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丰台区教育网络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文关键词:丰台教委办公自动化系统,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丰教发〔2008〕27号
关于印发丰台区教育网络信息系统
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委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首都之窗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首都之窗管理办法》、市教工委教委《关于奥运年加强教育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教工办[2008]5号)、《丰台区国家机关网站管理办法》(丰信办发〔2008〕2号)、《丰台区国家机关网站群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丰信办发〔2008〕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丰台区国家机关网站群管理工作的通知》(丰信办发〔2008〕4号)等的要求,教委对2002年下发的《丰台区教育系统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丰台教育信息网站新闻发布的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
对丰台区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重新调整,名单如下:
组 长:李永生、宋晓春
办公室主任:刘忠泽
办公室副主任:樊凌、韩冰、张立新(男)
办公室成员:孟海军、胡欣、傅建国
现发布新修订的《丰台区教育网络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请参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一日
丰台区教育网络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全面提高我区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规范丰台区教育网站建设和运行维护,推动教育电子政务发展,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和教育教学服务水平,根据市教工委教委《关于奥运年加强教育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教工办[2008]5号)、《丰台区国家机关网站管理办法》(丰信办发〔2008〕2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丰台区所有中学、小学、职高校、成人教育单位、幼儿园、直属单位、校外机构、民办教育机构和教委机关。
第三条 丰台区教育委员会教育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教委信息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教育系统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丰台区现代教育技术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在教委信息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日常工作,对学校教育网络信息工作进行管理、检查、指导和服务。
第四条 丰台区教育网络信息系统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强化管理和全面防范的原则。
第二章校园网管理
第五条 丰台教育区域网是“校校通”工程中各类教育单位的统一接入平台;是丰台区教育系统开展电子政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以及教育资源交流共享的运行平台。校园网正常、安全运转是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中小学校开展网络教学、网上教研、网络资源应用、网上办公等各项教育信息化应用的重要保障。
第六条 信息中心对丰台教育区域网进行管理,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园网的建设和管理;统筹规划校园网日常运行、安全管理、教育教学应用及网络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网络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信息中心不定期对中小学校园网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责成使用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
信息中心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实施的原则为全区各基层单位分配统一的IP地址。
第七条 各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网络进行管理。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校园网第一责任人,应成立由校长、职能科室负责人和网络管理人员共同参与的校园网络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园网络应用和发展规划,制定校园网日常运行、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协调处理全校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的重大问题。各校应根据校园网络具体情况,安排不少于1名的专兼职网络管理员。
第八条 各基层单位要加强对校园网的有效管理,落实本校校园网管理制度,严格师生上网制度,严禁利用校园网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害信息;采取措施及时升级系统补丁,封堵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的安全漏洞,更新防病毒软件,对重要数据定期备份,定期检查服务器、网络存储等设备,防止黑客盗用校园网设备发布不良信息、发送垃圾电子邮件;监测网络运行状况,确保信息网络设备安全运行;严禁私自出租服务器空间。
第九条 各基层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安排信息化工作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以确保校园网日常运行、使用和维护。
第三章 丰台教育网站群管理
第十条 丰台教育网站群是丰台教育系统在互联网上统一建立的网站群,范围包括丰台区教育门户网站、经备案核准的各类教育管理平台、教育教学平台及学校单位网站。
第十一条 丰台教育网站群以宣传丰台教育、构架师生交流桥梁、提供教育教学服务、教育资源共享、辅助教育管理、支持教育决策为宗旨,宣传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展示丰台教育形象,发布各类教育政务信息,提供网上教育教学服务,引导公众参与。
第十二条 丰台区教育委员会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规划丰台教育网站群的建设与发展,监督管理网站群的运行。
(一)丰台教育门户网站由丰台区教育委员会主办。信息中心承担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工作。
(二)信息中心承担各校网站的监管工作;承担丰台区各级学校网站域名的注册、管理工作。
(三)凡存放在教委专用服务器中采用虚拟方式管理的各单位平台和网站,除机房、网络等运行环境,服务器等硬件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件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外,平台应用程序和网站内容均由各单位负责管理。
(四)不在教委专用服务器内的网站,网站全部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均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 丰台教育门户网站管理办法
丰台教育门户网的宗旨是:采用丰富的多媒体手段,宣传报道我区教育优势;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推进电子政务的深入开展;推动信息技术的更广泛应用,优化整合全区的教育资源,增强教育教学服务功能;建立健全网站建设和管理的制度。努力使丰台教育门户网发展成为具有鲜明教育特色、丰富教学资源、双向交流互动、多项教学服务、先进管理平台的综合教育门户网站。
(一)丰台教育门户网站根据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的不同需求,共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教育教学服务三大功能区。
(二)门户网栏目建设落实到具体部门。整合教育行政、教研科研部门以及基层学校等力量,建立共建共管的内容保障长效机制。门户网栏目内容管理实行集中分类管理,即科室、部门栏目负责制(责任栏目详见《丰台教育信息网站栏目管理分配表》)。
(三)各相关责任部门的科长或部门行政领导为责任人,负责栏目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等工作环节,确保门户网站栏目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时效性及安全性。
(四)信息中心全面负责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持续改进门户网站的安全防御能力。包括网站界面设计、平台开发、日常维护、技术调测和硬件维护、升级、培训栏目管理员等工作。
第十四条 教育管理平台、教学平台及学校网站的管理办法
(一)凡在互联网上建有教育管理平台、教学平台及学校网站的教育行政、教研、科研部门、校外机构及学校均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信息中心办理备案手续,经核准后可纳入丰台教育网站群范围。
(二)各学校应保证学校网站的建设质量,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展示学校风貌,提高网站的宣传与教学服务作用,促进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更加广泛地应用信息技术,促进各教研部门、各学校间教育成果的交流、学习。
(三)丰台区课程改革资讯平台、丰台教研平台、丰台教师发展网、丰台教育期刊、资源中心、丰台区视频资源在线、沙燕心理网、丰台高考在线、丰台中考在线、丰台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等平台所属部门和单位应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教育改革,创新教育模式,与门户网站协同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加快全区教育资源整合与服务共享,扩展丰台教育网站群的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功能。
(四)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公众参与、网站技术等方面的运维管理制度,确保网站正常运行、教育教学平台正常有效。学校管理领导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明确网站管理员及网络信息负责人,对所有上网信息必须先审后发;各平台、网站不得链接含有不良信息的网站;重点检查论坛、聊天室、博客、留言板等互动栏目,确保本单位所管理的平台、网站不出现问题。发现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五)各单位应当在网站改版、域名变更时,提前告知信息中心,确保门户网站及时调整或做出相应处理。
(六)各单位网站系统应当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为提高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各单位应明确一名校级领导为本单位信息安全责任领导,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做到反应迅速,处置果断、保障到位。
第十五条 网站群域名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范:
(一)北京丰台教育门户网站域名为。
(二)除市级管理部门有要求,或自行到社会上申请的以外,全区各基层单位网站域名为xxx.ftedu.gov.cn或xxx.ftedu.cn,其中xxx 为各学校汉语拼音名称字头的组合。
(三)网站各专题、栏目以及子网站域名原则上应当与本网站域名保持一致。
(四)各单位应当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注丰台教育门户网站的logo标志并做链接。
第四章 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丰台教委办公自动化系统(简称OA办公网)是我区教育系统专用无纸化办公系统,覆盖教委机关、直属单位、中学、小学、职高校、幼儿园、校外机构等部门及相关民办学校。
各单位可以利用WEB浏览器,进行各种内部公文、通知的上传下达,各类数据报表的下载、上报、汇总,各相关单位之间办公联系。
第十七条 为实现信息资源高效传递,提高整体办公效率,各单位要加强对OA办公网邮箱的管理。
(一)信息中心负责OA办公网的建设、管理、维护,并指定专人负责OA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数据库的备份、Domino服务器及日常的系统维护,保证办公系统在全区范围正常使用。
(二)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领导负责本单位办公网信息的发布和管理。
1、各单位应注意邮箱密码安全,控制邮箱使用人员数量,指定专人进行办公网邮箱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清理收件箱、发件箱,重要文件转存至本校计算机硬盘,定时删除过期信件)。
2、各单位应保证上传下达的信息均为办公信息。尽量不要用办公网邮箱收、发外网邮件。坚决杜绝利用办公网制造、传播垃圾邮件。不得订阅与工作无关的电子杂志等网上服务业务。
3、系统设置的专用群组,供教委机关、直属单位发通知使用,基层学校不能发送专用群组邮件。
4、各单位应注意自己传送的文件是否经过清除病毒处理,不得发送携带病毒的附件。严格控制,阻断病毒的来源。
5、各单位应严格审核传送文件,同样内容不许重复发送。
第五章 短信平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北京移动丰台教委短信辅助办公系统,是丰台教委有关部门在办公网上发布重要会议、紧急会议、急办事项等信息后,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对参与人员进行及时提醒的一种操作平台。
第十九条 教委办公室负责短信辅助办公系统的日常应用操作,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日常维护。信息中心专人负责此平台的管理工作,确保系统正常有效运转。
第二十条 短信平台是许多学校、教师与学生家长通过短信进行沟通联系的快捷高效的互动平台。各校要制定和完善短信平台管理制度,严格分级管理,限定不同的短信发送数量和发送权限。认真记录、审核群发信息,坚决杜绝垃圾信息、有害信息的传播。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有关奥运会期间的暂行规定,详见《丰台区教育系统关于奥运年加强教育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丰台区教育系统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丰教工〔2002〕10号)、《丰台教育信息网站新闻发布的管理办法》(丰教字〔2002〕28号)同时废止。
本文关键词:丰台教委办公自动化系统,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21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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