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在公众审美语境中对于公共艺术的反思
摘要:在公共艺术设计飞速发展的今天,设计逐步向设计形式的多元化和技术手段的多样性发展,设计者的个人设计灵韵得以彰显,但恰恰与公共艺术设计的初衷渐行渐远,公共艺术作品的“公共性”以及设计作品在设计过程中公众审美被忽视。因此文章从公众审美为切入点,从美学角度分析公众审美与公共艺术的关系,并以一些现存设计作为正反面案例,,对设计者在公共艺术作品的创作设计过程中无视公共审美情趣的实事进行反思,对设计者设计底线问题进行分析,为不符合大众审美的设计作品提出建议。
关键词:公众审美;公共性;公共艺术;设计底线
中图分类号:J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4)17-0055-02
一、公共艺术与公众审美层次的复杂性
公共艺术设计即在开放性的公共空间环境下进行的艺术创作及周边环境的配套设计。其中“公共艺术”是对这类设计内容的界定与形式的说明,公共艺术设计的关键词在于“公共”二字,这种艺术设计形式无法脱离公共的概念,它是一种面对“公共”的设计活动,其评判都是由“公共”大众完成,而结果会对“公共”社会产生影响的设计,所以“公共性”才是公共艺术的本质,只有“公共性”的问题解决了,公共艺术设计作品才能真正被人们所接受。
“公共性”很好的对公众审美意志进行了阐述,公众的主导地位决定了公共艺术设计师设计要以“公共性”作为前提要求,要充分考虑公众审美的情感,而公众审美又是一个主观的个性化的情感表达,是因人而异的,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审美情趣,不同的情感领悟,这种差异化的结果是由多方因素所决定的,例如文化程度、生活阅历、兴趣爱好、宗教信仰等等。这种审美层次的差异就为公共艺术设计带来了巨大挑战,如何保证公共艺术作品情感精神得以表达,同时又兼顾大众不同层次审美的审视,是设计者必须关注解决的,这种公众审美层次的差异会带来诸多问题,不仅仅是对设计作品的鉴赏还存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有必要对公众审美层次进行探索研究。
二、公众审美与公共艺术的对立与统一
“公共艺术”本身是一个艺术形式,但不局限于一个形式问题,这是由于公共艺术“公共性”的社会属性所决定的,而公共性问题面对发起者、受益者广大人名群众的时候就不得不引入公众审美的问题,审美属于美学范畴,就审美观点构成美学体系,审美是一个由物质转向精神层面并不断提升的审判过程,从哲学角度分析,审美是事物对立与统一的极好证明。审美的对立显而易见,体现为它的个体性,审美的统一则通过客观存在对大众的审美情趣产生影响的作用表现,它随大众主观需求和认识的改变而改变,这种统一的公众化的审美暂且可以称之为大众审美,它是符合一般大众在一定时期下的心理活动和社会评判要求的。
所以公共艺术设计创作的成败由公众审美情趣的高低决定,从创作与接收的两个方面分析,公共艺术都要回归到公众审美下加以看待:首先公共艺术符合一般艺术问题的研究方式,都是“按照现代艺术原则与美学理论构建而来的矛盾修饰法”而试图走出“现代主义模式”重新思考公共艺术的“艺术定位”问题;其次公共艺术的社会属性决定了其要超出一般的艺术范畴,将其置于公共环境受公共社会的审美批判,它们的出现也就决定了公共审美与公共艺术设计的必然内在联系。这就需要我们走出“经典美学”,回归“大众审美”,重新理解公共艺术“公共性”问题。
公共艺术设计的起点和终点都可以看做是公共大众,公共艺术设计要满足公共大众的生理和心理要求、物质和精神需要,这种供需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或影响着设计者的个人意志表达,设计者不得不把大众感知纳入设计考虑因素,其次设计作品一旦完成,就要接受大众的评判,公众审美意志在此时发挥着至关重要在的作用,这种评价的好坏直接影响了设计作品的设计表达和设计存亡,而自由的舆论评价批评也有利于公共艺术设计创新作品的出现和避免不合理设计的出现。
三、公共艺术设计者的设计思维反思
公共艺术设计要体现所在时期公共大众主流审美情趣。公共艺术设计为公众服务,为公众提供一个良好地,具有功能性的公共环境空间,它的“公共性”决定了设计的方向和目的。由于审美的个性化特征,必然不能达到所有人对于一个事物的认同,同样在同一时期下公众的审美情趣是有层次区分的,但在同一时期总有一个相对主流的设计风格样式被大部分大众所接受,这就是公众在这时期下的审美基调,同样也是设计师设计反映审美情调的底线。公共艺术设计受“公众趣味”“公众审美”的驱使,所以公共艺术与大众审美是一种交互关系,公共艺术景观设计要兼顾大众审美层次,同时也要以教化大众,提升大众审美层次为目的。公共艺术设计的创新应该以大众审美为依托,有的放矢,在宣扬个人设计的同时兼顾大众精神承受能力,但是有些所谓前卫的,新潮的艺术形式是难登也不应登入公共艺术设计的大雅之堂的。所以,公共艺术设计底线是需要的,那些实质借公共艺术败坏社会风气,降低公众文化品味的设计都是不应该出现的。正如袁运甫先生所说,“作为城市建设中的公共艺术创作,我们必须要考虑到如何适应大多数市民对待艺术的基本态度和理想追求,并正确地导向更具崇高精神意义的文化境界,它和纯粹个人艺术喜爱不同。”
公共艺术设计作品中的趣味性缺失,作为受大众审美制约的公共艺术设计既不能是“象牙塔”式的艺术形式,或是前卫新潮的艺术探索,让观众不知所云无法阅读,又不能太过通俗以至低俗,这些都是对一个公共艺术设计作品的评判标准:既有一定的审美境界,又能被公众所接受,即所谓的“公共艺术的欣赏和审美要群众化”。如美国艺术家克莱兹·奥登伯格的一系列现成品公共雕塑作品,即通过人们生活中司空见惯的生活物品的形象,幽默风趣的打破了公共雕塑所谓的庄严神圣感而让人不可靠近的模式,展现工业设计产品优美曲线的同时使人们倍感亲切而喜爱有加。这正是设计有度的一种表现。这种设计被视为公共艺术设计的经典。反观当下,有些设计并不应该出现在公众环境之中,作为架上艺术可以作为一种个人情感的表达但在公众场合并不合时宜,如果说雅俗共赏是对一件公共艺术设计品的评判标准,那么有些设计就有些低俗,甚至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这不但触及设计底线同时也在挑战道德底线的尺度。面对这种设计我们应该坚决杜绝。
目前公共艺术设计的诸多问题,例如传统文化内涵的缺失,创新设计手段的单一,公共审美评判制度的不完善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都或多或少的影响了公共艺术设计前进的步伐。公众审美的层次固然影响公共艺术设计的突破,但缺乏创意,照搬照抄的设计也降低了公众审美情趣的提高,没有突破就没有进步,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公众审美语境下公共艺术设计,注重跨界融合,达到艺术与技术的革新,在多元文化共存的世界大环境下,跨界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设计就是很大的进步,这要求设计师具有极强的创新意识和过硬的专业知识水平,公共艺术与雕塑、多媒体艺术、工业造物等的跨界合作都显示出了其独特的公共享受,这样公共艺术设计丰富了城市环境,以服务大众,满足大众审美的思想下,逐步迈向多元的设计之路。
本文编号:13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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