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研究生课程表_《刑事侦查学》精品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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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侦查学》课程的形成与发展背景
刑事侦查是指有侦查权的国家机关和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对已经确定立案的刑事犯罪案件,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刑事侦查学是指研究侦查主体对刑事犯罪进行侦查活动时所采用的各种侦查技术、侦查措施和侦查方法的科学。简言之,刑事侦查学就是研究侦查活动及其规律和方法的学科。
《刑事侦查学》是一门有着悠久历史渊源的学科。早在原始社会后期就已出现刑事侦查活动,《尚书·尧典》载:“帝(舜帝)曰:‘皋陶,蛮夷滑夏,寇贼奸宄,汝作士”’,这是我国有关侦查活动的最早记录。秦代的《封诊式》、宋代的《疑狱集》、《折狱鬼鉴》、《棠阴比事》以及唐宋时期的《洗冤集录》是我国刑事侦查学的主要文献,记载了刑事侦查的程序、方法、技术以及策略等,为《刑事侦查学》的知识结构奠定了最初的基础。1893年,奥地利的汉斯·格罗斯集当时刑事侦查理论与实践之大成出版了《司法检验官手册》(又译《犯罪侦查》),把犯罪对策与法医学、法毒物学、司法化学、人体测量法、指纹鉴定法、笔迹鉴定法和枪弹检验等技术融为一体创立了刑事侦查学。随后,刑事侦查学得到迅猛发展,先后有各类刑事侦查学教材面世出版,刑事侦查学的研究机构也相继建立。
我国的《刑事侦查学》在汲取了古代侦查活动的精髓和学习了国外先进的刑事侦查理论的基础上,历经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了独立的知识体系。从1954年开始,新中国的刑事侦查学进入创建时期,一些政法院校相继开设了“犯罪对策学”课程(即为现在的“刑事侦查学”),并翻译了一批前苏联刑事侦查专家的讲稿和教材,成套的刑事侦查教科书也相继出现;1966-1976年十年动乱期间,刑事侦查学的研究遭到严重摧残,尽管在1974年前后一些院校开办了刑事侦查培训班,开设了刑事侦查学课程,但这一时期的教学研究工作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1979年,公安部原三局组织编写了《刑事侦察学》,成为我国第一本系统介绍侦查学知识的专业书籍。同年,公安部委托司法部在西南政法学院开办刑事侦查系,其设立的刑事侦查专业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我国第一个侦查学本科专业,,在建立之初即开设了《刑事侦查学》课程,系统介绍了刑事侦查学知识。1981年以后,各政法、公安、警察院校陆续编写了各自的刑事侦查学教材,该课程建设进入全面发展阶段。目前,全国已有百余所高等院校开设了《刑事侦查学》课程。
《刑事侦查学》作为研究查明案情,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人的的一门应用性学科,对于提高侦查机关的侦破水平,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加快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打击犯罪,不仅要增强警力和警用装备,还要研究当前刑事犯罪的特点和发展趋势,研究刑事侦查活动的规律,研究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的对策等,以适应刑事侦查工作对高素质、专家型人才培养的要求。
所有这些,都为《刑事侦查学》课程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深厚的现实背景。
二、《刑事侦查学》课程的基本特点
刑事侦查学是刑事法学的重要分支,是以侦查活动及其规律、侦查制度和侦查理论、犯罪活动的规律及特点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是集科学性、法律性、实践性为一体的综合性应用学科。
在新的世纪,面对高科技犯罪日益猖獗,恐怖分子、黑社会势力日益抬头的情形,刑事侦查学也在原有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犯罪学、逻辑学等相关学科融合的基础上,在计算机犯罪侦查、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侦查、高新科技手段在侦查中的应用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学科突破和实战训练。现代的刑事侦查学更加注意研究犯罪人的心理活动规律和特点,以从微小的细节制定出相应的侦查对策和侦查方法,以极强的实践性、法律性和科学性,达到揭露和证实犯罪的最终目的。
三、《刑事侦查学》课程的地位与作用
刑事侦查学是以实现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为目的,研究查明案情、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的规律和方法的学科。上世纪80年代,武警学院边境管理专业(干部大专)开设的课程里就有《刑事侦查学》,上世纪90年代,武警学院边防管理专业的本科生和战士大专也开始开设《刑事侦查学》课。随着公安边防部门职能的改变,该学科在公安边防学科群中愈来愈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根据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刑事侦查学》被确定为我院边防系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
《刑事侦查学》是公安学科群中的主干学科。侦查工作在公安机关同各种刑事犯罪作斗争中占有主导地位。通过对《刑事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习,使学员掌握《刑事侦查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具体侦查措施,熟悉侦查破案的基本技能,能够培养学员分析、处理刑事案件的能力,包括将这些知识与其他相关课程的知识有机结合与融会贯通的能力,为学员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具体体现在:
1、培养学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即利用所掌握的侦查破案的一般步骤、刑事物证技术、侦查措施等方面的知识,分析和处理一些常见的刑事案件,不断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能力。
2、培养学员发现、固定、提取和保存现场痕迹、物证的能力。这主要通过实验教学环节得以实现,即通过对现场手印、脚印和常见工具痕迹的发现、固定、提取和保存方法的基本操作,初步培养学员采痕取证的能力。
3、培养学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实验教学环节,培养学员观察、分析各种痕迹物证和动手操作的能力,初步培养学员辩证思维的能力和科学研究的能力,全面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
4、培养学员科学的态度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工作作风,使学员成为适应新世纪要求的合格人才。
总之,通过对《刑事侦查学》课程的学习,不仅要使学员掌握刑事案件侦查的基本理论,还要使学员学会用这些理论去解决边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更着眼于提高学员的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从而使学员成为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并富有创新精神的边防工作专门人才。
四、《刑事侦查学》课程的主要内容
《刑事侦查学》在内容上应完整体现整个学科体系,使学员对刑事侦查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在此基础上突出重点环节,引入最新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本课程的内容体系主要包括:
一
绪论
二
刑事案件侦查的基本程序
三
侦查技术鉴定手段
四
犯罪现场勘查
五
调查访问
六
侦查辨认
七
摸底排队
八
通缉、通报、边控
九
追缉堵截
十
搜查与扣押
十一
阵地控制
十二
几类常见刑事案件的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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