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事考试网_陕西省公务员局_2013陕西公务员笔试资格复审名单/复审地点/体能测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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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笔试成绩已与本公告同时公布。考生须本人凭身份证号码和报名序号登陆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或陕西省公务员局网查询。考生缺考科目标注了“Q”,成绩标注为“-1”。点击进入>>2013陕西公务员成绩查询入口
二、对违纪考生作取消成绩等处理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在本次笔试中现场发现的违纪情况,以及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所作雷同试卷甄别的结果,区别不同的违纪违规情形,对有关违纪考生分别给予取消当次当科考试成绩、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等处理。对有轻微违纪情形的考生,已在笔试成绩查询交互窗口设置了警告通知,若在今后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再有违纪,将依照法规严肃处理。
违纪违规考生的违纪科目中标注了“W”,考生违纪科目成绩标注为“-2”。
本次考试在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束后,省考录办将集中公告违纪考生的情况。
三、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为了确保录用人员的整体素质,考虑到市、县乡职位的层级差别、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法医、城乡规划类等紧缺专业等因素,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公共科目笔试(满分300分)不同层级、类型职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130分,县、乡机关125分,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法医、城乡规划类专业合并职位120分。凡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能递补。
四、面试资格复审和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
(一)受理部门
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报考本市区职位人员的面试资格复审;省委组织部青干处组织实施报考选调生的人员面试资格复审;省垂直管理系统的省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考本系统人员的面试资格复审工作。
(二)面试资格复审的对象
本次招考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为:省政府网和省公务员局网公布的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对因面试资格复审所形成的空缺顺延递补的人员。本公告按职位依据考生准考证号码由小到大的顺序,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一并公布该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面试结束后,将会同时公布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参加体能测评。
(三)考生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1.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未打印登记表的考生可于7月20日至8月4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打印报名登记表)。
3.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当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延至体检时提供。其他人员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有关材料
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生源地、户口所在地限定职位的考生,应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留存)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资格复审对象应当提供所在党组织或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报考职位要求具有计算机、外语、会计从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等资格或等级证书正在办理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
2013年上半年非普通高校毕业人员和2012年毕业未就业的人员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特设职位的,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职位要求提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事项,请查阅本次招考《报考指南》,或电话详询资格审查部门。
(四)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安排
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受理时间集中安排在7月23日至8月4日。各资格审查部门的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表。
五、重要提示
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工作安排以省政府网、省公务员局网的公告,以及面试资格审查单位的官方网站信息为准。请相关考生留意上述网站公布的面试资格复审安排通知,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在出现需要递补情形时及时通知考生。
另外,,按照本次招考公告,待拟录用人公示结束后,将根据需要研究对各个环节产生的空缺职位是否进行调剂。若公开调剂,预计在9月份发布调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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