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治理研究
发布时间:2019-07-11 07:52
【摘要】:摘要:当前,我国社会既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加速,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结构和分配方式变革加快,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日益增多和激化,群体性事件屡屡出现,而且还有高发的趋势。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治理在当前就具有很强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本文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群体性事件及其成因,笔者首先列举了2008年以来全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通过对这些事件的描述,对群体性事件定义,概括出其特征,对群体性事件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了分类。接着从社会经济背景、法律制度、利益表达机制、政治、社会心理和文化几个方面入手,分析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 分析原因是为了寻求对策,任何事件的解决都应有着理论支撑,寻求治理群体性事件的理论基础是法律治理群体性事件的前提;有了法社会学基础理论的支撑,本文的第三、第四部分就是论证在理论的指导下,如何实现法律对群体性事件的治理。通过一类频发的群体性事件来论证进行立法规制是法律治理群体性事件的关键;论证健全利益表达机制和权利救济机制是群体性事件法律治理的保障;具体措施有:完善信访制度,畅通公民利益表达渠道,完善司法救济制度。在司法救济制度下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和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此外,虽然法律是治理群体性事件的最有效手段,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作为主导手段不以其他治理手段的退场为代价,因此还应该建立多元化的治理路径,如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等。 本文最大特点就是选择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治理这一交叉学科的现实问题作为研究对象,运用社会学和法学领域的研究成果,通过逻辑推理对典型案例进行“问题化”处理的研究方法。分析得出一些有实际意义的说法和结论,最终把群体性事件治理纳入到法治的轨道,为和谐社会的稳定提出一些有价值的参考论证。
【学位授予单位】:淮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631.4
本文编号:2512997
【学位授予单位】:淮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631.4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2条
1 余爽;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治理研究[D];湖北工业大学;2012年
2 凌春萍;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法制化研究[D];山东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51299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nzuizhian/2512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