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视野下的越轨行为研究
本文关键词: 越轨行为 中心范畴 原因体系 社会控制 出处:《吉林大学》2010年博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摘要】: 本文从犯罪学的角度考察越轨行为,首先界定了越轨行为的含义,并指出越轨行为具有主观性、相对性、危害性、社会性的特征,分析了越轨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在此基础上,本文探讨了犯罪学以犯罪作为中心范畴所引发的混乱,认为越轨应当取代犯罪成为犯罪学的中心范畴,这是越轨的性质和范围所决定的。如此,可以结束犯罪学研究对象的争论,理顺不同概念之间的关系,确立犯罪学独立学科的地位。其后,文章从我国社会当前越轨行为的现状出发,预测了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并详细分析了农民工、青少年和白领阶层的越轨行为。在越轨行为产生的原因方面,本文提出我国当前引发越轨行为的原因是一种机制的失衡,即社会化进程带动的结构转型引发的震动和不平衡,因此,我们应当采取文化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恢复均衡状态,以控制越轨行为的发生。
[Abstract]:This paper examines deviant behavior from the angle of criminology, defines the meaning of deviant behavior, and points out that deviant behavior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ubjectivity, relativity, harmfulness and sociality, and analyzes the harm of deviant behavior to society. On the basis of this, the author points out that the deviant behavior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ubjectivity, relativity, harmfulness and sociality.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onfusion caused by criminology taking crime as the central category, and holds that deviant crime should be replaced by crime as the central category of criminology, which is determined by the nature and scope of transgression. It can put an end to the argument of the object of criminology research, straighten 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ifferent concepts, and establish the position of the independent subject of criminology. It also analyzes the deviant behavior of migrant workers, teenagers and white-collar workers in detail. In terms of the causes of deviant behavior,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at the cause of deviant behavior in our country is a kind of mechanism imbalance. Therefore, we should take cultural, economic and legal means to restore equilibrium in order to control the occurrence of deviant behavior.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917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赵杰;论刑事犯罪统计黑数存在的必然性、可认识性、可控制性和功能性[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01期
2 戴兵;职务犯罪黑数问题[J];人民检察;1995年03期
3 姬新江,房福利;“犯罪黑数”探析[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年01期
4 解晓东;犯罪黑数及其控制[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1年02期
5 刘广三;论犯罪黑数[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06期
6 谭志君,彭辅顺;论农村犯罪黑数[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01期
7 孙文红;由犯罪黑数透视我国事刑司法制度改革[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04期
8 孙昌军,庄慧鑫;论职务犯罪黑数[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05期
9 武珊珊;;从两个角度看犯罪黑数产生的原因及其控制[J];中国科技信息;2005年24期
10 李慧国;;论贪污贿赂犯罪黑数的防治对策[J];中国检察官;2010年03期
相关会议论文 前10条
1 刘广三;;略论犯罪学的现实功能——兼评关于犯罪学的认识误区[A];犯罪学论丛(第一卷)[C];2003年
2 周路;;犯罪学实证研究[A];犯罪学论丛(第一卷)[C];2003年
3 谢勇;;社会矛盾、本能异化及犯罪学方法论的更新[A];犯罪学论丛(第一卷)[C];2003年
4 王牧;;学科建设与犯罪学的完善[A];犯罪学论丛(第一卷)[C];2003年
5 赵宝成;;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关系——兼谈犯罪学的性质与特点[A];犯罪学论丛(第一卷)[C];2003年
6 康树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犯罪发展变化及其理性思考[A];犯罪学论丛(第一卷)[C];2003年
7 康树华;;论犯罪学[A];犯罪学论丛(第一卷)[C];2003年
8 张远煌;;犯罪理念之确立——犯罪概念的刑法学与犯罪学比较分析[A];犯罪学论丛(第一卷)[C];2003年
9 傅跃建;;论犯罪黑数形成的原因[A];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第十三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4年
10 王牧;;犯罪原因论概述——兼论犯罪学的基本范畴[A];犯罪学论丛(第一卷)[C];2003年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10条
1 丁伟 张庆宇;遏制职务犯罪黑数与发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杠杆作用研究[N];天津政法报;2010年
2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林海;格外精彩的犯罪学[N];检察日报;2011年
3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储槐植;刑法运作需要犯罪学支持[N];人民法院报;2011年
4 李克杰;推测犯罪黑数≠传播谣言[N];检察日报;2007年
5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皮艺军;“刑修”有助少年犯走出犯罪怪圈[N];法制日报;2010年
6 肖玮;预防职务犯罪新名词[N];检察日报;2005年
7 记者 田享华;腐败分子潜逃危害与对策[N];第一财经日报;2011年
8 柳惠政;十种现象阻碍反腐深入[N];检察日报;2003年
9 石梅子 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关注犯罪的压力诱因[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
10 刘安平;加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财产刑[N];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年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谭远宏;犯罪学视野下的越轨行为研究[D];吉林大学;2010年
2 岳平;当代中国犯罪学研究[D];上海大学;2011年
3 刘耀彬;马克思主义犯罪学思想研究[D];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0年
4 秦新承;支付方式的演进对诈骗犯罪的影响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2年
5 侯雪;刑事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D];吉林大学;2010年
6 颜峻;基于时空数据挖掘的社会安全(刑事)事件成因研究[D];清华大学;2009年
7 慈健;贿赂犯罪防控对策论[D];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
8 马瑞;城市“易犯罪”空间研究[D];清华大学;2010年
9 苏云;贿赂犯罪侦查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2年
10 姜文秀;美国“囚犯战争”研究[D];吉林大学;2011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杨书;青少年犯罪黑数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
2 杜宁;论当代西方批判犯罪学—阶级维度的考察[D];河南大学;2011年
3 陆雯婷;犯罪学实证研究方法的困境与出路[D];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
4 张卫平;广东高校职务违纪犯罪问题的实证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1年
5 李伟;犯罪黑数研究[D];烟台大学;2007年
6 武晶;妨害风化犯罪的非犯罪化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2年
7 武晓勇;大学生财产犯罪心理分析[D];吉林大学;2011年
8 王芳;贪污受贿犯罪死刑废止论[D];吉林大学;2012年
9 刘潇潇;流动人口盗窃犯罪的现状及成因剖析[D];湘潭大学;2011年
10 王广聪;盗窃犯罪现象实证研究[D];湘潭大学;2010年
,本文编号:150257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nzuizhian/1502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