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1-10-19 17:07
研究德国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支付方式由总额预付制过渡到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 related group,DRG)付费制度的改革历程,深入探讨其驱动因素,为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供借鉴。德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过程较为缓和,各利益相关方参与度较高,这使得医保费用得到控制。我国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应借鉴德国经验,把握改革的总体趋向,从后付制向预付制转变,继续以总额预付为基础,逐步推行按DRG付费制度,同时针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规范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最终实现全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文章来源】:中国卫生资源. 2020,23(02)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6 页
【部分图文】:
德国从总额预付制过渡到DRG付费制度的前期改革历程
在健康保险改革法案出台后,德国开始探索按DRG付费制度,直到2010年才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按DRG支付模式。德国引入G-DRG的过程分为4个阶段:准备阶段、预算中性阶段、全州基准费率整合阶段和全面实施阶段,见图2。1.3.1 准备阶段
2005—2009年,16个州同疾病的基准费率实现统一,州内各医院的基准费率完成整合。2005年,德国首次就全州基准费率进行协商,并将其作为各州医院基本费率的基准。协商后仍用医院预算来计算医院特定的基准费率,但每年用于计算医院付款的实际基准费率逐步接近州基准费率。2005年,实际基准费率被设定为医院特定基准费率与州基准费率之差的15%,2006年为35%(即15%加20%)。以此类推,直到2009年,实际基准费率方被设定为州基准费率。见图3。最初,医院特定基准费率差异很大,从2 200欧元(主要是农村地区的小医院)到3 200欧元(城市地区的大医院)不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州内各医院报销谈判的差异。由于G-DRG不考虑组织特征(如规模、投入价格差异、医院的教学状况),基准费率的整合使高成本医院面临着降低成本的巨大压力。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德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制度改革经验及启示[J]. 王贺男,李芬,金春林,彭颖. 中国卫生资源. 2018(03)
[2]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践与启示——基于卫十一项目探索[J]. 张朝阳,潘伟,朱坤,池延花. 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2017(09)
[3]社会历史背景视角下的支付方式改革——以德国、英国和台湾地区为例[J]. 卢建龙,祁方家,应晓华. 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2013(09)
本文编号:3445278
【文章来源】:中国卫生资源. 2020,23(02)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6 页
【部分图文】:
德国从总额预付制过渡到DRG付费制度的前期改革历程
在健康保险改革法案出台后,德国开始探索按DRG付费制度,直到2010年才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按DRG支付模式。德国引入G-DRG的过程分为4个阶段:准备阶段、预算中性阶段、全州基准费率整合阶段和全面实施阶段,见图2。1.3.1 准备阶段
2005—2009年,16个州同疾病的基准费率实现统一,州内各医院的基准费率完成整合。2005年,德国首次就全州基准费率进行协商,并将其作为各州医院基本费率的基准。协商后仍用医院预算来计算医院特定的基准费率,但每年用于计算医院付款的实际基准费率逐步接近州基准费率。2005年,实际基准费率被设定为医院特定基准费率与州基准费率之差的15%,2006年为35%(即15%加20%)。以此类推,直到2009年,实际基准费率方被设定为州基准费率。见图3。最初,医院特定基准费率差异很大,从2 200欧元(主要是农村地区的小医院)到3 200欧元(城市地区的大医院)不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州内各医院报销谈判的差异。由于G-DRG不考虑组织特征(如规模、投入价格差异、医院的教学状况),基准费率的整合使高成本医院面临着降低成本的巨大压力。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德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制度改革经验及启示[J]. 王贺男,李芬,金春林,彭颖. 中国卫生资源. 2018(03)
[2]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践与启示——基于卫十一项目探索[J]. 张朝阳,潘伟,朱坤,池延花. 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2017(09)
[3]社会历史背景视角下的支付方式改革——以德国、英国和台湾地区为例[J]. 卢建龙,祁方家,应晓华. 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2013(09)
本文编号:3445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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