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艺术机构与观众参与下的价值共创机理研究
发布时间:2024-04-13 19:31
近年来,艺术领域出现了像沉浸式表演这样带有观众参与要素的新兴艺术形式。全新的观众参与现象的出现,伴随着观众角色的转变,促使艺术机构重新审视观众的价值,也推动文化艺术领域朝着更加大众化的方向发展。本文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剖析观众参与背景下音乐表演艺术机构价值共创活动及其内涵,并以观众参与现象的产生背景为切入点,分析音乐表演艺术机构商业逻辑的转变,总结音乐表演艺术机构观众参与型价值共创内在机理,凝练相应的理论框架,力图形成具有普适意义的实务操作指导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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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图文】:
本文编号:395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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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音乐表演艺术机构传统内生型价值链
就音乐表演艺术机构来说,其价值链上的活动包括:艺术产品即节目的策划、组织与安排、制作、营销策划、宣传推广、售票、演出等等。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将音乐表演艺术机构的价值链归纳概括出3个阶段,即价值创造阶段、价值传递阶段和价值获取阶段(见图1)。从音乐表演艺术机构传统内生型的价值链....
图2音乐表演艺术机构观众参与型价值链
在音乐表演艺术机构的基本价值链中,三个阶段的各个活动环节也是观众与艺术机构能够进行价值共创的节点。在价值创造阶段中,节目策划与制作是艺术机构的“灵魂”,是艺术机构的“立身之本”,节目是否具备足够的吸引力也是观众最关心的问题。观众根据自身能力参与价值创造阶段的活动,既释放观众的创新....
图3音乐表演艺术机构参与型观众的划分
音乐表演艺术机构观众参与型价值链具有开放性的特征。艺术机构赋权观众,使观众拥有了与艺术机构共同进行价值活动的可能。双方合作互动具体体现在价值创造、价值传递与价值获取三个阶段的流程上(如图4)。在第一阶段价值创造的过程中,艺术机构开放部分价值创造环节并提供给观众参与价值创造活动的机....
图4音乐表演艺术机构观众参与型价值链的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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