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关起门来“自说自话、自弹自唱、自娱自乐”的问题,热衷于在体制内进行“体内循环”、“闭关修炼”式的考核评价,而相对忽视鼓励和引导社会群众有效监督与评价干部的工作实绩,进一步降低了干部考核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降低了干部考核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滋生了干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竭泽而渔等方面的问题。
  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需要我们对当前干部考核评价制度进行大量调查研究、大力分析研判、大胆改革创新,坚持“量质并举”、“今后并重”、“上下并进”、“内外并行”,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为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提供坚定明确的考核导向和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坚持“量质并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式的发展是不会长久的。”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一方面要在考核内容上逐步减少直接干预经济的指标,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逐步弱化政府对市场、对企业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将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交给市场主体;另一方面要在考核指标上逐步侧重对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考核,摒弃依靠大量资源能源消耗、过度生态环境污染的缺陷发展,杜绝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论英雄,鼓励和引导进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培育绿色经济增长极。
  坚持“今后并重”。要改进考核手段方法,做到既看当前又看长远,既看发展又看基础,一方面要坚持干部考核评价的连续性,在短期“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干部长期的“任期考核”,在“静态考核”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干部向前追溯、向后追溯的“追溯考核”,杜绝和严肃追究“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屁股烂账”的短期执政行为;另一方面要坚持干部考核评价的科学性,进一步增强考核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及时清理那些不切基层实际、不利基层发展的考核指标,防止“一票否决”考核的泛化滥化,减少催生基层“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考核压力。
  坚持“上下并进”。要综合探索上、下各类主体在干部考核评价中的区别权重研究,一方面要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充分发挥党组织、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的领导和把关作用,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另一方面要逐步提高其他领导、同级同事、分管下属在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对干部政绩进行“上下结合、左右兼顾”的全方位、立体式考核评价,防止个人说了算的异化,引导和保障其他领导、同级同事、分管下属在干部考核评价中愿意讲、讲真言、讲透彻,确保“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程序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坚持“内外并行”。要进一步加大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一方面要将干部本人的工作成绩单、工作总结,以及考核评价干部的评价内容、评价过程、评价方式和评价结果等,通过党委政府官方网站、单位公示栏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保障社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避免“关起门来自己搞”;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可以考虑将各镇、各级政府部门及其主要领导的履职情况报告、考核评价结果,交由本级人大、政协审议,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以就履职情况报告、考核评价结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质询,为社会各界有效监督和评价干部政绩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切实提高干部考核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作者单位:江苏省金坛市委组织部)(责任编辑:王慧君)


  本文关键词: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5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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