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信峰会期间上海禁放风筝 部分区域实施无线电管制
本文关键词:无线电管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东方网5月10日消息:据《东方早报(博客,微博)》报道,昨日,市政府发出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简称亚信峰会)期间在上海部分区域实施无线电管制、对上海烟花爆竹实行安全管控、加强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活动安全管理、加强市境陆路道口危险物品运输安全管理的4个通告,以确保亚信峰会安全顺利举行。
管制区域禁用对讲机
经商南京军区同意,上海市政府决定,亚信峰会期间在上海部分区域实施无线电管制。
管制时间和区域为“5月20日12时至24时,东至东方路-大连路隧道-大连路、南至张杨路-复兴路隧道-复兴东路-复兴中路、西至南北高架路、北至周家嘴路-海宁路-天目中路区域;5月21日7时至24时,东至浦东南路、南至耀华路、西至南北高架路、北至内环高架路区域,以及东至中山西路、南至吴中路、西至外环路(S20)、北至长宁路-北翟路区域”。
管制期间,在管制区域内除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直接用于亚信峰会的无线电台(站)外,禁止使用设施设备包括“公众对讲机、工业无线遥控设备、航海航空和车辆模型无线遥控设备、校园调频广播电台、400MHz频段业余无线电电台(站),无线扩频室外台站、无线寻呼发射机、无线传声器(无线话筒)等设备;辐射无线电波的大型机电设备,,包括热塑机、高频淬火设备;研制、生产过程中用于实效发射的无线电设备。”
对违反通告的行为,由无线电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及上海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停止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市政府决定,自5月10日零时至5月22日24时,对烟花爆竹采取临时安全管控措施,包括在上海范围内,停止烟花爆竹的销售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所有的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应将烟花爆竹产品全部撤柜,且落实封存看护措施等。
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予以处罚。
禁止空飘气球、放风筝
市政府决定,自5月18日零时至5月22日24时,对上海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飞行活动采取临时安全管控措施,禁止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起降、飞行。
其中,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是指中小型飞机、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风筝等。
公安机关和民航、气象、体育等部门可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起降场地采取临时封闭措施,或要求相关单位对其管理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封存措施。
加强危险物品运输管理
市政府决定,自5月10日8时至5月22日24时,对运输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4类危险物品的运输车辆进出上海市境陆路道口,采取临时安全管控措施,包括“5月10日8时至5月17日8时,上述四类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于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只能从14个指定道口(312国道安亭,204国道葛隆、沪太路洋桥,318国道西岑,320国道枫泾,G15沈海高速朱桥,G2京沪高速,G60沪昆高速枫泾,S36亭枫高速、北青公路大盈、金山大道新联,G15沈海高速沪浙,G50沪渝高速汾湖、东海大桥)通行。5月17日8时至5月22日24时,所有道口禁止通行。但涉及国计民生且经本市公安机关审核批准的除外”。
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予以处罚。
本文关键词:无线电管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5373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xxkj/537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