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试行办法
一、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现十六大提出的“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的战略目标,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走人才强国之路,造就和选拔一批为我省政治、经济建设服务的拔尖创新人才;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高等学校申请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指在教学岗位上的在职教师(含以科研为主的教师),笔耕论文新浪博客,虽不具备《条例》规定的资历、任职年限,但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达到了担任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相应条件;在本单位高级岗位职数范围内可破格申请晋升副教授或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申请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学士以上学位并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根据我省高等学校数量较多,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不同的特点,本《办法》对我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采取了不同的评审政策、实行分类评审的办法,目的在于充分调动各个层次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努力拚搏,创造辉煌的业绩。
四、破格晋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履行现职职责,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端正,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热爱集体体,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二)参加全国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1996年以后的副教授晋升教授不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A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有一次优秀。
(三)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1年以上者,可破格申报晋升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2年以上者,可破格申报晋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对于具有学士或硕士学位,申请破格晋升副教授或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求担任现任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五、破格晋升的业绩、学术成果条件
普通专科学校、高职学院、成人高等学校
1、破格晋升副教授的必须具备下列(1)、(2)并(3)中之一者。
(1)承担过2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均教学工作量240计划学时以上。
(2)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3)成果及获奖:
A.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教材1部(该教材为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教材编写任务),本人撰写 10万字以上。
B.任现职以来,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校级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省部级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2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或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
C.任现职以来,作为主要参加者(本人排名前4名)完成地市级政府下达的纵向课题1项,已通过鉴定或验收。
D.任现职以来,获得校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1项以上(校级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省部级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第3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
2、破格晋升教授的必须具备下列(1)、(2)并(3)中之一者。
(1)承担过3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年均教学工作量240计划学时以上。
(2)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发表的学术论文中1篇被SCI、Ei、ISTP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或在中国社会科学全文发表。
(3)成果及获奖:
A.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教材1部(该教材为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教材编写任务),本人撰写12万字以上。
B.任现职以来,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校级一等奖第1名;省部级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国家级获奖证书持有者);或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
C.任现职以来,作为主要参加者(本人排前2位)完成地市级以上政府下达的纵向课题1项,已通过鉴定或验收。
D.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市级政府科技进步奖1项以上(本人为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或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科技奖1项(本人为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
对不具备获奖或论文条件,但在经济建设主战场取得突出业绩者也可破格晋升职称:
对围绕我省经济建设“一线两带”和关中、陕北、陕南、渭北四大基地以及能源化工、电子信息、有色金属、装备工业、果品加工、生物医药六大支柱产业开发,知识创新、技术创新,获3项国家发明专利,或1项国家发明专利成果已被开发转化,其年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者,或在培育、研制开发的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经推广年产值达 3000万元以上者,可申报破格晋升副教授。
对获得5项国家发明专利,或二项国家发明专利成果已被开发转化,其年产值达2000万元以上者,或在培育、研制开发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经推广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者,可申报晋升教授职称。
六、破格晋升的程序
1、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 评审工作由省高校教师职务评委会统一组织进行(已具有教授、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学校除外)。
2、被推荐人在本校教师高评会专业学科组初评通过后参加论文、教学答辩,答辩通过后再由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动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上报省高校教师职务评委会进行评审。
3、申请参加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在省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未能通过的情况下,下年度不得再次申报破格晋升,但下年度已达到正常评审的条件时,可以参加正常情况下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本文编号:8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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