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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物之失:北宋钟律之累黍法争议的核心问题

发布时间:2021-01-19 20:16
  累黍法出自《汉书·律历志》,北宋神宗朝以前礼乐沿袭后周王朴的累黍法之法而造律,但由于宋人对黍的不同解读而产生众多歧义。北宋朝堂之上,涉及乐钟的黄钟标准音高制作的累黍法被讨论得空前激烈,李照、阮逸、胡瑗、冯元、宋祁、范镇、房庶等人皆就累黍法发表过不同的意见。文章系统地梳理宋代累黍法的众多观点,聚焦诸家对累黍法讨论的核心问题,以呈现宋代钟律议题的时代特点。 

【文章来源】: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 2020,(03)CSSCI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黍的不标准与累黍法的特点
二、北宋三种选黍之论的核心问题
三、跨越累黍法的选择
    (一)以古钱度律
    (二)以人声度律
    (三)以人身度律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刘几与花日新的郊游——兼论北宋中期教坊乐和雅乐之改革[J]. 田玉琪,赵树旺.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03)
[2]《辞海》、《辞源》黍稷释义考辨[J]. 芮执俭.  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02)
[3]王朴密率解[J]. 郑荣达.  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 1989(03)



本文编号:2987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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