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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代中和美的概念与表现

发布时间:2014-07-27 09:53

  中和美思想起于孔门。关于中和美,先秦时代没有专门着作和专题论述,自然也没有这个专门概念。但关于它的论述,大量地散见于人们对艺术文学、人体、道德和政治经济生活领域的美学评价之中。“中和美”这个概念,就是后人从先秦时代遗留下来的材料中概括出来的。
  中和美在各个领域的表现
  (一)中和美在艺术领域的表现
  中和美作为一种审美标准,主要表现在这个领域。《左传》成公十四年载:“《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这就是说,孔子修(编撰)的《春秋》,是中和美的典范。因为它内容上有惩恶劝善作用,表现形式上却适中和谐,含蓄委婉,“微言大义”尽在言外,没有激烈偏颇之辞。
  再如《诗经·周南·关雎》写一个男子因看见洲诸上一对雎鸠,而联想到淑女是君子的好配偶,又写了该男子追求女子未达目的的苦闷,和想象自己求得女子后的美满生活。感情固然强烈,然表达得婉转含蓄,不着痕迹。全诗风格庄重沉稳,并不失于猥亵轻挑,这就是体现了中和美标准的“乐而不淫”的作品。《诗经·小雅·北山》写上层统治者残酷役使小臣的劳苦不均情况,但小臣并无怨谤仇恨之言,至多表达了父母无人照看的悲哀,体现了“哀”而“不怒”的中和标准,也被目为中和美的典范。正因为这类作品既有美、刺、讽、谕作用,言辞上又含蓄深沉,秀丽婉转,感情强烈又不失直抒胸臆,具有对立统一的谐调美,具备中和气象,孔子把它们的特点概括为“温柔敦厚”和“思无邪”。也正因为这类具有中和美的作品占《诗经》的大多数,组成了它的脊梁,孔子才把它作为学生的教科书。
  如果再联系音乐来看,中和美的表现就更清楚了。《论语·述而》载:“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八佾》又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孔子说自己聆听一次《韶》乐,可以“三月不知肉味”,而聆听《武》乐却只觉得“尽美”并不感到“尽善”。什么原因呢?就是因为前者内容是禅让(尧禅位于舜)的,形式上雄浑庄雅又肃穆平和,入耳适中和谐,符合中和美。后者内容是武王伐纣,主题激进,形式上又铿锵雄壮有余而温良恭敬不足,缺乏含蓄微婉一面,中和气象不够。“尽善尽美”的音乐必须具备中和美,可见一斑矣。
  (二)中和美在人体美领域的表现
  前面说过,中和美虽然起于孔门,但它在与其他各家审美观点的比较和选择中逐渐发展成为一种近乎全民族的审美观。这种审美观表现在人体美须域,主要是对女子状貌的审美。
  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云:
  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
  天下最美的姑娘——“东家之子”——美在什么地方呢?宋玉认为,她主要美在适中和谐:既不高,也不矮,既不红,亦不白;身材高矮合度,肤色红白相间,十分符合对立统一的谐调美,具备中和气象。
  这是先秦时代把中和美标准应用于人体领域的典型例子,影响极为深远。
  汉魏时代,曹植赋予自己心目中最美丽的洛神形象也不过用符合中和美标准的“秾纤得衷,修短合度”八个字来描写。
  无独有偶,中和美应用于人体,与西方美学家关于“美是一种恰到好处的协调和适中”的认识也是相通的。歌德曾把美与人类的自然规定性放在一起加以考察,说:“例如达到结婚年龄的姑娘,她的自然规定性是孕育孩子和给孩子哺乳,如果骨盆不够宽大,胸脯不够丰满,她就不会显得美。但是骨盆太宽大,胸脯太丰满,也还是不美,因为,超过了符合目的的要求。”【7】中国先秦时代的宋玉和德国狂飙突进时代的歌德,虽然时代、民族与地域不同,看法却惊人相似。可见中和美确实暗合辩证美学原理,客观上反映出一种人类对美的规律的共同认识。
  (三)中和美在道德生活领域的表现
  中和美进入这一领域,表现为两种不同的途径。
  第一,以音乐为中介进入道德领域。《尚书。虞书·舜典》载:“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粟,刚而无虐,简而无傲。”不难看出:(1)舜命夔作乐,教儿子达到最高的道德境界,实际上就是“直宽”与“温栗”并存,“刚简”和“无虐”“无傲”兼备这种具有对立统一的谐调美的中和境界。(2)这个境界是通过音乐来实现的。
  第二,以“比德”方式进入道德领域。所谓“比德”,就是用某些具有中和美特征的自然事物来比喻人的品德。《荀子·德行》说:“夫玉者,君子比德焉。温润而泽,仁也,栗而理,知也;坚刚而不屈,义也;廉而不秽,行也;折而不挠,勇也;瑕适互见,情也;扣之,其声清扬而远闻,其止辍然,辞也。故虽有珉之雕雕,不若玉之章章。”虽然荀子硬把“仁义”等儒家信条附会于玉身上,但是从中也能看出之所以要以玉比德,还是因为玉兼有“栗而理”、“廉而不秽”、“瑕适互见”的中和美品质。
  《荀子·不苟》说得更明确:“君子宽而不慢,廉而不刿,辩而不争,察而不激,寡立而不胜,坚强而不暴,柔从而不流,恭敬谨慎而容,夫是之谓至文。《诗》曰:温温恭人,惟德之甚。此之谓也。”这里,以连词“而”连接的前后两项也是互相对立的。荀子认为,如此,君子才能够把这对立的两项中和起来,统一起来,在其间掌握恰到好处的分寸,构成一种谐调美。这样就能达到最高的道德境界,即“至文”。
  中和美进入道德生活领域,带来两种情况:一是人们自觉按中和标准颐养情性,形成更完美的观念。二是以中和为美的观念愈完善,对生活的反作用也就愈大,笔耕文化传播,促使人们在约束自己道德的同时,也用它评判其他审美客体。这样由此及彼又由彼及此,由表及里又由里及表地反复多次,中和美便深深地扎根于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之中。
  (四)中和美在政治经济生活领域的表现
  《乐记·乐本》载:“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很清楚,先秦人认为从“声音”可以推断某个国家政治经济状况是否完美。这一点基本符合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认识论。因为所谓“声音”,包括音乐曲谱和歌辞两部分。这两部分分别属于艺术和文学的范畴。它们是一定的社会生活的反映。所以,通过透视“声音”是可以推断出彼时彼地的致治经济概况的。先秦人们常用此法。
  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状况好不好,就看这个国家的“声音”好不好。评判“声音”好不好的标准,前文已经说过,就看它是否其备中和美。中和美就这样进人政治经济生活领域。先秦典籍中这类例子很多,比较典型的就是《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所载季札观乐。季札所说的郑国“民弗堪也”,陈国“其能久乎”这些结论,就是从其“声音”是否具备中和美推断出的。当季札听到《颂》时,由衷地赞叹:
  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迩而不偪,远而不携,迂而不淫,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用而不匮,广而不宣,施而不费,取而不贪,处而不底,行而不流,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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