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司法领域职务犯罪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19-08-17 21:24
【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腐败已成为全世界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职务犯罪作为腐败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被看作是人类社会生活、经济生活、政治生活中的一颗毒瘤,它极大地损害着社会正义、破坏着经济发展、腐蚀着政治清明。近年来,滁州市和全国其他城市一样,经济发展迅速,但司法领域职务犯罪也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因此,分析滁州司法领域职务犯罪的现状,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对推进滁州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简要地阐述了职务犯罪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分析了滁州市司法领域职务犯罪总体状况以及主要特点,如犯罪主体系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的居多,作案次数多、时间长,犯罪形式逐渐呈现出公开或半公开化,大要案比例高,刑讯逼供等渎职犯罪增多,徇私枉法,枉法裁判渎职犯罪日益显著等等。并认为滁州司法领域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有:司法裁量权过大;权力缺少监督制约,执法思想不端正;司法运行的环节还缺少严密的监督制约;司法人员易受利益驱动;惩治司法系统职务犯罪的力度不够,检察机关侦查威慑效应不明显;司法人员素质不高,存在特权思想等等。提出了防范滁州市司法领域职务犯罪的对策,如完善立法,限制自由裁量权,推进职业化建设;实践中应严密立法;建立对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的限职加监督机制;缩小法官量刑裁量权;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强化监督与加强改革,规范执法行为;细化统一量刑情节的认定标准;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加强对法院适用缓刑案件审判活动的监督;运用反贪侦查谋略,加大打击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力度;更新执法理念,提倡司法人员内心自律。最后对全文的主要工作进行总结、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学位授予单位】:合肥工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917
本文编号:2528037
【学位授予单位】:合肥工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917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张玉林;渎职犯罪量刑偏轻性研究[D];山东大学;2011年
,本文编号:252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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