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官网_天津音乐学院招生_2015天津音乐学院招聘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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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师招聘考试试题及答案
根据我院2015年教师等非通用专技岗位用人需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院简介
天津音乐学院于1958年10月建院,是培养艺术创作、表演、音乐理论研究的音乐艺术类专门人才的高等艺术院校,发展和繁荣音乐文化事业、为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是学院的办学宗旨。建院五十五年来,已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近万名音乐艺术人才。毕业生中许多人已成为著名作曲家、歌唱家、演奏家、音乐教师和管理骨干,其中有多人次在国际音乐比赛中获奖,有大量的已毕业或在校的学生在国内各种比赛中获奖,他们为音乐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作出了可喜的贡献。
二、招聘原则
我院2015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参见附件:《天津音乐学院2015年教师等非通用专技岗位用人计划》。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非农业户口;
6.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二)报考人员须符合相应岗位要求。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办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的,,须于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 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7. 凡参加过我院上一年度同一岗位招聘考试的未聘人员,须间隔一年以上方可再次报考。
(四)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2015年1月)
我院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拟定于2015年2月)
待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拟定于2015年3-4月,具体时间见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
1. 网上报名
①时间: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详见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
②网址: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招聘专栏。
2. 资格审查
时间:详见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八纬路交口天津音乐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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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9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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