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教育 就业与创业 杂志 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我省积极实施五大国家战略规划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不仅关系到毕业生个人的成长、社会价值的实现,关系到千万毕业生家庭福祉,更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做出批示,充分阐释了做好新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谢伏瞻书记在省十次党代会上、陈润儿省长在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上都明确要求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各高校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新变化,充分认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转变工作观念,由强调初次就业率向追求高质量就业转变,由单纯强调就业向就业创业并重、以创业带动就业转变,培养一大批适应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高素质人才,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精神,推动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要求,落实好毕业生到县以下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各高校要鼓励毕业生到城乡社区从事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健康养老等工作,引导毕业生到我省贫困地区和边远地区就业创业,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二)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组织实施好“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中央基层就业项目和“选调生”、“志愿服务贫困县”、“基层卫生医疗计划”等我省基层就业项目。各高校要加强思想引导、就业指导教育和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
(三)持续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各高校要主动会同兵役机关,组织开展征兵政策咨询周、宣传月等活动,对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等不同群体开展广泛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大学生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在高校放暑假前对体检、政考合格的学生发放“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落实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及学费资助、复学升学等优惠政策。加强高校大学生征兵机构建设,在人员、场地、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
(四)鼓励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要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各高校要广泛收集中小微企业的招聘信息,积极组织中小微企业进校园招聘。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五)引导毕业生主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各高校要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和河南省“五大国家战略”规划,主动对接人才需求,向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输送毕业生。广泛利用校内外资源,积极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交流,积极开展产业集聚区企业与毕业生岗位对接等专项双选活动。要结合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引导毕业生到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就业。在保证毕业生安全和权益的前提下,有条件的高校可探索开展毕业生境外就业活动,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推送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一)强化就业信息化及市场建设。强化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高校就业信息网深度共享,实现互联互通。各高校要积极组织毕业生、动员用人单位登陆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逐步建立省级毕业生求职意愿数据库和省级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数据库,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实现人岗精准对接。积极发挥“全国毕业生就业市场河南分市场”的引领作用、省级毕业生就业市场分市场的示范作用和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主体作用,加强与当地人力资源市场联系,合力搭建双选平台,采取现场和网络等多种形式,举办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的就业双选活动,畅通毕业生求职渠道,增强双选会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加强就业指导能力建设。要充分发挥就业指导队伍的关键作用,健全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人员到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各高校要将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培训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每年至少组织1次校内全体就业创业指导人员基础性培训,同时要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国家级和省级集中培训,着力提升就业指导教师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职业指导能力。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充分考虑就业指导教师的工作性质和工作业绩,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努力建成一支结构合理、专业化、专家化的就业创业指导工作队伍。加强就业创业课程体系建设,开展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复查活动。推动就业指导专业博士、硕士点建设,指导有条件的高校加强就业创业学科建设。结合工作重点、难点,开展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课题立项、结项及论文评选活动,推动研究成果应用转化,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各高校要建立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动态台账,准确掌握家庭困难、少数民族、身体残疾等毕业生群体的择业意向和就业状态,给予思想引导、心理辅导、专门培训,组织开展系列就业专场公益帮扶送岗活动,实行“一人一策”帮扶机制,帮助他们顺利实现就业。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鼓励有条件高校划拨专项经费,扩大补贴范围。
(四)进一步规范就业工作管理。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毕业生就业状况审核、统计、分析与上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认真落实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不得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严密防范招聘欺诈、求职陷阱等。要确保校园招聘等活动安全、有序,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本文编号:126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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