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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类人艺术”的人工智能艺术

发布时间:2021-08-28 12:02
  人工智能不纯粹是一种人工机器,但也不能等同于具有独立思维活动的主体,这种无法归类的溢出现象,正是技术革命导致文化调适过程中的挣扎心态之真实写照。基于当下的实践现实与技术期待,人工智能只能是一种"类人"智能,借助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因而只能是"类人艺术"。不过,人工智能艺术的兴起,挑战了我们对于既有艺术创作过程以及艺术观念的理解。从创作过程来看,人工智能艺术突显其"非媒介性";从创作主体特征来看,人工智能艺术创作是"互动共生"的结果;从创作意图来看,人工智能艺术主要探索艺术的"创造性"问题,它是一种"观念艺术"。 

【文章来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20,41(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人工智能与“类人艺术”
二、创作过程的“非媒介性”
三、创作主体的“互动共生”
结语:人工智能艺术的“观念性”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人工智能的自然之维[J]. 李珍.  云南社会科学. 2020(01)
[2]人工智能:技术、文化与叙事[J]. 王峰.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4)



本文编号:336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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