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论文百科 > 作文大全 >

省工商局发布2016年消费维权报告 品质型消费投诉成新热点

发布时间:2017-10-10 08:13

  本文关键词:消费维权报告


  更多相关文章: 部门动态 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湖北省政府门户 湖北省人民政府 www.hubei.gov.cn


省工商局发布2016年消费维权报告 品质型消费投诉成新热点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大 中 小】

  2016年消费投诉呈现五大热点,网络购物服务投诉不断上升,网购侵权问题突出

  2016年,全省线上批零企业网上销售额达到456.90亿元,增速达53.6%,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速快了41.8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引发投诉不断上升。2016年网购服务投诉达到9964件,居服务类投诉首位,比上年增加了2089件,增幅为26.53%。

  消费者网购投诉问题主要有: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低价诱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尤其以网购服装、鞋类商品无标识、商标侵权问题最为突出;商家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尤其是一些电商销售食品时,夸大普通食品的保健功效;有的经营者在广告语中使用“最顶级材质”、“最薄设计”等绝对化用语;网络交易七日无理由退货执行难,部分电商平台、入驻商家相互推诿,或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范围等;商家不按承诺发货。

  工商部门提示消费者:在网购时要尽量选择正规的交易平台,理性购物,不要迷信销量、好评和低价;注意跟踪物流进度,若商家迟迟不发货,可申请退款,发货后物流滞缓,可申请延迟收货;贵重物品务必亲自验收,先查验后签收。

  2016年11月11日,邹先生向12315投诉,称其在某网购平台购买儿童安全座椅,标价是699元,商家宣传双11前200名付款可享受半价。但在11日凌晨时,页面价格突然变更为2888元,两分钟后价格又变回699元,导致邹先生无法参加“前200名付款半价”的活动,他怀疑商家虚假宣传,要求商家给予合理解释并处理问题。经调查核实,该商品为该网购平台的第三方商家所销售,商家称并未见投诉人所反馈的内容。该网购平台与投诉人协商:11月18日后,若商家没有给予投诉人半价处理,则由网购平台为其特殊申请半价处理。投诉人表示接收,双方协商和解。

  文体娱乐服务投诉量增幅近六成,增幅在全类别中最大,预付卡消费问题集中

  2016年全省工商系统共处理文体娱乐服务投诉5488件,同比增幅达59.07%,近六成的增幅在全类别中最大。文体娱乐服务投诉的高速增长,与近年来人们休闲娱乐消费需求的增加,休闲娱乐体验式消费兴起和国家创新发展文化消费、大力促进体育消费密切相关。从消费者投诉情况来看,投诉多发于健身房、电影院、儿童游乐场所等消费场所,消费者反映预付卡消费问题最为突出,约占73%,反映优惠券、团购券等无法使用的约占10%,反映娱乐场所安全问题的约占8%。

  消费者投诉最为集中的预付卡消费问题,主要反映健身房、游泳馆等办卡容易退卡难、转卡收取高额转让费、私教课程管理不规范、商家卷款跑路、预付卡节假日限制使用等方面。

  工商部门提示消费者:办理预付卡要理性,并对商家进行筛选,切勿贪图便宜而一次性大额充值;购卡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转让、退款条件等相关条款;消费时留意商家的经营状况,若发现风险,尽快消费或协商退卡。

  交通工具投诉量居商品类投诉首位,同比增量达3132件

  2016年交通工具类投诉14308件,位居商品类投诉首位,月均投诉量近1200件。投诉量较上年增加3132件,增幅为28.02%。交通工具类投诉自2015年8月以来一直稳居商品类投诉首位,反映出我省汽车消费市场的巨大潜力与汽车质量、售后服务水平等方面依然存在着矛盾。

  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有:部分经销商存在销售欺诈行为,二手车当新车卖;4S店未尽到“三包”义务,或将汽车故障拖延至“三包”期限后,导致消费者付费维修;汽车发动机、刹车片、轮胎等存在质量问题;强制消费、强制搭售保险产品等;合同违约问题,如商家违约时拒不退还定金,4S店对紧俏车型提车加价,不及时提供车辆合格证导致车辆无法上牌,承诺的赠品不能兑现等。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要注意,,如果没有现车需要交纳预付款,一定要注意区分“订金”和“定金”,如果事后不想购买,前者是可以退还的,而后者则无法退还。在提车时要注意检查车辆合格证、公里数、车辆外观等,确认车辆型号、配置与所购买的相一致,最好找专业人士陪同验车。

  2016年9月8日,陈女士在十堰某4S店预付了2万元订金订购一台价值22.5万元的汽车,合同中约定30日内交车。但到了10月24日商家仍无法交车,陈女士要求商家提供车辆或者赔偿因延误交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遭拒绝,遂向12315投诉。辖区工商所工作人员接诉后,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商家赔偿2万元、承担往返车费并退还2万元订金;双方重新签订一份另一款车型的购车合同并约定20日内交车。陈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家用电器年投诉量首破万件,净化类家电、小家电、智能家电投诉同比大幅增长

  2016年家用电器投诉11533件,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二位,投诉量同比增加了28.12%,其中的净化类家电(空气净化器、净水机等)、小家电、智能家电增幅更大,同比增幅分别高达122%、72%和56%。从中可以看出雾霾等环境因素对净化类家电消费的影响;新型实用、价格亲民、外观时尚、操作简单的小家电消费量在增加;随着供给侧改革深入,引入先进控制技术、网络技术的智能家电越来越受到消费者青睐。

  消费者投诉主要反映:购买家电后无人上门安装,出现故障无人维修,送货、安装和售后维修服务跟不上;商家履行“三包”责任不到位,以“人为损坏”为由对消费者的退换货要求推诿拒绝;商家对产品功能夸大宣传,使用绝对化用语,智能家电不“智能”、噱头大过实用;新买的空调不制冷、净化器不能净化、电视机黑屏、显示屏破裂等质量问题;商家收取高额安装费、维修费等。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家电应当首先注重实用性能,不要被商家的宣传和噱头所迷惑。尽量选购大品牌的产品,售后服务更有保障。遇到特价促销,更要先验机后购买,避免买到过季商品、库存老品、残次商品或其他质量问题商品。

  房屋和装修建材类投诉量增幅超两成,比肩住宅销售面积增幅

  2016年房屋类投诉(工商部门受理的此类投诉主要涉及合同纠纷和不正当竞争等问题)1306件,投诉量同比增加22.17%。据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湖北省住宅销售面积增长20.2%。房屋类投诉量增长是商品房购销量增加的连锁反应,20%左右的增幅与全省住宅销售面积的增幅基本相当。

  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有:涉及商品房合同纠纷的约占57%,消费者主要反映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定金不予退还、承诺不兑现等;涉及商品房虚假广告宣传的约占12%,消费者主要反映配套设施、实际面积与宣传不符等;涉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投诉约占8%,消费者主要反映出售房屋时强制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等。

  装修建材类投诉5190件,同比增幅为25.33%,远高于以往5%左右的增速,这与房屋购销增长密切相关。消费者投诉最多的商品品种是门窗、瓷砖、木地板等。投诉聚焦在合同、售后服务和质量等三类问题,分别约占36%、29%和28%,售后服务问题投诉占比同比增加了4个百分点。

  投诉主要反映:经营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消费者依约要求退款遭拒绝,如:约定地砖按实际用量收费,多退少补,经营者却拒不退还多余地砖、返还价款;售后服务承诺难兑现,存在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现象,如地板送货后迟迟不上门安装、新买的木门出现质量问题商家要求付费维修等;部分装饰装修材料存在质量不合格、假冒名牌、价格水分大等问题。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要查看“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齐全;要细读合同条款,不可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重要承诺须在合同中以书面形式明确;要注意看楼盘宣传是否属实,位置、周边环境、交通情况等最好能实地核实。

  购买装饰装修材料要注意:消费者要到正规门店购买,选择信誉好的品牌产品,不买“三无”产品;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要仔细验货,以防商家“调包”。(郭妍捷、程U啞⑼保

本文编号:1005266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zuowenbaike/1005266.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c6f9c***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