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作伤法医活体检验3例
发布时间:2023-02-18 08:53
<正>部分被鉴定人为达到自己的目的,采用各种造作伤干扰法医鉴定,对此要求法医在检验及鉴定时应具有敏锐的辨别能力。本文总结法医活体检验中的3例造作伤,并结合国内外文献讨论损伤形成机制及法医学鉴别要点。1案例例1某男,37岁。自诉在家劈柴时,双手持长柄砍柴铁斧(图1a)不慎将位于身体前方的右足第4、5趾砍伤,该砍柴铁斧的斧刃不甚锐利。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1 案例
2 讨论
本文编号:3744654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1 案例
2 讨论
本文编号:3744654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nzuizhian/3744654.html