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浙江——癌症防治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
发布时间:2023-04-29 21:07
<正>据"健康浙江办[2020]7号"文件,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全面、高效、有序推进26项健康浙江行动,根据《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组织实施方案(2020—2022年)》,由省级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研究制定了单个行动三年实施方案,并建立了相应工作组和专家组。《健康浙江——癌症防治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全文如下。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总体要求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具体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危险因素控制行动。
1. 深入开展全民健康促进。
2. 加强环境危险因素防控。
(二)实施癌症防治能力提升行动。(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 加强省癌症中心能力建设。
2. 强化癌症防治机构职责。
3. 强化癌症防治队伍建设。
(三)实施癌症信息化行动。(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 健全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2. 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利用。
(四)实施早诊早治推广行动。(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科技厅、医保局按照职责负责)
1. 完善重点癌症早诊早治技术方案。
2. 继续推进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
3. 健全癌症筛查长效机制。
(五)实施癌症诊疗规范化行动。(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医保局按照职责负责)
1. 加强诊疗规范化管理。
2. 完善诊疗质控体系。
3. 优化诊疗模式。
(六)实施中西医结合行动。(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七)实施保障救助救治行动。(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民政厅、医保局、红十字会按照职责负责)
1. 采取综合医疗保障措施。
2. 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
(八)实施“医学高峰”行动。(科技厅、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
1. 加强癌症相关学科建设。
2. 加大科研攻关力度。
3. 打造癌症防治健康产业集群。
四、实施步骤(三年进度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2020年12月)。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1年1月—2022年8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9月—2022年12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统筹协调。
(三)加强督促落实。
点评
本文编号:3805742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总体要求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具体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危险因素控制行动。
1. 深入开展全民健康促进。
2. 加强环境危险因素防控。
(二)实施癌症防治能力提升行动。(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 加强省癌症中心能力建设。
2. 强化癌症防治机构职责。
3. 强化癌症防治队伍建设。
(三)实施癌症信息化行动。(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1. 健全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2. 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利用。
(四)实施早诊早治推广行动。(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科技厅、医保局按照职责负责)
1. 完善重点癌症早诊早治技术方案。
2. 继续推进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
3. 健全癌症筛查长效机制。
(五)实施癌症诊疗规范化行动。(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医保局按照职责负责)
1. 加强诊疗规范化管理。
2. 完善诊疗质控体系。
3. 优化诊疗模式。
(六)实施中西医结合行动。(省卫生健康委负责)
(七)实施保障救助救治行动。(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民政厅、医保局、红十字会按照职责负责)
1. 采取综合医疗保障措施。
2. 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
(八)实施“医学高峰”行动。(科技厅、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
1. 加强癌症相关学科建设。
2. 加大科研攻关力度。
3. 打造癌症防治健康产业集群。
四、实施步骤(三年进度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2020年12月)。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1年1月—2022年8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9月—2022年12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统筹协调。
(三)加强督促落实。
点评
本文编号:380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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