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与新闻摄影真实性(2)
如果说,地方平面媒体的这些记者们的“交换署名”行为是“互惠互利” 的自愿行为的话,还有一些做法就更加让人不齿— — 一些级别高的媒体利用地方媒体必须完成当地宣传部门交给的对上报道任务的硬性需求,强行在别人的作品上署上自己的名—— 你不署我的名就不给你发稿,甚至合署名字也不允许。于是就出现了“神行太保”式的摄影记者在一目之内跑三个城市甚至更多的城市,行程近千公里发当日稿件。对此,很多媒体负责人心知肚明,因为根据常识就能辨别真伪,再加上这些“交换署名” 的数码照片中EXIF数据是能够说明问题的。但是.或者为了不漏报新闻,或者为了把关者的个人利益,他们不约而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于是出现了“一错错多家”、 “一篇错误全军覆没”的怪现象。一幅新闻图片不仅要图片内容的真实、说明文字的真实,也包括作者署名的真实,惟如此才能称得上是完整的、真实的新闻作品。所以说,这是数字技术背景下出现的新的一种含有虚假成分的新闻图片,尽管不能怪罪于数字技术。
杜绝假照片,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应该感到紧迫感。首先,我们必须定义假照片,提高辨识假照片的能力。建立起处理新闻图片的规范。这方面我们不妨向国外媒体虚心学习,如《华盛顿邮报》等7家报纸的图片编辑15条“军规”等。近些年来国内部分媒体借鉴国外媒体的作法也制定了自己的规范,包括关于photoshop的使用规则和原则、禁止摆拍和策划新闻照片、如何区分和表述合成照片等等。这些规范和规章是一个非常好的开端。其次, 日常管理中落实假照片问责制。这里需要强调的,一方面是为新闻摄影从业者制定可操作的、具体的规程,另一方面是从媒体管理者的角度树立起新闻职业意识。不能把政治家办报和用宣传代替新闻混同起来。第三,除了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素质、严格自律等“软件”上下功夫外,必须把严格的技术把关提高到与这些“境界”同样的高度并重视起来。文中所述假照片的产生和传播都带有明显的数字技术时代的特征,解铃还要系铃人,要杜绝假照片必须充分利用技术手段。第四.杜绝短视行为,着眼于新闻事业的长远发展。仅仅为了迎合一次的政治宣传需求、仅仅为了不漏报一次新闻、仅仅为了示好领导、仅仅为了某一个大奖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实在是缺乏对新闻事业的责任。新闻事业是一个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有责任呵护她的健康发展。假新闻照片,看上去不那么重大的题材,任其发展会动摇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未雨绸缪.防微杜渐,从一点一滴做起,建立起防假打假的机制并落实到位,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假照片的传播和泛滥,进而守住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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