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低碳生态化的发展战略与践行路径(2)
三、城市低碳生态化发展的践行概念与内涵
(一)城市低碳生态化发展的总体概述
根据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学术交流部所做的一项统计表明,截至2012年2月,中国地级以上城市提出低碳生态城市有关建设目标的城市已达280个,②占到地级市比例的96%,如下图2所示。
除了地方政府在建设目标层面的积极响应和倡导,相当一部分的城市(城区)也已经开始了低碳生态城市的建设实践活动,这些结合各自地域特色开展的实践探索为低碳生态城市的规划建设以及运营管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利于从中总结和归纳出适合中国国情的低碳生态城市发展策略。
(二)城市低碳生态化发展的类型分析
根据目前正在开展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案例用地性质和开发建设模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三类:新建地区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现有城区改造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和现有城区扩张发展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
1、城市新建地区低碳生态化的实践
这一类型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是指在既有建成区以外,以低碳生态发展模式开展新城的建设。调研发现,低碳生态新城的选址所占用的土地性质各不相同,其中中新天津生态城和唐山湾(曹妃甸)生态城具有探索型的代表性。其特点为,开发建设过程中尽量不占用耕地或实现占补平衡,是以盐碱地、滩涂地的生态化恢复、改造为主进行的从规划到建设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
相对来讲,低碳生态新城实践受到的现状约束性因素较少,规划设计和建设发展的余地较大,可以通过制定指标体系等手段来较好地和相对完整地应用低碳生态城市有关的规划设计理念和技术,全方位地开展建设活动,但同时也存在依靠政府投资、建设成本相对较高、人口集聚、产业集聚需要依托周边城市辐射力等方面的缺点。目前中国所进行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多数属于这种类型。(李迅等,2011)
2、现有城区原址改造的低碳生态化实践
这一类型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主要是指对原有城镇进行的低碳生态化改造,其特点是根据当地的现状发展水平和特色,兼顾低成本、高效益的原则,利用适宜的低碳生态技术,逐渐改变原有不合理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共赢。如浙江安吉充分利用当地“竹乡”的资源禀赋,形成了从竹产业的原料供应、竹制品的初、深加工到竹产品的销售这样一条循环、高效、完整的产业链;北京的延庆、密云地区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和实际需求,在国家相关政策的财政补贴和技术扶持下,在新能源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风力发电等)、生态修复、垃圾分类处理、循环产业等方面进行了建设示范和应用。相对于新建地区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这一类型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见效慢,需要政府加强扶持和引导,但我们应当意识到,既有的改造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是我国当前最应重点推进同时也是未来发展前景最为广阔的一种类型。(李迅等,2011)
3、现有城区扩张发展的低碳生态化实践
这一类型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也属于新城建设,有别于原址改造型的最大特点是与主城区距离不远,属于主城区扩张发展的范围。如厦门市结合当前“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的发展战略目标,在集美、翔安、同安、海沧等四个新城的建设中,启动了低碳生态新城规划,逐步实现城市建设由岛内转向岛外,推动厦门进入“全域特区”时代。目前,集美新城(21平方公里)、同安环东海域(114平方公里)、东海科技创新园(4.9平方公里)、翔安低碳研究所和低碳配套产业园(10平方公里)已选定为低碳新城示范区,开始按照低碳要求进行规划建设。(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2011)
(三)城市低碳生态化发展的问题剖析
综上所述,无论是政府提出的建设目标还是正在开展的建设实践,低碳生态城市的发展热潮已经席卷中国大地,中国正成为世界上探索低碳生态城市最为积极和主动的国家之一。但由于当前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尚处探索阶段,其建设和发展中所表露出的问题同样也是不容忽视的,主要表现为导向不明、目标缺失、理论缺失、唯技术论四大方面。(李迅等,2011)
导向不明具体表现为:(1)尽管当前地方政府已经普遍对低碳生态城市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并且进行了不同程度和规模的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实践活动,但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动机不够明晰、盲目跟风,一味强调政绩工程的现象;(2)尽管全国90.2%的地级以上城市均提出了建设低碳生态城市的发展目标,但从其提出时间和地理分布上来看,东部沿海地区呈现提出时间早、分布密度高的特点,而且当前开展生态城市实践活动最为积极的多数也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城区),以至于造成了“低碳生态城市等于经济发展水平高”的一种错误认识;(3)尽管新建地区的低碳生态城市实践投入成本很高,但其具有见效快的特点,因此在多种因素的驱使下,很多城市在进行低碳生态城市实践时选择了“新城运动”,而见效慢、推动慢的建成区生态化改造则处于被当权者冷落的境地。
目标缺失具体表现为:(1)低碳生态城市发展忽视与中国国情和客观需求的结合,如上海东滩生态城和廊坊万庄生态城均是因为生态城开发占用了农用地等土地性质方面的问题造成生态城建设陷入了一筹莫展的困境;(2)由于目前尚未出台全国性的生态城市指标体系,尽管各地出于实践建设的需要纷纷制定了地方性的生态城市指标体系,但是缺乏宏观层面的目标引导性,导致地方在制定指标体系的过程中存在目的不清、导向不明的问题。
理论缺失具体表现为:(1)目前学术界尚未对低碳生态城市有一个明确、公认的定义和理解,其名称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2)低碳生态城市规划的地位、编制方法和体系等目前尚未得到明确,各地低碳生态城市的规划均属于探索性阶段,对于编制内容和深度均没有统一、明确的要求,无法对规划编制后的建设实施起到很好的保障和引导作用。
唯技术论具体表现为:(1)目前进行的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实践摒弃一些传统的低成本、高效益的手段,热衷于追求技术的新、奇、特,热衷于追求立竿见影的效果,盲目地将高投入与高回报划上等号;(2)低碳生态城市的实践中还存在着建设选址盲目性较大的问题,将地点选在自然基底良好的生态敏感区内进行开发建设,不但是对自然环境的极大干扰,同时也会破坏生物多样性,引发连锁性自然灾害,对低碳生态城市的建设与安全造成隐患,酿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本文编号: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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